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为推进“飓风”专项追逃工作,枫溪警方主动出击,全面梳理排查网上在逃人员,并充分运用智慧新警务,深度研判,加大力度,全力缉捕在逃人员。近日,该局治安管理大队在揭阳市榕华大道成功抓获涉环境污染犯罪在逃人员黄某龙。
12月23日,市环保公安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位于枫溪区云步村黄某龙开办的铁件电镀加工场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经查,该工场无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无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加工工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无处理,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向加工场外沟渠排放。市监测站工作人员现场对加工场的电镀废水进行取水样。经检测,该电镀加工场所排放的废水有多项数据均严重超标,已涉嫌犯罪。1月12日,市治安管理支队将市环保局移送的案件指派枫溪治安管理大队办理,经审核,枫溪治安管理大队予以立案侦查。经调查,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黄某龙一直潜逃在外,枫溪治安管理大队经多次追捕无果后,黄某龙被我公安机关列为网上追逃人员。近日,枫溪治安管理大队在市局治安管理支队的大力协助下,通过数据碰撞、研判分析,发现犯罪嫌疑人黄某龙可能在揭阳市榕华大道一带活动,随即开展侦查布控。8月7日晚上,民警在揭阳市榕华大道成功将逃犯黄某龙抓获归案。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黄某龙(男,30岁,揭阳市人)对其涉嫌污染环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龙被枫溪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