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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男子外出打工 土地被亲姐转包外人 追索遭拒:养了你儿子

时间:2020-02-26 04: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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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男子外出打工 土地被亲姐转包外人 追索遭拒:养了你儿子

男子外出务工多年,回家后发现土地被亲姐姐和弟弟承包给了外人,欲要回却遭到姐姐和弟弟异口同声的拒绝,理由是,男子打工这些年,其儿子常年受到两人照顾,将他土地承包出去也是贴补家用,且收到承包费也是他儿子用了。亲兄弟姐妹之间这样做对吗?

家住云南省金平县勐拉镇某村的男子黄某清有姐弟三人,姐姐黄某英嫁在本村,弟弟黄某兵在家务农。要说这三姐弟的关系一直很好,但在父母去世时,因为丧葬费分摊的问题产生过不愉快,因此关系急转直下,就有些面和心不和了。

不久黄某清因琐事跟妻子离婚,因为在家难以维持生计,,黄某清丢下尚未成年的儿子就出门打工了。但在今年初回家后,他发现自家土地上种满农作物,经打听,原来是同村人承包了自己的土地。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自己都没在家,土地是怎么承包出去的,在黄某清对承包方追问下,才知道承包土地的主张是自己的姐姐黄某英和弟弟黄某兵提出来的,这让本就对姐姐和弟弟抱有成见的黄某清气不打一出来,于是上门询问,却被对方以承包费是为了给他儿子生活为由怼了出来。

眼看交涉无果,黄某清怒将亲姐弟告上法庭,要求确认黄某英、黄某兵与第三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并赔偿自己相应损失。金平法院收到诉状后,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并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想从亲情愈合上下功夫,挽救黄某清三姐弟即将逝去的感情。

8月9日,承办法官将黄家三姐弟通知到金平县勐拉法庭,在征求双方意见后,开始调解。为避免矛盾升级,法官决定采取“背靠背”和“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解决矛盾。

调解过程中,黄某英和黄某兵各诉苦衷,表示自黄某清出门打工后,并没有照顾好儿子,导致其子没有生活费的时候就向他们二人索要,由于有亲情关系的维系,两人也只有多少帮衬,但因为自家生活也不是很宽裕,所以才作下将黄某清土地承包他人的方式以支付黄某清儿子的生活费。

同时黄某英、黄某兵还对父母当年去世时安葬费承担不均深感不满,认为自己两人负担得多,而黄某清负担的较少,很不公平。两人还表示,将黄某清土地承包出去并不是为了自己获取利益,而且剩余的租金愿意当庭交给黄某清,也愿意一起说服承包方重新和黄某清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在了解两名被告的真实想法后,法官又对黄某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指出黄某清能够依法提起诉讼的举动值得提倡,但鉴于双方的亲情关系,其两名被告并不是以占有为目的获取不当利益,而是因为其正在上学的儿子解决生活问题,只是好心办了坏事,黄某清应该对此予以理解。

最终在法官的说和教育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确认原承包合同无效,由黄某清与第三人当庭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三个年近六旬的亲姐弟当场拥抱在一起,结束了这场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很多家族、兄弟姐妹之间应为有亲情血缘关系牵扯,大多在处置土地等个人财产时都显得比较随意。但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土地经过确认给个人的承包经营权权属于个人所有,可以进行转让承包经营权,其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如果兄弟姐妹没有在一个家庭户中,即便是转让自己亲兄弟的土地也是违法的。

本案中黄某清、黄某英、黄某兵三姐弟均为独立门户的单独家庭承包经营户,因此其黄某清的姐姐和弟弟无权处置黄某清的土地。黄某清儿子属未成年人,且黄某清的姐姐和弟弟并不是其法定监护人,因此签署的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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