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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源房产 鑫源房产信息咨询

时间:2018-08-23 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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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源房产 鑫源房产信息咨询

疯狂竞拍议价成交了!在商洛市商州区发生了一件疯狂竞拍溢价成交的事儿!商洛市商州区江滨路中段鑫源大厦西单元11楼西户房产一套。市场价111万元,一拍降价至78万元。18人报名经过126轮的疯狂竞拍,以151万元成交, 溢价40万元成交。

房产的具体情况是:位于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江滨路中段鑫源大厦西单元11号楼房产一套。建筑面积:210平方米,户型:四室两厅,复式结构,朝向南,总楼层11层位于11层,普通装修。鑫源大厦房产未腾空,无租赁,有电梯。

市场价111万元,起拍价78万元,折合单价3700元每平方米。相当于七折起拍,近12332人次围观,126人设置提醒,18人报名。18人经过126轮的疯狂竞拍以151万元成交,折合单价7200元每平方米。溢价40万元成交,你认为这个价位还划算吗?算不算捡漏成功呢?您个人认为这个价位还可以吗?对成交价有什么看法呢?#今日头条# #生活日记(第3期)# #商洛头条# #生活#

杭州男子小周,通过中介租了一套房子,可是只租了三天,就发现 房子不太对劲,仔细一查,把小周吓得头皮发麻,这里竟然是“凶宅”,小周赶紧搬走,事后他找中介退钱,中介却说:又不是这间房死了人。

小周从外地来杭州工作,想租一套房子,就在闲鱼上找了一家中介,工作人员带小周看了位于江杠区的一套房子,月租金只要2600元,小周对房子的地理位置和硬件设施都比较满意,价 格也合适,于是当即就签下了租赁合同,并押一付二。

房子安顿好后,因小周的公司需要填房子街道的有关信息,他就通过某地图软件进行查询,结果一查,小周就发现 这房子另有蹊跷。

这套房子位于江杠区市中 心的位置,离高铁站也比较近,周边小区的房价都是在4万元以上,而小周租的这套房子所在的小区,房价只要2万元,难道这房子有问题?小周决定仔细了解一下。

没想到,不查不知道,一查可把小周给吓坏了。原来这个小区曾经发生过一起凶杀案,就是震惊全国的“杭州杀妻碎尸案”。案件的残 忍程度令人怵目惊心,嫌疑人将妻子杀害后,用碎肉机分尸,然后由抽水马桶冲走。

而小周租的这套房子,好巧不巧地就在案发现场的正上方。小周想想都头皮发麻,尤其是晚上上厕所,心理有很大的阴影,只住了三天,就赶紧搬走了。

随后,小周找到房东和中介,他认为房东和中介,没有提前告知这套房子的真实情况,刻意隐瞒,才导致提前退房,他要求房东退还房租,但表示自己愿意承担这三天的租金,可是没想到,房东和中介的做法,让小周难以接受。

房东也知道自己理亏,但是他只退还了2600块钱的租金,还有5000块钱没有退。

无奈之下,小周又联系了中介业务员小于,小于表示当时就和房东沟通好了,愿意帮小周把房子转租出去,但是小周要出中介费。

后来,杭州鑫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陈老 板也回应了此事,她说:如果杀人碎尸案是在这套房子里发生的,肯定会秒赔,但是现在事情和这间房子有什么关系?

万事万物都是联系的,如果按照小周的说法,这套房子有问题,那么这个小区呢?小区周边的房子呢?

她还指责小周,也是个戴眼镜有文化的人,不能这样看待问题。

最后,陈老 板表示,现在房子已经转租出去了,小周也可以理办退款,但是要支付1300元的中介费,还有转租空档期25天的房租。

小周无法接受这样的协商结果,表示会选择走法律程序来解决此事。

这件事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

有的网友说:房东有告知的义务,必 须全额退款,中介还这么牛 逼,太坑人了。

还有网友说:虽然不是租户这房间发生的碎尸案,但是中介应该告诉租客的,看人家忌不忌讳,一句话的事,省好多麻烦。

也有网友说:这个恶魔让整个楼层房价大跌,毕竟下水道冲下去的,想想就毛骨悚然。

我觉得这明显就是刻意隐瞒,如果真的像陈老 板说的,碎尸案和这套房子没有关系,那么房东为什么自己不住,会把好好的房子出租出去?为什么房东和中介在租房子的时候,避重就轻,不说这件事呢?为什么小区的房价和周边的价 格相差这么远,不就是因为国人还是很忌讳这样的事情吗?

如果死者是别的死法,楼下楼下住着或许还能接受,可是碎尸并用下水道冲走,这样的方式估计整栋楼都会让人心有余悸,不敢入住。

你觉得出租方是否有告知小周的义务呢?是否应该给小周全额退款呢?请在评论区留言。

#头条创作挑战赛##杭州头条#

违约金和定金能否同时主张

5月10日,被告李某作为甲方(售房人),原告王某作为乙方(购房人),被告鑫源房产公司作为丙方(中介方),三方签订《房屋买卖中介合同》,约定乙方购买甲方建筑面积是89.45平方米的房屋,成交价格35万元,办理产权变更时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独自承担,在5月11日乙方交购房定金1万元给甲方,当甲方收到房屋定金之日起不得将房屋转售给第三方,乙方于5月25日前支付该房屋的购房首付款43000元给甲方,购房尾款由乙方委托丙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甲乙双方于该房屋的评估报告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或银行按揭审批下来3日内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如有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内容履行,逾期将支付房屋成交额19%的违约金。

5月10日,原告王某向被告李某交付定金1万元,5月20日交付首付购房首付款43000元,原告王某与5月11日向被告鑫源房屋中介公司交付服务费3500元,原告王某,被告李某在庭审中确认合同的约定过户日期为8月15日,被告李某陈述其已于5月28日微信告知王某其未其取得房屋所有权人的委托手续,其不能为王某办理过户,原告王某陈述其在5月,6月对房屋过户时有希望的,现在的房屋价格有4100/每平米上涨至5400元/平方米。该房屋至今未办理所有权过户变更登记。原吿诉至法院请求判决:1、被告李某支付因违约产生的双倍定金2万元,返还原告已经支付的购房43000元,违约金60670元,被告鑫源房屋中介公司退还已经交纳的中介费3500元,合计133570元,

2、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3、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律师说法

原告王某,被告李某,被告房屋中介公司三方签订的《房屋买卖中介合同》系三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禁止规定,合法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签订后,原告王某按约定向被告李某交付定金1万元,购房首付款43000元,向房屋中介公司交付服务费3500元。被告李某未按合同约定于8月15日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系李某违约行为,现王某、李某对该合同予以解除表达一致意愿,被告李某向原告王某承担违约责任,就王某主张的要求被告反还首付款43000元,因合同解除,被告李某应向原告王某返还该款43000元;就原告王某主张的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因李某收定金1万元而不能履行约定的过户义务,应当依法向王某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就原告王某主张违约金60670元,被告李某辩称计算标准过高,原告王某为充分举证证明其实际损失情况,综合被告李某延迟履行时间、过错程度以及王某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酌定被告李某应该付原告违约金2万元。原告主张被告房屋中介公司返还中介服务费并对李某的违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一、被告李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返还原告王某购房款43000元;

二、被告李某利用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向原告王某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

三、被告李某于本案判决之日起向原告王某付违约金2万元;

本案处理重点在于如何正确适用定金和违约金,定金和违约金选择一适用是我国合同法的既定立场,其实质是避免重复赔偿。根据《合同法》第116条规定,若一方违约,守约方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此条款中规定的违约金性质实质上属于赔偿性违约金,而定金的性质实质上属于违约定金。二者均有损害填补功能,赔偿性违约金对损害赔偿总额的预估,违约定金系最低损害赔偿额的预定。因此,当违约定金与赔偿性违约金同时适用时,会造成对最低损害赔偿额部分的重复赔偿,加重当事人的负担。

本案中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李某双倍返还定金的情况下,又综合被告李某迟延履行时间、过错程度及王某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依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酌定被告李某给付原告违约金2万元,此判决看似支持了违约定金和违约金的并用,但实质上,次处的“违约金”应该是法院权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判决的金被告对定金不足部分的损害赔偿。

小飞在国内没买房就对了,现在国内房价下跌,

小飞中巴地久天长

#星光村 #巴基斯坦 #记录真实生活 #感谢抖音我要上热门

03:47

事事难料啊,今天房主联系我,他的房子要买了问我买不买房,这年头生活都难还怎么买得起啊,租这房子是为了孩子上学的,还有半年就要毕业了,现在要面临重新找房,太烦躁了

内蒙古民族集团时代广场项目,位于昭君酒店东侧、新华大街北侧、迎宾北路西侧, 由内蒙古民族集团旗下的鑫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

据了解,6月30日,中建一局中标内蒙古呼和浩特时代广场项目总承包工程。该项目建成后为呼和浩特市第1高楼,内蒙古自治区第2高楼,高度为180米,项目总占地面积5.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2.86万平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2.39万平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47万平米,是集住宅、酒店、写字楼、公寓、办公、商业、地下停车场为一体的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包含3栋住宅、1栋酒店式公寓,2栋商务公寓、商业综合体及地下停车场,住宅30层、酒店式公寓39层。

时代广场建成后,将成为首府呼和浩特市的又一座标志性建筑。

《民法典》进企业 助力企业法治化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党员干部对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认识和担当,墨江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精神,结合“民法典宣传月”,联合县工商联、墨江地道酒业有限公司党支部共同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中,党员们面向党旗重温入党誓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党章党规、学《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文件。

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内容,通过“四步骤”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在服务和保障营商环境过程中当好排头兵、做好表率。一是观看民法典宣传片、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视频,以典型引路法引领各项工作踏步向前。二是作一堂《民法典》宣讲、向企业赠书,引导企业规范化管理,树牢企业、职工遵法、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三是参观墨江地道酒业有限公司生产流水线,了解企业发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同时让党员干部在一线中有所思有所想。四是同民营企业家座谈,就检察机关如何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工商联如何发挥密切联系民营企业优势,共同提升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等进行深入交流,建言献策,将收集的意见建议逐一梳理,清单化推进。

下一步,墨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畅通检企沟通渠道,担起服务和保障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责任,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的检察理念,让市场主体真切感受到“检察温度”。

座谈交流:

工商联

李波(主席):希望检察院多进企业,多创造机会进行法律宣讲和培训,企业首先要懂法、知法、才能更好优化营商环境。

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松(董事长): 希望检察院深入企业,对我们鑫源的项目经理涉及农民工工资方面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

地道酒业有限公司

俞为民(董事长):对于我们民企真的要多学习,学法、懂法、守法,才能促使企业积极向上发展。检察院通过案例普法让我们学得更深刻、更明白。

#福州头条# 今日长乐土拍!滨海新城两幅地块无人叫价流拍!

今天下午,长乐区迎来了新一轮的大规模土拍活动。本次土拍共有5幅地块上市,但是最终仅有3幅地块成功拍出,还有2幅位于滨海新城的地块未受到开发商叫价流拍。

地块一:

拍-7号营前街道峡漳线南侧地块,由福鼎鑫源房地产以最高限价1.84亿摇号竞得。

地块二:

拍-8号营前街道营滨路东侧地块正荣福州置业3.25亿竞得。

地块三:

滨拍-6号滨海新城万沙支路西北侧地块由新区临空0.64亿竞得。

另外,流拍的两幅地块:滨拍-4号位于滨海新城壶井路东北侧,漳东支路东南侧,商务一路西南侧,漳江路西北侧,用途为居住,商业住宅

滨拍-5号位于滨海新城万新路东北侧,金江路东南侧,福海路西南侧,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坐标:广东惠州

事由:我太孤陋寡闻了,土地竟然还有批发零售用地???

【二拍】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五一大道东37号鑫源名筑花园商住楼6栋15层03号房

土地权属国有出让,批发零售用地使用权至2056年5月20日止;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

5月20日止 。

划重点批发零售用地,什么意思?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135.81平方米

户型:四室二厅二卫,毛坯

交付情况:法院负责清场交付

评估价:¥118万,起拍价:¥94万

5人报名4381人围观46人关注提醒

26轮出价,最终中拍价为成交价¥123万,相当于溢价了4%,每平方米9000元。

在这次拍卖中,我有几个问题搞不清楚。

第一个什么叫做批发零售用地?这是个新名词,我第一次看到。

第二个这个小区的房产有什么特殊的地方,竟然能溢价成交,在现在的法拍房当中,很少见。

朋友们,你们的观点是什么?欢迎帮我解答一下我的疑问。

#惠州头条##房价# #微头条日签#

福彩快乐8,你中奖率感觉是高,可是每期聊聊无几,怪不得你每期销量那么低,越是销量低你中奖率低,大家都不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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