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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起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南岭案”新进展

时间:2021-03-27 12: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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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起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南岭案”新进展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钢 通讯员 曾洁赟

图/通讯员提供

位于广东韶关的南岭,是广东省内面积最大的原始森林保护区,栖息着多种国家级保护动物。但是,南岭的生态环境一度遭到破坏,并引发了广东首起由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南岭案”。

5月26日,记者从广东高院了解到,“南岭案”有了喜人的新进展,在广东法院的司法护航下,生态环境已经大为改观,生态修复工程也将于本月进行验收。

已种植10万株各类植被,复绿植物全部成活

在“南岭案”的南岭老蓬段,经过一年种植、两年养护,原来因山路施工导致石头风化、土地裸露的边坡已是绿意盎然、生机勃勃。

据广东省韶关乳阳林场负责与法院对接南岭生态修复工程的王槐文介绍,目前南岭已经种植了大约有10万株高山杜鹃、杉树、高洋芋等植被,马尾松、山苍子等种子播种了1700公斤,南岭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修复工程将于今年5月验收,复绿的植物已经全部成活。

法院指定代管人,制定生态修复权责清单

据介绍,3月,由于南岭老蓬段生态环境遭受破坏,北京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将景区公司起诉至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这也是新环保法实施后,广东首个由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也是广东法院首个指定执行代管人、探索生态修复可持续执行的环境资源诉讼案。

2月,在清远中院的主持下,“南岭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支付500万元的生态修复启动资金,并承担后续修复费用,直到被破坏区域恢复原有环境生态功能。

但生态修复是一个长期性、复杂性的过程,必然涉及到制定工程预算、公开招投标、签订治理修复工程合同、监督工程按标准施工等一系列问题,这些工作需要长期跟进。

法院由于人手少、缺乏专业性等原因,难以直接单独执行这类案件,因此需要一个有能力组织管理、具备环境治理专业知识的第三方参与其中,代行法院部分执行工作。

清远中院指定乳阳林场为执行代管人,制定《生态修复执行代管人权责清单》,要求确定修复规划、完善设计方案、公开招标施工单位等每项工作都要向法院提交报告,经法院审核,然后推进工程进度。

被告支付的修复款项暂存在清远中院标的款账户,修复费用由执行代管人按照相关程序向法院申请拨款。

实现了由法院负责主导、监管,代管人负责组织、管理、设计、招标,被告负责实施,原告可以全程监督的联动机制。

“特别是修复开始的第一年,首要任务是种植各类植株。我们每个星期都会书面向中院报告。” 王槐文说。

法院监督,被破坏地段得到充分养护

种植工作完成后,8月,法院组织各方诉讼当事人、执行代管人、院校及研究所等环境资源专家现场巡查南岭复绿情况。

记者了解到,在法院的监督下,整个保护区已经全面关闭,禁止一切商业活动,遭受破坏的地段已得到充分的养护抚育,修复效果初见成效,目前只剩下验收的工作。

清远中院除了定期向执行代管人了解修复情况,还会到现场查看。景区公司负责工程实施的王秋林告诉记者:“法院每年都会来几次,原来办理这个案件的法官调到其他部门去了,但是生态修复工程一刻没耽误。”

清远中院环资庭副庭长王凯说:“‘南岭案’整体工程基本结束,目前支出规划设计费、专家咨询费、工程款等共计466万余元。我接手‘南岭案’后觉得责任重大,必须要一丝不苟将后续工作完成好,保证南岭生态修复效果达到预期。”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吴瑕

审签 | 吕航

实习生 | 周炜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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