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分级防控
有关工作的通告
(第13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从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的工作要求,根据云南省关于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评估结果,结合麻栗坡县作为疫情防控低风险地区的实际,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分级防控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关于监测卡点设置事宜。全县范围内乡镇、村(社)、村小组设置的所有疫情防控监测卡点一律取消,确保交通畅通,全面恢复到疫情发生前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边境管控由县公安局统一安排部署。
二、关于营业网点开设事宜。全县营业网点除娱乐园(儿童娱乐场所及游泳馆)、网吧、酒吧、KTV、慢摇吧、足浴店、健身房、烧烤摊、培训机构等场所暂缓开放,开放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其他营业网点按《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要求做好卫生管理和环境消毒工作后,方可恢复正常营业。从业人员必须严格落实戴口罩上岗和其他必要的防护措施,达不到防控要求的经营网点一律给予关停,并严肃查处。
三、关于外来人员排查事宜。各乡镇、各单位要继续开展网格化排查和管理,对本辖区内有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第一时间报乡镇党委、政府研判。
四、关于重点对象管理事宜。医疗机构要继续落实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对所有发热和咳嗽病人及时进行排查;继续保留定点医院、留验站和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做好医学观察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所有隔离观察对象一律不得外出。
五、关于日常工作防控事宜。各乡镇、村(社)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企业、营业网点要大力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公共场所和办公区域进行大清扫、大消毒。暂停大型会议、会展、演出、聚餐、娱乐休闲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社)备案。
六、关于严格责任追究事宜。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对因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查严处;所有麻栗坡籍人员及来麻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省、州、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禁散布谣言,谎报疫情,对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出行信息,不配合调查、医学观察等导致疫情传播、流行的,从重从快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此前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中共麻栗坡县委麻栗坡县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