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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首起禁渔区非法捕捞案公开审理 2人获刑6个月

时间:2020-01-27 12: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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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首起禁渔区非法捕捞案公开审理 2人获刑6个月

近日,平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该案也是平潭海警首起侦办的禁渔区非法捕捞案件。被告人李某彬及李某鉥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二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其作业渔船及工具被依法没收。

“有人在非法捕捞作业,你们快来把他们抓住!”某一天,在接到群众提供的线索后,平潭海警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部署工作,采取现场与海上两面布控的方式,派出侦查员在平潭海峡公铁两用大桥桥下码头进行现场蹲点,并组织力量随时出海抓捕。不久后,平潭海警局执法人员在平潭海峡公铁两用大桥附近海域查获了正在从事电拖网捕鱼作业的李某彬及李某鉥二人。

据了解,平潭海峡公铁两用大桥附近海域系机动渔船底托网禁渔区内侧,为国家明令禁止捕捞的海域。所谓禁渔区,是指由国家法令或者地方政府规定,对某些重要鱼、虾、蟹、贝、藻等,以及其他重要水生物划定一定的范围,禁止所有渔业生产作业的区域。同时,电拖网方式捕鱼严重危害环境资源,将造成一定水域面积内氧气耗尽,水生生物窒息而亡,对海域危害严重,对渔业资源会造成较大破坏,不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

“该案是平潭海警局成功办结的首起刑事非法捕捞案件,对不法分子将产生高度威慑作用。”平潭海警局执法人员说,下一步,平潭海警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保护平潭海域的生态环境。(陈梦菲 通讯员 庄小勇 陈鑫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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