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从昨天开始,针对条例中明确禁止游泳、垂钓等行为的规定,惠州西湖风景区管理中心、红花湖景区管理中心与辖区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市民在景区内游泳的情况进行了巡查。
昨天是条例实施的第一天,当天凌晨5点多,联合执法小组在景区巡查时,发现仍有个别市民、游客携带了游泳装备试图进入景区内的水域。执法人员当即制止了他们的行为。
执法人员:这个法律是经过省人大通过的,
游客:什么法律 红花湖不是西湖
执法人员:红花湖也是属于西湖的,你可以咨询法律,但是你不能下水。
当天上午,联合执法人员还制止了个别垂钓的行为,并没收了一批垂钓装备和私自游泳的设备、设施。
红花湖景区管理中心安保股 李善治:经过我们现场工作人员讲解之后,都表示会遵守这个法律规定,很配合我们的工作。
根据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游泳、放生、垂钓、携带犬只进入景区等都被列为景区禁止活动。违反规定,在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内游泳的,处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违反规定,在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内垂钓、非法捕捞水生动植物的,处两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记者获悉,为实施贯彻保护条例内容,景区方面将在各主要下水点拉设警戒线,并利用景区现有监控设施配合加强管理;同时,还增加了景区水域范围内的安保力量,并专门成立了一支由15名工作人员组成的巡逻队伍,利用警用巡逻车和两艘巡逻艇不定时在下水点集中区域的沿路及水面进行巡逻排查。
市民 宋先生:我支持,我举双手支持,应该支持的。游泳我个人觉得也不应该在这个地方游泳。
市民 周先生:我觉得这样的管理是很好的,对他们(游泳爱好者)是一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