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100字范文 > 保定华安驾校科目二考场 保定定兴科目二考场

保定华安驾校科目二考场 保定定兴科目二考场

时间:2023-12-16 08:20:52

相关推荐

保定华安驾校科目二考场 保定定兴科目二考场

最高法院裁判观点:交通事故受害人有权选择在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立案后不得再将案件移送至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的侵权行为地在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被告靳某平的住所地在甘肃省静宁县行政辖区,故两地法院均有管辖权。甘肃省静宁县人民法院在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已经立案,且双方均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不应将本案移送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案件索引:张某红与靳某平、展某军、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最高法民辖19号

关注@司法非常道 ,分享更多法律知识。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