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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当天车内发生关系 男子遭婚介所索偿 又因强奸罪获刑

时间:2023-05-04 19: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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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当天车内发生关系 男子遭婚介所索偿 又因强奸罪获刑

大家都知道一见钟情的概率很小,现实生活中一般很少能碰得到这种情况,最近几日,来自河北的一名男子,名叫小邸,小邸认识了一名女子与她相亲,过程中男子和女子一见钟情。

在相亲当天两人就发生了关系确定了恋爱关系,不久后婚介所的老板便向该男子索要赔偿,惨遭拒绝后选择了报警,说小邸侵犯了该相亲女子,事情过后小邸就被公安机关判处了三年有期徒刑。

在这期间,小邸没有任何要想减轻罪行的行为,死也不认罪,最近小邸又向法院提起了申诉,这中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小邸的描述,在的时候他已经30多岁了,家里的人都觉着小邸的年纪大了,应该找一个人结婚生子,因此小邸在家人的逼迫下在趁着回老家过年的机会,顺便去了相亲介绍的场所留下了自己的信息,并且支付相亲事务所老板188元的介绍费用。

在的2月22日,婚介绍所的老板给小邸打来了电话,说是有一个挺适合的女生可以约出来聊一聊,接到电话之后,当天下午小邸就去玩了婚礼介绍事务所,就见到了25岁的王某。

两个人通过一番的交谈,也加了好友,通过了好友申请,男女双方对这次的交谈和对对方的印象是非常不错的,当天小邸还特意请介绍所的老板和王某吃了一顿饭。

吃完饭后,在老板的鼓励和促使下小邸开车带着王某去海边散步,两个人的交谈一直都很愉快,经过两人的交谈,王某同意了小邸的追求,确立了恋爱关系,然后二人自然而然的就发生了身体上的接触和关系,之后小邸就把王某送回了婚介所,并且再次给婚介所老板500块钱的大红包。

没想到的是,小邸回到了家中后收到了婚介所的电话,老板说,王某把事情都告诉了他,并且不想再继续相处下去,现在需要小邸拿出两三万的补偿费给王某。

小邸表示两人是自愿发生关系的,再者说小邸也没有钱,可老板就放下了一句话说没钱就出去借。

事情过后,老板去了小邸家中索要赔偿金,面对这种无理的要求小邸果断拒绝,随后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老板拨打了报警电话。

小邸听到这话立马就怂了,着急忙慌地给了老板4000块钱,本想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可是老板一而再再而三给小邸打了电话,前前后后又没少向其要钱,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了今年的2月28号,婚介所的老板才善罢甘休告诉小邸事情已经过去了。

然而3月1号那天,警方突然带走小邸并以QJ罪拘留,10月法院对此案开庭,小邸表示两人当时都是自愿的,并没有存在任何的暴力威胁,再发生关系的过程王某还接到了母亲的电话,要是强迫的话,王某完全可以趁机逃走的。

通过王某和老板的聊天可以看出来,此事是老板指使王某坚持说是强奸的她因此可见关系不一般,婚介所老板就因此威胁小邸,只要能拿这件事就因此过去。

小邸不认罪也不会拿钱,审判时案件的疑点的确很多,应该对小邸无罪释放才对,可法院判定的是强奸罪成立,对这样的结果真的是很让人感到意外。

直到前天(九月九号)在最新审判中小邸还是没有认罪,这些年他的家人一直都在为他想办法申诉,在这件事之后,那家婚介所就关了门。

对此他的家人觉得之前如果小邸认错可能就会减刑,小邸还是坚持自己没有认错,现在此事又提起了上诉,希望这次的结果会有好的转机!你们对此事有何看法,下方评论区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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