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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丰泽推出16条措施 关心关爱社区专职工作者

时间:2022-12-01 0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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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丰泽推出16条措施 关心关爱社区专职工作者

2日,泉州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社区专职工作者关心关爱具体措施的通知》,从落实工作补助和绩效奖励、做好职业伤害保障、改善防护条件、开展表彰褒扬等八个方面具体推出16条措施,激励引导社区专职工作者在一线不畏艰险、勇往直前、踏实工作、主动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落实工作补助和绩效奖励

No.1 适当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

根据《关于落实社区直接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直接参加疫情防控的社区“两委”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等一线工作人员,发放适当工作补助。发放时限为本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开始至终止之间的响应期,根据疫情轻重、工作强度和节假日加班等因素,按照每人每天不高于200元确定补助标准,重点向从事疫情防控宣传、摸排、检查和高速路口、国道口、道口设卡防控等社区工作者倾斜。当日累计工作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在4小时及以下,按半天计算。

No.2 实施专项绩效奖励

出台《丰泽区社区“两委”班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绩效奖励办法》,各街道办事处可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成效,按不高于30%的优秀等次奖励社区“两委”班子,获评优秀的绩效奖励金为每个班子3万元,绩效奖励金可发放到个人。具体实施为疫情防控响应期基本结束时,由社区党组织申报,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并征求区纪委监委、防控办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提交街道党政会议研究确定后执行。

做好职业伤害保障

No.3 做好工伤认定并落实待遇

社区专职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患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认定情形的,依法认定为工伤,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区、街道财政予以补助。

No.4 开辟绿色通道

对疫情防控期间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突发疾病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由区卫健局协调医疗机构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及时救治。对于因履行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病亡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11号)规定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区人社局接到相关申请工伤认定的案件,要“快认快办”,建立高效便捷的绿色通道,依法及时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改善防护条件

No.5 强化防护物资保障

要按规定落实社区防控工作经费,改善一线社区专职工作者防护条件,落实属地原则强化社区防控工作物资保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合理配发口罩、防护服、消毒水、非接触式体温计等卫生防护器材和防控器具。

No.6 加强防控技能培训

区卫健局要配合做好面向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医疗卫生知识、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其做好社区防控工作的能力。

切实减负减压

No.7 精简社区事务

严肃查处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制止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要表格,除党中央、国务院已有明确要求的外,原则上不得向社区摊派工作任务,确因疫情防控工作特殊需要的,须经省政府批准。除因社区疫情防控需要出具的居住证明和居家医学观察期满证明外,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要求社区组织出具其他证明。

No.8 充实防控力量

从区直机关等抽调干部特别是表现优秀的骨干支援基层,进一步推动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发挥“三社联动”机制作用,进一步发动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参与社区防控。支持开发适应社区防控要求的技术应用,有效支撑社区人员排查、居家观察、出入管理、信息报送、困难帮扶等任务,提高社区防控工作效能。

保障身心健康

No.9 安排调休补休

要协调安排好疫情防控期间一线社区专职工作者就餐、休息场所等生活保障。在保证防控人员力量的前提下,合理调度疫情防控一线社区专职工作者,采取轮休、补休等方式,保证社区专职工作者及时得到必要休整。对长时间高负荷工作人员安排强制休息,防止带病上岗。休假时间不计入年休假天数。疫情结束后,及时安排健康体检。

No.10 开展心理疏导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通过谈心谈话、关怀问候等方式,密切关注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疏导。发挥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等作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提供公益活动、心理减压、情绪支持等服务。

加强关爱慰问

No.11 开展走访慰问

街道要做好疫情防控一线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走访慰问工作,特别是对出现感染新冠肺炎、因公受伤、突发疾病社区专职工作者和因公死亡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家属要全部慰问一遍,最大限度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各党工委(党委)对于下拨的党费要向疫情防控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倾斜。

No.12 组织帮扶行动

发动社会力量和慈善组织等参与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关心和激励。对奋战一线、无法照顾家庭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和志愿者对其家属给予更多帮助关爱。社区专职工作者家庭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及时为其办理临时救助。

开展表彰褒扬

No.13 加大选拔使用

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社区专职工作者,对表现突出的要大力褒奖、大胆使用。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一线表现突出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在招录街道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优先录(聘)用。

No.14 注重人才培养

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可不受年度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等限制及时发展入党。对表现突出的非主干社区 “两委”成员直接列入主干后备力量;对经受考验的党员和青年人才,优先纳入社区组织后备力量。对表现突出的一线社区专职工作者,在人才项目遴选时给予倾斜支持。表现突出的非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两委”、计生专职工作者、劳动保障协理员等人员,按照《丰泽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规定》(泉丰委办〔〕90号),经考核可直接转聘为社区事务专职工作者。

No.15 表彰先进典型

要深入挖掘、培育、选树和宣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先进典型,对表现突出的按相关规定申报“优秀共产党员”“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等称号。对疫情防控期间因公殉职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要按程序报请民政部追授“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依照有关法规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殉职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烈士评定和褒扬工作,全面做好抚恤优待。获得表彰以及被认定为烈士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加大宣传力度

No.16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丰泽政务网、“看丰泽”、“红色丰泽”等新媒体平台和战“疫”先锋专栏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报道在社区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感人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支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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