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案例曝光】无证驾驶不可取 侥幸心理不可有
2月28日,平南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执勤民警在城区环西路兽药厂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查获一起无驾驶证仍然驾驶机动车多年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16时28分,执勤民警依法对一辆桂RT8***小型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黄某光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继续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对驾驶人黄某光进一步核查中,民警发现黄某光原来持有A2驾驶证,因逾期未审验于9月被依法注销,其在驾驶证被注销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出行。面对民警的调查,黄某光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黄某光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平南交警温馨提示:车主在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因特殊原因无法使用的时候,请选择其他交通工具或找人代驾出行,切勿无证驾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