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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29 20: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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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通知

县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含民办园):

随着夏季的到来,天气炎热,汛期降雨强度加大,溺水事故处于高发期。中国发生了多起学生溺水事件,我市也发生过两起,这个教训很痛苦。针对学生溺水事件,国务院办公室发布了三份预警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我县高考专业学生在节假日、节假日、暑假期间的防溺水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现就加强防溺水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进行探讨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溺水比老虎凶猛,要充分认识预防溺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溺水领导小组,防溺水工作应包括在工作计划中,应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采取有效的预防溺水的措施。

二、重新落实工作职责。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制度。暑期午休时间较长,各学校应做好午休时间段学生的关爱工作。学校应组织学生在承诺上签名,并致函家长,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安全教育和溺水预防监督,学校应保留回执,以备将来参考。

三、加强安全教育。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特别是防溺水教育。组织开展以防溺水为主题的班(队)会、国旗讲话和手抄报纸,更新宣传栏,开设安全教育课程,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内容的警示教育片,加大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和覆盖面。教育学生防止溺水“六不”(未经允许不得在水中游泳,不得与他人一起游泳,在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在情况下内游泳,在没有安全设施和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在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自然的学生水不得擅自进入水中)。放假期间,要确保学生放假、安全管理教育“不放假”,并通过多种形式将安全教育送到家中。

四、加强家庭与学校的关系。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庭与学校的联系,通过家访、家长会、校讯通、学校网站、QQ小组、微信小组或电话联系方式,将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送上门。要增强学生法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的意识,引导家长或监护人提高警惕,增强安全意识,引导家长做好放学后和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独自掌握学生的行踪,切实承担起监督员的责任。节假日、高考假期、暑假前,要提醒家长,节间要严格履行监护职责,确保不发生溺水事故。

五、进一步深化综合协调。校外发生溺水事故,预防中小学生溺水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各学校要组织动员全社会关注生命安全学生,共同形成合力,防止溺水事故发生。要积极联系当地政府,定期排查学校附近池塘、河流等区域和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完善溺水警示标志、隔离带等安全设施。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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