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按照总量控制、同步调整、增减持平原则,自12月31日起,会泽县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后,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销售价格按实际购进价格(采购价格)执行,不得在实际购进价格之外接受经营者给予的价格折扣或其他形式的折扣,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自1月1日起,对重症监护等38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上调,建立价格调整、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多种形式的补偿机制,以利于促进公立医疗机构良性平稳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人民群众医药负担进一步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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