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我在“携程”购买了德国到北京的往返机票,去程已使用。订单号:11843417723,原定1月29日返回德国,后因病毒疫情,携程公告,1月28日0点前购买,0点后起飞的飞机,可免费办理退票手续。
因此我在起飞前退票。2月26日我收到携程短信说经核算我的机票无钱可退。随后我拨通携程客服电话,客服先是说我的机票费减去携程手续费之后,没钱可退。但我明明是符合免费退票政策的。我质疑之后又说我的出票地点不符合退票政策,所以汉莎航空不给退款。随后我咨询汉莎的客服,客服说我的机票完全符合返程退款政策,不明白为什么携程不给我退票。但是因为我是从携程购票,所以航司不能直接给我退票,必须通过携程。况且我当时买机票的时候价钱就不便宜,不是那种廉价机票。
这种机票如果在航司直接买,退改政策都是比较自由的。当时因为信任才在携程订票。没想到携程这样欺骗消费者!附上携程公告,我的情况是符合退款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