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实木家具六千元?再添一万元都买不到!买这种家具,一定要在开发票时让店员写明是“实木家具”,这样买到假货才有证据去维权。中国制造沦为“中国智造”时,假货就横行市场了。
开发商的套路何其之多,让人防不胜防,你中过哪几个套路?
今天,我给大家分享开发商的十种常见套路,颠覆你的传统认知。
一、户型图。为了显示家里宽敞,其本上户型图上的家具都按比例缩小了。我们需要用门做参照物。因为开发商敢把家具缩小,但一般不敢把门缩小。因为家具的尺寸没有法定标准,但是门有。
二、层高,看房时说层高2米9,收房后发现可使用的不到2米8,家里很压抑。其实层高指的是你家的地面到楼上邻居家的地面的高度,这其中包含了楼板的厚度。你家室内的地面到屋顶的高度叫净高。所以,我们要问清尽高。不能让他混淆概念。
三、沙盘模型,孝感80%以上的开发商,沙盘的楼栋做了0.8-0.9倍比例的缩小,这样显得楼间距大,中间的景观绿化多。更有甚者,开售时没有在沙盘上标明腰线层和垃圾收集站,等交房的时候,连夜修改沙盘。
四、样板间。用活动板房搭建的临时样板间,可能会忽略楼板厚度。而实楼里做的样板间,家具型号大多是特制的,显得家里宽敞。
五、赠送面积。没有所谓的赠送面积,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飘窗不算面积,本来就是正常的。
六、实测面积。不要认为实测面积就是准确的。你验房的时候可以带着尺子自己测一下,对比下当初户型图上标注的开间进深。误差超过百分之三是可以退房的。
七、人防车位。人防车位的产权归人防办跟开发商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八、意向金。国家关于房地产的法律中没有意向金这个说法,要么是定金。要么是订金。意向金一定是可以全额退的。
九、南北通透。不是南北有窗户,就叫南北通透,真正的南北通透是客厅餐厅在一条直线上。客厅南面的阳台或窗户对着餐厅北面的阳台或窗户。南北卧室的门两两相对。
十、全款发票。房贷放款,开发商就应该提供全额的购房发票,迟迟不开发票,说是怕你弄丢了,实际是不想早交税,拿应该交税的钱当流动资金用了。
还有些套路就不方便说了,我想大家应该都知道的。
志邦逃税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志邦)对全国数千家加盟商的货款从不主动开发票…
涉嫌严重逃税!
避税港设立特殊目的公司的做法是一种最常见的避税方法,通过高买低卖的方式将利润转移至避税港公司。
常见的避税港主要有开曼群岛、维尔京群岛、巴哈马、伯利兹、百慕大及香港等。
假如公司是出口型企业,产品出口美国。这时如果有避税港公司,则先将产品出口到避税港公司,价格较低,避税港公司加价出口美国,这种转口贸易在国际贸易里占有相当的比例。这样,利润就从境内转移到了避税港公司,境内公司利润降低,企业所得税就降低。反过来,进口也一样,国内公司购买原材料价格比较高,利润转移到境外。只要关税在一定比例内,就达到了降低税负的效果。
实际操作时可能设计的路径复杂一些,针对这一避税方式各国纷纷出台相应的反避税政策。中国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如受控外国企业规则(CFC规则)就是一个重要的政策。简单说就是,受国内控制的避税港公司每年利润视同分红,国内补缴企业所得税。这是一种博弈,而非因这一政策这种避税方式就消失了。
对于没有货物贸易的公司,可能通过与避税港公司的服务贸易进行利润转移,这在跨国公司中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避税节税方式。
税收政策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国家宏观调控手段,也非常容易见效。例如,国家鼓励的行业、产业常常通过税收优惠的手段引导投资进入。因此,我们也可以利用税收政策进行避税。在实际财税咨询工作中,我们也经常利用税收政策,甚至利用一些税收洼地进行避税节税。
延长供应链避税
有一家江苏无锡的公司,主业是绿化工程,公司自建有苗圃基地。这家公司遇到了一个大问题:公司成本太低,利润率很高。
利润率高本是好事,但导致企业所得税自然也就高了。公司老板对这个问题一直很头疼,而且他听同行的很多老板讲,他们的公司都没有交那么多的税,他一直认为公司财务有问题,不会做账。
接到该公司老板的邀请,我们团队对该公司的详细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和分析。我们了解到,这家公司之所以利润率比同行高很多,原因在于绿化所用的苗圃、树木都是自己栽培,成本很低,只有养护成本。
换言之,为了避税节税,需要将这家公司的供应链重新塑造,将苗圃基地分立出去成立“苗圃公司”,或者与农民合作成立“合作社”。也就是说,将内部供应链变成外部供应链。这样,绿化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计价,从苗圃公司购买苗圃树木,苗圃公司开票给绿化公司,作为绿化公司的成本列支,降低利润率、抵扣增值税。如此一来,产业链的利润将在两家公司之间进行分配。由于苗圃公司属于农林牧渔的范畴,属于免税行业,因此并不会导致税负的增加。
实际生活中,与农林牧渔相关的产业都有可能进行供应链的重新塑造和规划。如重庆一家家具制造公司,购买的原材料木材不能获取发票,不仅成本不能列支,增值税也不能进行抵扣。这时我们就可以通过塑造供应链的方式进行解决,如购买木材变为购买树木、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等,列支成本、抵扣增值税。
佛山8家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认定为虚开,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佛山#
10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了一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佛山市共计有8家公司对外开具或非法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认定为虚开,被所辖税务机关处以行政罚款,或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8家公司涉嫌虚开的金额最低的为17万余元(税额3万余元),最高的为2亿余元(税额3526万余元。其中,有两家公司虚开的金额超过亿元。
1.佛山市高明区某松家具有限公司,在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755份,金额为20745.54万元,税额为3526.74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该公司上述行为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佛山市中某某瑞投资有限公司,在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216份,金额为11943.51万元,税额为2030.4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该公司上述行为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何律师在12309中国检察网进行搜索,搜集到了佛山地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案例,以供参考。
案例一:鲁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案号: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佛南检刑不诉〔〕773号)
简要案情:鲁某某2向佛山市A经贸有限公司开具了4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人民币1707980.28元,票面金额合计是人民币1459812.22元,税款数额合计是人民币248168.06元。
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鲁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积极退赃;鲁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鲁某某不起诉。
案例二:邓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案号: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佛南检刑不诉〔〕158号)
简要案情:邓某某为谋取不法利益,为A经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9张,价税合计468977元人民币,税额合计68141.97元人民币。
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邓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具有认罪认罚情节,无犯罪前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邓某某作相对不起诉。
案例三:曾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案号: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佛顺检刑不诉〔〕703号)
简要案情:曾某某利用其经营的佛山市A家具有限公司,为佛山市B经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9份,金额合计人民币2182181.93元,税额合计370970.91元,价税合计2553152.84元。
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曾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自首的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以及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曾某某不起诉。
案例四:佛山市顺德区A家具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案号: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佛顺检刑不诉〔〕555号)
简要案情:佛山市顺德区A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某,以公司的名义虚开1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佛山市B经贸有限公司,价税合计人民币605620元,税额人民币86509.51元。后何某某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54505.8元。
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单位佛山市顺德区A家具有限公司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犯罪数额小,已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被不起诉单位佛山市顺德区A家具有限公司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佛山市顺德区A家具有限公司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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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6000元买的实木沙发竟是水泥做的,你说气人不气人?】近日,广东一名女子花6000多元买了一套实木沙发,使用了一段时间后,部分油漆陆续的脱落,可让人没想到的是,通过沙发油漆脱落裸露的部分看去竟全是水泥。实木家具变成了水泥预制品,对此,当事人显得非常气愤无奈,并表示人与人之间已缺乏基本诚信可言。
其实,不光是实木家具是水泥制作这种现象存在,据不少网友反应,其实许多花高价买的实木门也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情况,许多实木门买的时候商家拍胸脯保证是实木门,但使用过后坏了才发现是“纸皮门”,门的外表是实木,但内里填充物则是纸板壳。
目前的家具市场鱼龙混杂,很多商家为了获取利益,利用消费者对行业知识不懂的弱点,以次充好卖高价,消费者很容易被骗。一些销售人员在推销时避重就轻,将家具身上最名贵的木材当作该家具的主材介绍,混淆视听。同时有部分不良商家将样品家具使用真材实料,而送给顾客的实际货品却采用偷工减料等方式欺骗消费者,这一现象已经成为家具市场上很多商家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为避免上当受骗,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还是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且购买产品时注意查看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购买后一定要保存好购物发票,以便产生纠纷时作为凭证使用。另外在收货验收产品时也应仔细查看各处细节,一旦发现问题应当场指出解决,避免商家抵赖。
另外如果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还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小编的经历发现,遇到上述情况最好的方法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一般都会受理,并且会通知买卖双方现场调解,调解成功的案例还是很多的。#女子6000元买实木沙发内部全是水泥# #家具#
浙江杭州。陈女士在网上给孩子定制了一张多功能书桌。书桌是实木的,只需要1630多块钱。陈女士看着图片很不错,就下了订单。可商品送到后,他发现书桌根本没有网上看到的那么好,而且存在很多瑕疵,于是申请退货。结果却遭到商家和平台的拒绝。
下单后,商家告知,商品是定制的,所以要等一段时间。大概20天后桌子才发货。可是上门安装后,陈女士发现和之前了解得似乎有很大的区别。首先就是桌面有凹槽,是不平的。其次就是抽屉很难打开,别说是小孩,即便是大人打开都费劲,而且抽屉抽出来后也没有反弹器,不能自动弹回。
最后就是书桌侧面的部分,都是凹凸不平的,摸上去是割手的状态。用这样的产品给孩子当书桌,陈女士是不放心的。于是找到商家要求退货。
不过商家表示,这是定制产品,所以不能退款。但陈女士不认可,她认为自己退货,不是因为尺寸或者样式不喜欢才退货,如果是这样,那自己是无理取闹,但现在要求退货,完全是质量有瑕疵。
后来,陈女士又找到平台小二介入,最开始小二是同意退货的,但是等了七天,也没有人上门提货,再次询问后,小二又说不能退货,理由就是定制产品。无奈之下,陈女士找到媒体反映此事,希望能够寻求一个说法。
陈女士再次联系到平台客服,对方解释现在所有电商的商品,商家都会使用美图,把图修得很漂亮,图片只能做一个参考。
这样的说法, 陈女士还是不能接受,她认为平台的说法是在维护商家利益,不能因为图片有精修,就发来有瑕疵的商品。最后,经过协商,商家同意给陈女士补发一个书桌面板,同时平台还会给一个500元的现金作为补偿。陈女士接受了。
从结果来看,陈女士是满意的,但是这个过程,可谓是一波三折,如果不是找到媒体介入,恐怕想要得到补偿是有一定难度的。
有网友说:这个价格不可能是实木的,不然成本都下不来。
如此肯定的说法,其实是不见得的,说实话,又是实木,又是定制,1600多的价格真的不贵,但东西分为三六九等。只能说是较低的标准。但是这不是实物与图片不符的理由。
买家具、布新家,很多商家将家具的展示和售卖,放在了线上,有些买家在收到家具时才发现“买家秀”和“卖家秀”不一样。但是想无理由退货,却发现好像不是“无理由”。
哪些商品能够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权益?
根据《消法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对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进行了明确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这种时候就需要自己做好甄别,并且要保留凭证,有备无患。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保存购物凭证,例如促销承诺、直播页面、聊天记录、购买记录等截图,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以备日后出现纠纷时,有充足的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然,对于一些定制的商品,尽量还是不要在网上购买,毕竟是看不见的,一旦到手后感觉不合适,想要退是非常麻烦的。
#杭州头条##媒体人周刊#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佛税一稽处〔〕1376号
佛山市嘉晋兴木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605338296558G):
我局于4月14日至11月28日对你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东区村正街小组三山大道8号正街综合楼B区206室)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你单位接受其他木业经营部等单位和个人委托,代理进口木方,你单位截留委托方的海关缴款书作为抵扣凭证后,再对外以4%-4.5%的点数虚开,资金再通过魏彩玲等人的私人账户回流给各木业经营部负责人私人账户,其中有部分最终回流到受票方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投资人等的私人账户上,上述共向东莞市迎丰木制品有限公司等59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584份(详见附件:佛山市嘉晋兴木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统计表明细),价税合计263284606.78元。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一)有佛山市嘉晋兴木业有限公司资金回流统计表1份及银行取证的流水,反映你单位收取56户受票方的货款后,再通过私人账户最终回流到受票方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投资人等的私人账户上。
(二)有你单位财务冯润秋、开票员邓艳芬以及部分木业经营部负责人和受票方的询问笔录等资料,反映你单位多是受委托进口橡胶木,但缴款书不给委托方,由实际控制人徐晓艳拿走,开票经手人是老板徐晓艳,由其操作魏爱平、魏彩玲等人的私人银行账户进行扣除点数大概4%后资金回退。
(三)有你单位“-的收款开票情况登记表”、“进口对数表”,反映该公司票货分离,在受托进口后,根据各木业经营部等单位和个人的要求加点开具发票。
(四)有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粤06刑初37号)1份,反映“嘉晋兴公司”曾向空壳配票企业佛山市顺德区吉伟雅家具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聂氏家具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有税务事项通知书1份(佛税一稽税通〔〕1169 号),有企业提供的“情况说明”1份。
(六)有你单位提供的-企业明细分类账。
(七)有你单位签名确认的《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一)》、《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二)》。
(八)有你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九)有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导出你单位所属期至12月期间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和-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二、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你单位开具的258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中“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对你单位所开具的258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共230847938.82元,税额共32436667.96元,价税合计263284606.78元(详见附件:佛山市嘉晋兴木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统计表明细)。全部发函定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你单位若同我局在纳税上有争议,可自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附件:佛山市嘉晋兴木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统计表明细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