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唐劲梅) 日前,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广西文化和旅游行业加快全面复工复产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标志着公共图书馆、娱乐场所、旅游产业园区等文化旅游场所和经营单位将迎来复工复产的热潮。
文化旅游业逐步复工复产
据了解,本次加快复工复产的文化和旅游行业单位(场所)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艺术馆、博物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文艺院团、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星级饭店、民宿、旅行社等。
《指引》指出,全区各类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以有序开放运营。
《指引》同时要求,复工复产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要按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认真完善和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各类安全提示警示,提前组织风险评估,确保达到开放运营条件和安全管理要求。
各类场所复工
须按要求严格执行
《指引》对公共文化场馆、旅游景区、演出场所等作出了明确的要求。
《指引》明确,公共文化场馆(站)要管控好入馆人员,原则上人员日进馆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落实好实名登记、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措施;调整服务方式和内容,加强线上服务,继续推出网上借阅、讲座、展览等服务;每天开馆前和闭馆后,对场馆进行全面消毒。
旅游景区、度假区和乡村旅游区(农家乐)要提前做好服务中心、主观景台、公厕等场所的消毒;一般日接待量不超过核定日最大承载量的50%,瞬间流量不超过核定最大瞬时流量的30%。
星级饭店、民宿要建立入住人员体温检测、实名登记、信息填报制度;加大餐厅、茶室(咖啡室)内餐桌间距;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对循环使用的餐具进行高温消毒,倡导使用一次性餐具。
《指引》还对文娱、营业性演出、旅行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上网服务、游戏游艺、歌舞娱乐等场所及旅行社经营的区内团队旅游、公众聚集营业性演出等,报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开放;暂停旅行社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和出入境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
此外,《指引》明确,各级文艺院团、文保和考古单位在落实好防控措施前提下,可逐步恢复对外演出,有序开展露天、野外的考古和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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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玉林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