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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借道转弯出车祸 车毁人亡酿悲剧!

时间:2020-05-10 0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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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借道转弯出车祸 车毁人亡酿悲剧!

2月14日,在茂名G325线347KM+700m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在左转弯横过公路时,撞向了一辆由谢某驾驶的小型轿车,造成摩托车司机曾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的事故。

形成原因:

曾某驾驶报废车辆,借道行驶,是该事故的主要过错。

谢某驾驶机动车不安全行驶,是该事故的次要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驾驶车辆驶入、驶出道路或者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行。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特别是在交叉路口一定要注意观察,减慢车速,如遇到直行车辆应停车避让。摩托车、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乘坐人均应佩戴安全头盔。

车辆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时,无论是转弯车辆驾驶员,还是直行车辆驾驶员都应该减速慢行,保持注意力。

转弯车辆驾驶员应提前打转向灯,注意对面车道的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再通过。驾驶员切记不能驾驶报废车辆或未经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直行车辆驾驶员,通过路口前,应减速到30公里以下,发现有转弯趋势的车辆,切勿开斗气车,须提前采取制动措施,并打双闪灯,按喇叭,提醒对方驾驶员安全行车。

来源:茂名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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