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可以去告,但是后果一定要想清楚。
年纪越大,越觉得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还有很多灰色地带。
比如说我姐夫开的小超市曾经抓到过一个“小偷“,十几岁的孩子,没饭吃,假装过来买水,实则来偷面包和罐头。我姐夫其实从监控里看到了,但是他没声张,也没报警,只是批评教育了那个孩子一番,告诉他偷东西是不对的,最后还送了一袋面包给他。
我当时听说这件事的时候很不理解,为什么不报警?他将来继续偷东西怎么办?我姐夫说,偷吃的孩子一定是迫不得已了,给他一个机会,说不定将来能改过自新。
后来我渐渐懂了,很多事情背后可能有很多的无奈。一件事情,可能会改变另一个人的成长轨迹。
回到题主的问题上来,如果现在没有发生疫情这个特殊事件,公司突然决定停工一个月,不发一个月工资,我是支持去告的。因为公司没有任何理由这样做,尽管员工仍然可能顶着很大的压力,包括未来的工作单位在知道你曾经告过前老板的历史之后可能对你产生不良影响,我认为这些追求正义的代价是值得的。
但是,现在疫情期间,事情就变得没那么简单。诚然,员工仍然想开工,又不是自己不想去上班的,客观环境导致的没法上班,为什么不发工资?这些在道理上都能讲得通,甚至在相关的规定里,也都是要求企业要至少在一个工资周期里全额支付员工工资的,法律法规是站在员工这边的。企业决定不发工资,员工决定维权,是合情合理的。
可是为什么,我还是希望在走出这一步之前,要慎重考虑到所有可能产生的后果呢?
企业也不想不复工,企业也是受害者之一,尽管他比员工看上去强势多了,但不得不承认,疫情期间,企业同样是受害者。
这段时间,舆论其实是很同情中小企业的。有一部分中小企业,可能熬不过疫情,已经宣布倒闭了。
我朋友的媳妇在餐饮行业工作,春节之后就再也没有复工,直接宣布关门了,朋友的媳妇失业得防不胜防。
所以,很多人的心声是希望企业与员工互相理解,想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共度难关,这样似乎更有人情味一点。
因为疫情期间企业不发工资而去正常维权,这个行为肯定没毛病,不过是容易丢失一点同情分罢了。
跟自己的单位对簿公堂,是否已经做好将来离开单位的准备。
跟单位打官司,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什么的,基本上是已经离开工作单位之后的选择。很少有人一边在单位上班,一边跟单位打官司打。用常理想想,跟单位打官司,单位肯定会处处找你麻烦,很难好好工作下去了。
所以,如果你已经做好准备,接下来将要离开单位,那采取行动没什么问题,可是如果自己还不打算离职,最好还是不要把自己置于一个非常不利的地位。
打官司也好,仲裁也好,都是需要耗时耗精力的事儿,在疫情期间尤为如此,可能会更加麻烦。
决定之前,最好先打听好所有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手续,全面估算一下自己需要付出的时间成本,至少要全面了解信息之后再行动。
与单位打官司这种事,开弓没有回头箭,你总不能做了一半发现太麻烦就放弃了,那自己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总结:要求老板依法发工资,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合理的诉求,只是目前的形势下,又参杂了更多的干扰因素,建议在做决定之前,想好所有可能产生的后果,慎重考虑后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