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海淀区地块
四季青地块:海淀四季青自融创香山壹号院、颐和金茂府“四季青双杰”日光之后,区域内断供2年,这次1.2的容积率指标更低,预计又将是市场上难得一见的低密改善豪宅项目。
四季青地块,大致位于西五环-杏石口桥西侧,西山美庐北侧。车程20分钟内可达世纪金源、中关村,五棵松三大商圈,半小时到西二旗。项目附近多是2000年-间的成熟别墅项目,包括御墅临枫、四季香山、西山美墅馆、香山艺墅等。住宅用地面积约8.53万㎡,容积率在1.1左右,新地块体量不小。如果按照建面180平计算,预计可以提供474套房源;价格预计13万起,很有可能做叠拼产品或合院产品。
周边日常生活配套也比较完善。项目两公里范围内,小学主要有海淀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实验小学、海淀第四实验小学,在民间整理的海淀小学排名中,都属于二流二类。中学有北京市师达学校(优质民办一流学校),北京市清华育才实验学校等。
另外,还有北京凯文学校、北京市海淀区康福外国语学校等国际学校。附近的益元文化创意产业基地,中间艺术区,开设的多是书房、画院、美术馆等。
海淀永丰南地块
小道消息,海淀只会挂两块地,其中之一就是永丰南地块。
这块地对于去年入市的永丰地块来说,位置更好,配套更全。
地块东侧300米左右是地铁16号线永丰南站,1站到达西北旺,2站到达马连洼,换乘13号线也很方便。
北侧即是用友产业园,通勤便利度更强。
另外,在地块北侧就是中关村三小(科技园分校),附近还有清华附属中学永丰学校。
生活配套上,地块到中关村壹号大概1公里,地铁一站可到达在建中的万象汇。综合看下来,位置是优于去年入市的地块的。
不过要提醒的是,地块西侧一公里左右有个六里屯垃圾填埋场,介意的朋友慎入。
前两张图是丰台宋家庄地铁站旁的【北京金茂府】一期二期。
后两张是在北京金茂府一期高层拍的,雾霾天视野不好。图3红色建筑是十一学校丰台中学,其余那一圈大多是顶秀的房子。图4是能看到宋家庄交通枢纽、万科红、红狮家园。#北京楼市#
真的应该炒低重/庆,与成都价差太大了!
金茂府的豪宅,在成都已经达4w,但在重庆才1w,相当于成都4/1的价格。这里还有重/庆市最好的配套
重——庆.两江新区。金茂府.豪宅【单价1w】
学校:八中/南开/渝北实验小学/人民小学
地铁:4/8/14/15号线
永定金茂府、科技、智慧、恒温、恒湿、恒氧、
130、155、175、全明格局
品质生活➡️金茂府
北京楼市进入渠道时间[捂脸][捂脸]难怪有人三年就从租房变成金茂府业主[赞][赞]
努点力就可以拥有的豪宅 金茂府.豪宅.大平层
位于重/庆 两江新区,都是顶尖的配套。
遛百病~逛逛金茂府,买了甜点,开心
总价1200多万,单价12万的房子,买了2年多,还能退吗?
深圳金茂府小区的业主集体请愿要求退房,业主们高举请愿牌,大有拦驾喊冤的情势。
业主们反馈,金茂府项目在销售过程中欺瞒购房者、乱收品质提升费、利用学位营销、装修品质低劣,诸多承诺未兑现,交房后甚至还出现避难层乱拆乱建、盗窃小区集体财产等等问题。
那么,这个房子真的能退吗?让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一下。
1.开发商之前承诺的学位、学区,而之后却落空,是否写在合同中,或者在销售单页中,如果有,那么开发商就已经违约了,而且是根本违约,根据我们现在的国情,大部分人买房是需要解决孩子读书问题的。
尽管开发商违约了,但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不一定是退房,退房也就是解除合同了。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开发商应当继续履行解决学位问题,帮助业主解决就读问题,赔偿业主因不能就读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如果开发商不履行违约责任,业主们就可以请求法院支持解除合同。
2.乱收【喝茶费】,也不是退房的理由,喝茶费也就是所谓的品质提升费,如果有证据证明有所谓的喝茶费,这个实质上属于变相加价了,如果证明品质提升费是开发商的行为,而品质提升费又没有写在合同里,业主为了买房被迫交了费用,那么这是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的【显失公平】的交易。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也就是说,交喝茶费的部分合同,可以请求法院撤销,也就是说把喝茶费还给业主们。
如果喝茶费是售楼员的私人行为,那就是涉嫌到【诈骗罪】了,售楼员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尽管如此,业主们有合理的理由相信销售员的诈骗行为代表着的是公司行为,开发商仍然需要承担退还喝茶费的责任。之后开发商可以找销售员追偿。
3.小区出现乱搭乱建的行为,这个就更加不是退房的理由了,这不是开发商的理由,乱搭乱建是个别业主们的违反城乡规划相关法律的行为,可以责令他拆除,或者请求城市管理部门执法拆除,再不行,业主委员会可以起诉违法业主,请求法院支持拆除违章搭建。
可能有人要说了,@金宝每日说法 说了半天,都帮着开发商说话,是不是说来说去,就不能退房了。
答案是,只要有法定的原因,还是可以退房的,什么理由才能是退房的法定的原因呢?
我们来罗列一下,首先来看无效的合同,只要是无效的合同,那么就可以要求退房了。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比如果买房的人被鉴定其实就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家属可以请求法院支持合同无效。
2.通谋虚伪表示行为无效。比如你们签的阳合同价格是1000万,实际上还有个私底下合同是1200万。实际上你也是支付1200万。那么这个合同也是无效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无效。比如签订的合同内容里有很多条款违法了国家的法律,那也是无效的。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条就有点说不清楚了,公序良俗是主观意识,裁量权在法官,当然,也不能解释得太离谱。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无效。这个还是很好理解的,比如这套房子其实已经卖给别人了,你们买家和开发商都明白,但是你们串通,签订合同把房子卖给你,这也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看完无效的合同,我们再来看可以解除的合同,我们来看民法典相关规定: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合本案,合同解除不等于合同终止,合同终止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为已经交房了,所以不能退房。
但合同解除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一旦合同解除,以往的关系都将消失,已履行的合同要恢复原样,也就是可以退房。
#深圳龙华豪宅业主集体请愿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