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
今天
广西纪检监察网通报了
南宁、河池、崇左等市
的执纪信息
又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被双开、通报
南宁市治安警察支队原支队长陈立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南宁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南宁市委批准,南宁市纪委监委对南宁市治安警察支队原支队长陈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立违反政治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本系统一批干警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给党组织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用公务油卡为私家车加油;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陈立身为公安系统的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党的宗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政不廉,甘于被“围猎”,充当“保护伞”,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严重玷污公安形象,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南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南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立开除党籍处分;由南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河池市通报2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南丹县月里镇月里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1月、12月,月里社区分两次以车辆维修费名义虚报5350元,违规给社区8名“村两委”成员发放春节过节费。3月,社区支部书记岑勋奎、社区居委主任陈龙开、妇女主任兼会计罗双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巴马瑶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1月至8月期间,巴马县环境卫生管理站违规发放春节慰问金、节假日双休日加班费等津贴补贴共计32.9715万元。3月,站长廖家权、副站长韦雪花、韦献益、庄苏生以及会计陈秀丽等5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崇左市通报2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龙州县上降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邓昭坚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月28日上午,邓昭坚在该乡协调某公司人饮项目建设工作,中午接受该公司人员阮某某在某农家乐的宴请,违规饮酒;当天16时许,邓昭坚返回乡政府,在办公室场所举止不端、酒后失态,造成不良影响。3月15日,邓昭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江州区石景林街道卜利村村委滥发津补贴问题。至期间,江州区石景林街道卜利村村委以工作辛苦为由,通过油资补贴的形式,向村委干部每人每月发放100元至720元不等数额的津补贴,共计发放津补贴5万多元,其中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世权本人领取7600元。2月27日,何世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缴全部违纪所得。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及各地市纪检监察网
编辑|覃燕燕
责编|唐莉莉
值班主任|晏彦
广西日报新媒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