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未来的丈母娘,对女儿的婚事我的想法是:
我认为彩礼和嫁妆是双方父母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条件给孩子们成家的赞助,
如果男方家已买房,我会给房值50%做为嫁妆,然后要求房本加上女儿的名字,
如果男方给彩礼,我会同额嫁妆给回,
如果两孩子相爱,裸婚也不反对,那是女儿自己的选择,没房可以租房,没钱可以共同去挣,苦尽甘来也是人生的一种体验,
养孩子是子女的责任和乐趣,我不赞同双方父母代养孙子女的做法,偶尔搭把手或年节团聚不反对。
我老了不愿依附女儿来养老,既不想给她们添麻烦,也不想看到因我而起的小夫妻矛盾,到时请保姆侍候比较专业。
友友们觉得我的想法还可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