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新闻频道
近日,富川瑶族自治县莲山镇的两位村民趁华润园区征地之际,造了16座假坟墓,以此骗取了国家征地补偿款6.4万元。最终,他们难逃法律制裁。
法院审理查明,4月至4月份,宋某全在富川瑶族自治县莲山镇牛背岭村黑石塘附近制造了16座假坟。
4月份,宋某全利用假造的16座坟墓从富川瑶族自治县莲山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所骗取迁坟补偿款6.4万元。
其中,宋某洪在明知宋某全利用假坟墓骗取迁坟补偿款的情况下,帮助宋某全认领6座假坟,领取迁坟补偿款人民币2.4万元交给宋某全。案发后,宋某全主动退出骗取的补偿款6.4万元。庭审过程中,两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全、宋某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结伙骗取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和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据了解,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目前共受理利用假坟墓骗取征地补偿款的案件7件,已审结4件。法院希望,能通过这样的案例告诫人民群众自觉知法懂法,提高远离触犯刑法意识。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董芝婧: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每个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法律合规合法谋事创业,通过正当途径谋取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