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遵义高速一大队执勤民警查处了一名“隔夜酒”驾车司机。
上午11时25分,遵义高速一大队六中队民警正在桐梓服务区开展交通违法查处工作,这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黑色小轿车驶入民警视线,执勤民警按规定对其拦挡进行检查,发现该车逾期未检验,而且在与驾驶员交流过程中,闻到了司机口中有轻微的酒味,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王某,务川自治县人,准备从桐梓前往遵义办事。据王某交代,前两天车辆号牌就掉了,已经在网上申请了补办,自己也忘记车子到了年审的时间,15日晚上和朋友聚会喝了三瓶啤酒很晚才休息,感觉是头天晚上喝的酒,休息了一晚上到早晨应该可以开车了,于是就开车上路。
目前,驾驶员王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逾期未检验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员王某则面临罚款1300元,驾驶证记27分并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遵义兰海高速公路交警、云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