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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哪里家具厂多 镇江最大的家具市场在哪里

时间:2021-01-16 21: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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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8——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与镇江市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例,法院判处赔偿420万元,()苏1191民初2877号】

2月24日,华科公司和被告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一份,主要约定:华科公司将位于镇江市镇江环保电镀专业区内的电镀专业厂房出租给被告,租赁期限自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若被告因使用不当造成厂房、附属设施损坏的,被告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华科公司相应的经济赔偿。

6月20日,华科公司向原告投保财产保险综合险(保单号:6610501020000024),被保险人为华科公司,保险处所为镇江新区镇澄路198号,保险标的物为房屋建筑(包括装修)、装置、家具及办公设施或用品、机械设备;总保险金额为193300358.24元。

11月26日,被告公司发生火灾。12月21日,华科公司向原告发出保险索赔通知书,载明:出险日期为11月26日,出险地点为镇江新区镇澄路198号华科电镀园5号厂房;事故经过为11月26日5时30分,被告在早晨电镀槽预热时发生火灾,造成位于华科公司5号楼2楼的被告生产车间起火,之后火势蔓延至5号楼1楼的镇江长鑫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和5号楼3楼江苏维恒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事故造成被告生产车间和维恒电镀公司全部被烧毁、长鑫电镀公司局部过火;损失金额为5868128.66元。

12月13日,原告就本案火灾事故损失委托北京华泰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进行估算,北京华泰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于10月16日出具最终报告,认定保险责任成立,定损金额为4205496.54元,赔付金额为420万元。

1月11日,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11.26”火灾事故调查组出具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载明了案涉火灾事故基本情况、成因、经过、应急救援情况、对事故单位处理建议等。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镇新管复[]3号关于《镇江市某公司“11.26”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关于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的意见。

1月17日,华科公司向被告发出索赔函,载明:11月26日,被告承租华科公司的5号建筑发生火灾,致使承租物严重受损,火灾原因初步认定为被告电加热引起;根据双方签订的入园合同,华科公司有权要求被告立即负责修复损毁的租赁物或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为配合估损,请被告于1月19日至华科公司参与设计单位议标。被告法定代表人黄某在该索赔函中签字。

华科公司向原告出具赔偿确认书,确认以420万元作为涉案火灾事故向原告索赔的最终赔偿金额,原告划付赔款后,华科公司确认对于本次事故保险赔偿责任全部终止。华科公司另向原告出具权益转让书,将已取得赔款部分的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含残值,若有残值委付时)转让给原告,并确认原告可直接使用自己的名义或使用华科公司名义向责任方采取法律或其他措施以行使这些权利或获得相应补偿。

11月2日,原告已向华科公司赔付保险金额420万元。原告向被告索赔未果,诉至法院。

判决如下:

被告镇江市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保险赔偿款4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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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词作,读过了便读过了,虽有余味儿却味儿不长久不浓烈;有些词作,不但有余味儿而且那味儿越读越长久越浓烈。辛词就是这样,因为它是辛弃疾用其生命所谱写的词篇,用其生活所实践的词篇→这便是伟大词人的伟大之处。

{用志主要经历}

一、青年时期。二十二岁时,辛弃疾召集义勇军以收复故乡,后带人归附耿京。随后说服耿京投向南宋,向皇帝献策以收复国土,得到宋高宗召见,被授予官职。从南而北回时,冲入敌营活捉叛徒,连夜押到建康斩首。辛弃疾之所以有以上种种举动的精神和勇气,就是因为他相信,到南方之后一定可以打回北方去,故乡一定会光复。他是带着这样的志意投奔到南方的。

二、为官初期。到南宋之初,他在滁州为官,那里位于江淮之间,是靠近金人前线的地方。此地十分荒凉贫瘠,人民都流散了。辛弃疾到滁州后减免赋税,号召商贾,休养生息,不过一年工夫就使滁州的整个面貌改观了。

三、为官用志。后来他又曾做过江西提点刑狱、湖南安抚使、江西安抚使。在这一段经历中,有一次江西和两湖一带有一些无以为生的人民,不得已而为“寇”。朝廷让辛弃疾去讨平,他果然平定了。平乱之后,他马上向皇帝上奏琉——《论盗贼扎子》,说“民者国之根本,而贪浊之吏迫使为盗”,希望“陛下深思致盗之由”,请求陛下“讲求弭盗之术,无恃其有平盗之兵也”。他的意思,是人民是国家之根本,如果总是讨伐而不加培养,就如同一根木材,“日刻月削”,对国家是危险的。后来到了湖南,他组建“飞虎军”。由于建置军队需要营房、粮饷,为此他花了不少的钱。于是有人密告他用钱太浪费,皇帝就给他下金牌——诏令他停止训练。辛弃疾把飞虎营建成后,才向皇帝汇报。

四、用志起落

(一)第一次被罢官。有一次,江西闹大饥荒,人民无以为生。辛弃疾把公家所有的金钱财物都拿出来,选择最能干的人到各地去购买粮食,救济灾民。通常情况下,饥荒之时就有商人为图谋私益,把粮食囤积起来,抬高粮价,你若想买他们却不卖。辛弃疾想到了这一点,为此他下了一道命令——“闭粜者配,强籴者斩”,他说在我这里,如果有人有粮食不卖,我就把你充军发配,要是强买囤积粮食搞投机倒把,我就把你们都杀了。过了一阵子,辛弃疾派到各地买粮食的人回来了,买了大批粮食,用船运回——“连樯而至”,他亲自到城外主持分配。分配之时,不属于他管辖的江西信州的太守说,我们也有饥荒,你们收买来的粮食是否能分给我们一部分。部下很多人反对,说我们这么大的饥荒,千辛万苦弄来的粮食不能给别人。可辛弃疾却说,他们也是百姓——“亦赤子也,亦王民也”,我们吃饱了能眼看着他们饿死吗?于是他就把收购的粮食的十分之三分,给了信州的人民。事后不久,有人弹劾辛弃疾。实际情况是,辛弃疾用严刑峻法治理不守法者——“闭粜者配,强籴者斩”,人家就说他“杀人如草芥”;辛弃疾花了国库的银子去买粮食救灾,人家就说他“用钱如泥沙”。于是他被罢免了,放废家居。在江西上饶附近,他找了一片荒野之地盖了房子,住了下来,此地叫带湖。此次被“放废”,他几乎有十年左右没有被起用。

(二)第一次被起用、第二次被罢官。十年后,他第一次被起用,做了福建安抚使。来到福建一看,发现没有海防,于是他马上修建“备安库”作防备,还要造铠甲一万副。他这么一干,人家又弹劾上去了,说他“残酷贪饕”。所以又被罢官了,这次罢废几乎又是十年。

(三)第二次被起用、第三次被罢官。他回到在上饶带湖的住所,发展房子被烧毁了,于是就在铅山一处有泉水的地方造了一个住所,取名“瓢泉”。第二次被起用时,他已是年逾花甲的老人,知他做镇江府。镇江是长江南北与敌人交界的前线,他来到前线,又是马上备战。于是他筹集了许多钱财,为军士置备盔甲军装,花重金派间谍到北方金人那里探听虚实。于是又被弹劝,说他“奸赃狼藉”,结果又被免职。

(四)第三次被起用、力不从心。当第三次被起用时,他已经六十七岁,此时年老多病,于是他推辞了。最后“壮志未酬”而死去。辛弃疾在南宋四十多年,其中的二十几年被罢免官职,被放废家居。为官放废多次,志意从未改变。只要被起用,他一定要有所作为——实践他的志意。但直到死,他收复失地的志意始终没有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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