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是否还记得
前一段时间发生在四川省
消防车“怒怼”开私家车新闻
围观群众及网友是一片就好
消防通道是灾害事故发生后
快速到达灾害现场施救
消防通道=“生命通道”
但有部分司机却为了自己一时私利
随意停车占用消防通道
更有甚者还私拆号牌试图躲避警方处罚
请不要给“生命通道”添堵
一直以来,禅城公安高度重视消防通道保障和交通隐患排除,今年常态化开展了“打开生命通道”消防专项行动和“清患伏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近日,佛山禅城公安在日常巡逻工作中发现,在禅城区祖庙辖区的华安里、文龙街等处违法停车现象较为严重,影响了周围群众的正常出行,甚至还有个别车辆私自拆卸车牌停放在消防通道。
今天上午,佛山禅城公安交警大队联合消防部门,开展“打开生命通道”交通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到上述路段对违停车主进行普法警告教育,拖移私拆号牌阻挡消防通道小车11辆。
▲一排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车辆
▲蜀黍对乱停车主进行教育
▲故意拆除车牌,遮挡车架号码小车
▲交警蜀黍拖移阻碍消防通道车辆
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请给生命留条道
消防安全通道是人民群众的“生命通道”,24小时禁止占用以保证消防车辆通行。一旦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可以为火灾处置和生命救援赢得宝贵时间。接下来,禅城公安将联合交警、防火、派出所等多警种持续开展“打开生命通道”交通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针对娱乐场所,商圈商场、物业小区、工业园区、专业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整治消防通道车辆违法停放、疏散通道不畅通、安全逃生出口未配齐等多类交通和消防违法行为,全力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有效清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占用消防车通道
不仅影响消防救援,更是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楼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都是大家的生命通道
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不能非法占用
请给生命留条道
请一定自觉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来源:禅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