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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水泥原始股票价格 汉中水泥砖厂

时间:2021-01-25 04: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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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水泥原始股票价格 汉中水泥砖厂

一大面墙绘,讲的是三国栈道的故事。身陷钢筋水泥森林的我们,一定总有那么一刻,想要“逃离”。逃离过度劳累的城市生活,用自然去复苏疲惫麻木的生命。冷空气向热空气流动,就形成了风。此刻,有风拂过,没有疲于奔命,没有急促追迫,时光的声音点滴可闻,是最绵、最长的深呼吸,最能释去胸中的郁郁块垒。#汉中头条# #手机随手拍 记录美好点滴#

#汉中头条#

时常可见公路上设置了限高架和限宽水泥墩,这样的设置无可厚非都是怕超载保护公路,我们一直都是见怪不怪!

今天初见在限宽墩上插植钢筋头的,这样的做法对还是不对?请大家评论,我有点不敢下断语, 我怕被众多网友咒骂!

#浓情中国年#

#传递正能量#

#汉中头条#从今天(10月3日)10:00开始,汉中尧柏水泥袋装、散装水泥在原价基础上,每吨涨价80元。

据了解现在商品混凝土价格也同步上涨100多,别的品牌水泥价格也有上涨,看来建房的成本又增加了不少!

【3死1伤!陕西一水泥罐车与两轮电动车相撞,司机被控制,现场曝光】5月29日14时50分许,陕西汉中。据@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 消息,G244线南郑区汉山街道办石门村路段(国道244线1087KM+500M处)发生一起水泥罐车与两轮电动车相撞事故,现场死亡1人,2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人受伤正在医院救治。目前,肇事司机已被控制,医疗救治、事故调查、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太惨了!”陕西汉中,一辆水泥罐车与一辆两轮电动车相撞,致3人死亡1人受伤。据悉其中1人当场死亡,2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1人受伤还在救治。目前肇事司机已经被控制!案件尚在调查之中。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无数血的教训,咋就不长记性?

水泥罐车与电动车相撞,一个是铁包肉,一个是肉包铁,死亡受伤的4个人怕都是电动车上的人,可是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交通肇事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换句话说,即便电动车超载,只要水泥罐车的司机负同等责任,仍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交通肇事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最终水泥罐车的司机对这起事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还将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而除了刑事责任,水泥罐车的司机毋庸置疑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按理说司机应该买了保险,可光一个人的死亡赔偿就高达上百万,就不知道保险够不够赔。

最后,人命只有一次,追责、赔偿都难以再挽回死者的生命。因而在此除了提醒朋友们开车注意安全,也提醒广大朋友们,一定要远离水泥车、搅拌车这些大车!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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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陕西水泥罐车与电动车相撞3死1伤#头条热榜

#头号周刊# #人人能科普,处处有新知#

#汉中头条#【喜讯!汉中市又一企业入列全省绿色工厂名单】近日,省工信厅公布了陕西省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我市陕西汉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被列入陕西省第二批绿色工厂名单。

这是我市继汉中勉县尧柏水泥有限公司成功申报国家工信部绿色工厂名单(第五批)后,又一户被列入绿色工厂名单的企业。 

绿色工厂的创建是对企业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评价指标、环境排放、环境绩效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严格、标准要求极高,标志着企业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上具有突出引领作用。

微水泥~~~一种风靡欧美国家的新型饰面材料在汉中隆重诞生了!

位于汉中市汉台区益州路汉芳汀花世界内的表面装饰材料研究院一一金孔雀微水泥今天隆重开业了,微水泥,英文名是Microcement, 翻译过来字面意思是微粒水泥,这个名词是因近几年风靡欧美国家的饰面材料的快速兴起而迅速带入中国国内,一经面市,立即在北上广深等各大一线城市被广泛接受而快速普及使用。

它可以广泛的在各种基面上进行施工,这种新型材料经特殊工艺处理后能最大限度的体现素面表面的原始、简约之美,主要应用于清水混凝土地面和清水磨石地坪领域及墙面的装饰处理,用于地面时为双组份.主要成分是水泥,水性树脂,改性聚合物,骨料等,具有强度高,厚度薄,无缝施工防水性强等特点,其可以在石膏板,木质面,PVC,水泥压力板,砂浆面、GRC板、地板、混凝土等不同层面进行装饰施工。可广泛应用于高档宾馆、医院、学校、美术、艺术馆、酒吧、高档别墅、高档民宿,高档展厅的墙面、地面、桌面等,是替代目前硅藻泥装饰墙面的又一革命性产品!

#汉中头条# 这应该是一个水泥行业行业的人扔的烟头,路旁散落的烟灰比较完整,应该是蹲着抽的,而且当时无风。

只有一个烟头,说明他很孤独,烟头指向左前方,说明是右手夹烟。略微出现的咬痕,充分体现了抽烟的人的不安,说明干搅拌车这行压力很大。

烟灰由完整到零散,能看出抽烟的人心情的焦虑。10块一包的红旗渠没有抽完就舍得扔掉,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到我装车了[捂脸][捂脸][捂脸]

#汉中头条# 干的不如看的,这就是工人与老板的区别。

主人房子要装修,5方沙子和3吨水泥要靠人工背上3楼,来了一个40多岁瘦高男人,他给主人说“往3楼背,沙子90元一方,水泥3元一袋”,主人没说啥,叫他马上来背。

谁知来背沙的却是一个60多岁的老人,脖子上搭了个毛巾,他说,来讲价的是老板,也就是包工头,老板给他150元一天,叫他专门往楼上背东西。

中午很热,老人挥汗如雨,缓慢的一步一步往楼上背沙,包工头把车停车树荫下,坐在车里悠闲的玩手机睡觉。

一天半时间,老人终于背完了5方沙,3吨水泥,共600多元,背沙的老人忙碌了一天半,挣了两百多,包工头只讲了个价,睡觉玩手机,得了400多元。

“三死一伤!”5月29日14时50分,陕西汉中,G244线南郑区汉山街道办石门村路段(周家坪南湖路高速桥下),发生一起造成三死一伤的交通事故。根据现场视频与公安机关的通报显示,一辆水泥罐车与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后,多人倒地不起。

现场就已经造成一人死亡,另外有两人,经送医院抢救后无效死亡,目前,仍有一人正在医院救当中。

据警方通报显示,水泥罐车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豫视频)

通过案情通报来看,公安机关暂时将此这起事件定性为交通事故,即水泥罐车司机主观上是存在过失责任,而非故意的。

也就是说,司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需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不满5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造成死亡3人以上不满6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40万元以上不满80万元的;

4、或构成犯罪的其他情形。

注意,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负主要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80万元以上的;需加重处罚,处3-7年有期徒刑。

当然,事故发生后逃逸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亦需从重处罚。

需要强调的是,司机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外,还需要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他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交警部门认定两轮车司机搭载人数超过核载人数,或两轮车上不能搭载乘客。即两轮车司机在这起事故当中,存在过错责任的,是可减轻司机部分侵权责任的。

最后,私以为,不管最终如何处罚司机、如何赔偿被害人家属,都无法挽回事故已造成3人死亡的严重后果。3人死亡的背后是几个家庭的悲剧。

因此大家务必要引以为戒,即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以免造成严重的后果时,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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