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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建官方网站 广州住建局官方网站

时间:2020-12-26 01: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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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建官方网站 广州住建局官方网站

#房地产贷款新规#近期珠江新城部分小区业主们抱团涨价,使得其他区域的业主也蠢蠢欲动,一夜之间,一批10万+一平的二手房异军突起,给广州楼市再添了一把火。对此,广州住建部门如何回应呢?又释放出哪些信号?

详情戳看>>>楼市众生相:有人抱团抬价10万起飞,有人给物业送锦旗反被告

【#广州市住建局预算1.95亿元补贴公租房#】日前,广州市住建局在官网公布预算。该部门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均为31929.55万元,比上年减少2607.39万元,降幅为7.5%,主要是因为该单位开展的部分城市维护建设项目已在完工,相对减少了城市维护建设项目支出预算。从预算看,城市更新、住房保障是住建系统今年工作的重点。其中,预算1400万元提升东风路至环市路节点品质,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财政补贴项目的预算为19503.47万元。(新快报记者 王彤)新快报轻报纸

广州花都买房政策收紧

【接花都不动产中心通知】:

根据广州市住建要求,现暂停除广州常规限购政策外的一切进件(即劳动合同,营业执照递件),且不论何时网签,一律暂停!

绿卡进件暂时照常办。

#广州城事# 针对近期媒体报道的广州天河区部分小区业主串价控盘,哄抬房价的事,广州住建部门今天做出了回应,如截图。广州的房地产政策是否会升级调控?我觉得目前应该不会,但是相关部门应该还得做点事,才能扼制住这些不好的风气。例如:可以约谈那些串价控盘的组织者,进行批评教育,甚至罚款,最后上电视认错道歉,这样足以敲打那些蠢蠢欲动的人。最后,给广州住建部门这次的迅速回应点个赞。

早安楼市:武汉明确新房预售门槛 苏州公布首批集中供地32宗

一.政策

1.武汉明确新房预售门槛

4月27日,武汉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对申请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的当前施工进度、预售规模、申请预售次数等都做了限制,其中,20万平方米以下项目,申请预售许可不得超过三次,20万平方米以上项目不得超过五次。

2.广州启动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联合整治行动

4月28日,广州召开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公开承诺活动暨政策宣讲会议,4月中旬至7月中旬,广州市住建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联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无证销售、哄抬房价、虚假销售和18项重点整治行为。

3.上海临港率先启动建筑FTTR布线标准试点

近日,临港新片区发布《上海市住宅和商务楼宇FTTR光网络布线白皮书》,并宣布在临港新片区率先启动新建住宅和商务楼宇FTTR布线标准试点。标志着上海率先进入FTTR光网络时代,为提升上海“双千兆宽带城市”网络和服务能级,进一步助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平添动能。

4.政策支持民宿经济发展

4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鼓励企业开发适合农民需要的产品和服务。支持乡村民宿、休闲农业等发展,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

二.市场

1.苏州公布首批集中供地32宗

4月26日晚,江苏土地市场官网披露了苏州今年首批集中供地的相关情况,共计32宗地块,其中包括了住宅用地和商住用地23宗、4宗综合用地、4宗商业用地以及3宗安置房用地,起拍总价约为405.9亿元,预计将于5月底正式开拍。

2.深圳坪山地块规划调整:7地块调整为二类住宅用地

4月27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发布了[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17-02、18-04、18-11、18-17等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拟对坪山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17-02、18-04、18-11、18-17等地块作出调整,其中7个地块被调整成了二类住宅用地。

三.房企

1.万科将发20亿中期票据

上清所4月28日显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拟公开发行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的申购说明。本期融资工具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期限3年,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申购区间为3.00%-4.00%,销售佣金费率为0.1%。

【接花都不动产中心通知】:根据广州市住建要求,现暂停除广州常规限购政策外的一切进件(即劳动合同,营业执照递件),且不论何时网签,一律暂停!广州市绿卡进件暂时照常(广州市辖区内发放的绿卡除外)。

黄埔两个旧改项目因发起劳资纠纷被通报!

据通报称:今年以来,茅岗旧改融资区项目、笔村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区项目发生多起劳资纠纷事件,经区住建、人社、街道等部门多次督促及协调,相关责任单位仍未能积极落实整改、解决问题,以致多次引发聚集上访事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众所周知茅岗旧改融资区 也就是茅岗西,以及笔村旧改都是富力为旧改实施主体,发生拖欠农民工薪资的问题,如果知道背后有什么故事,欢迎评论区探讨

更多旧改相关资讯,可以关注@旧改说

#广州头条# #爆料# #广州旧改#

严打房价“虚高”,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为了实现老百姓的住有所居,保障群众的切实利益,房价出现大幅度的涨跌是不太可能的。住建部多次强调必须要长期坚持“房住不炒”的理念,由此可见未来无论房地产行业究竟会发展得怎么样,对楼市的管理与调控力度并不会减弱。

据中新网报道,近日,某些自媒体在炒作关于业主哄抬房价的新闻,一些被曝光截图显示业主打算集体提高挂牌价,直接拉升小区均价,被广州各个房产群传了遍,有的中介更是大肆宣传以此加重普通没房刚需族的焦虑,诱导他们尽快买房。

最近广州市住建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哄抬房价和虚假房源、虚假广告、虚假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激发广州新可能# #全广州潮我看# #广州城事# #广州头条# #广州身边事# #广州爆料# #广州生活# #广州#万科海上明月!

尊敬的林克庆书记:

您好!我是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万科海上明月小区的业主,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南沙区属地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导致我们小区出现:所有销售时承诺配套无一兑现、高速噪音扰民、楼栋产权未能确权、配套学校和商场的土地租金纠纷等问题。从4月初至今小区业主多次向万科提出合理诉求,万科方面态度恶劣,属地政府督促履职不力,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

恳求林克庆书记您督促南沙区政府督促万科尽快兑现应该兑现的承诺,监督万科彻底解决明月小区配套、优质小学开办及高速噪音扰民等民生问题!还明月花园全体1936户业主一个温暖的家。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官方回复

-10-31 10:13

广州市南沙区

尊敬的网友:

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噪音问题。经了解,万科海上明月项目在前期开盘时,销售现场沙盘及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已标注不利因素。为提高业主居住体验,我区住建部门已多次督促开发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减轻高速路噪音影响,开发企业已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等规定,为小区全部房屋更换成双层隔音玻璃,并协调广澳高速运营管理公司在广澳高速万科海上明月路段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立了一段长650米、高约3米的单侧立弧隔音屏,降低噪音问题。

关于配套设施问题。目前,阳光超市、菜鸟驿站、钱大妈、大利家肉菜市场已开业。小区楼巴已于5月16日开始运行,公交南15路、61路已开通营运,并增加如约巴士,方便业主出行。目前正在预备增开新的公交线路南沙14路,预计12月开通。

关于配套小学问题。梅沙小学项目不属于政府规划公建配套项目,广州市万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1月18日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续该公司没有依时办理民办学校开办所需的各项手续。5月,国家出台不得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政策,造成此项目不能开办。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我区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广州市万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阁镇、南涌口村委的沟通,督促该公司与黄阁镇、南涌口村委尽快理顺校舍产权等问题,争取早日开办。

关于广告宣传问题。我区执法部门已开展立案调查,案件正按程序调查中,具体结果待作出处罚决定后,将依法予以公示。

感谢您的留言,特此回复

#激发广州新可能# #全广州潮我看# #广州城事# #广州头条# #广州身边事# #广州爆料# #广州生活# #广州#南沙星河东悦湾强制业主收房,泄露业主隐私!

1,南沙星河东悦湾21栋3合一前室方案封窗不能通风2,每户都20-30多项室内问题整改也一直不能到位,却强制收房,且要9月1日开始强制收物业费,业主花10万先付款买的车位产权证也没有办理,却要收物业管理费。3,星河东悦湾多次泄露全体业主隐私,卖让广告推销接踵摩肩,都是直呼全名,知晓电话,所买物业楼的精确信息,这不可能是巧合,不胜其烦。

官方回复

-10-28 16:55

广州市南沙区

尊敬的网友:

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固定窗设置问题。按照《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相关规定,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外)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的场所不应设置百叶窗,且不宜设置可开启外窗。星河东悦湾楼盘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前室靠外墙设置的固定窗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区住建部门已要求开发企业与业主建立沟通渠道,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消除双方误解。

关于车位、物业管理费缴交问题。目前,星河东悦湾项目暂无收取车位管理费。新建商品房缴交物业管理费的起始时间应该按买卖(预售)合同的约定计收。如对缴费起始时间有异议的,可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按协商时间开始缴交物业管理费;协商不成的,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按法院判决的日期开始计收物业管理费。

关于业主信息泄露问题。区住建部门已要求开发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泄露个人信息属违法行为,您可向公安部门反映或报案处理。

感谢您的留言,特此回复

#资讯# #楼市爆料# #房地产#

【粤港澳大湾区每日地产资讯(-6-2)】

1、广东:6月1日起全面推行电子居住证

广东:加快广州白云机场三期扩建等重大机场项目建设

深圳:5月全市二手房成交2318套,价格同比下降0.2%

深圳:通告深圳市度标定地价成果

上海:今年第一批集中供地首日收金496亿

无锡:预公告推出24宗地块,总面积158.61万平米

2、东莞:双(多)证房认定标准传出,需要在6月5日前登记完毕

成都:出台住建行业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

海南: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公积金,缴存职工不受影响

山东东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青岛:西海岸放宽落户条件,商办可落户

昆明: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实施方案,从土地、金融等方面予支持

3、深圳龙岗、宝安和龙华区城市更新动态

4、广州、珠海、惠州等6个湾区城市新增14个预售项目

5、大湾区九城上周商品房成交面积TOP10

#广州头条# 保护家园人人有责

为保护自己家园,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让主使老旧小区安装电梯方,依法鉴定《法律文书》,明确双方责任权力义务,实现有法可依,追责有据,违法必纠,有罪难逃。

避免出现人员伤亡房屋损毁后,你推我谢冤天冤地,无人承担。

《法律文书》

甲方:反对安装电梯方

鉴字盖章,身份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其它证号

乙方:主使安装电梯方

鉴字盖章,身份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其它证号

丙方:主管部门

鉴字盖章,经办人身份证,职证或其它证号

为了实现双方意愿,本着平等公正原则,以房屋实况为依据,以双方民心为准则,依靠法律法规治国。

明确因电梯所涉及和所造成的经济刑事责任,来鉴定双方责任权力义务。

A:法律法规

①:《民法典(物权篇)》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②:《民法典(物权篇)》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③:《民法典(物权篇)》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④:本幢楼是经国土规划住建房管等局政府有关部门,按当时年代建筑国标,依法审核批准规划建设的合法步梯楼房产,并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授发的房产土地使用双证,或不动产证,属合个人法房产。

B:房屋建筑国标

本幢楼是有关政府部门,按当时年代建筑国标,授权开发商或建设方施工建设的房产。

①:墙体墙柱无钢筋框架灌注水泥混合土,是采用人工砖混砌建的墙柱墙体,承重性有限。

②:四方上下无圈梁固定,是采用四方砖混墙体墙柱达靠支撑楼层楼板,牢固性有限。

③:楼面楼层无钢丝钢筋线焦,形成水泥混泥土实心层面层板,是采用冷拉丝空心预制板作楼层楼板,连接性抗力性抗压性抗震性有限。

④:楼层楼板边缘无钢筋线焦满达四方墙体墙柱,是采用24火砖墙体墙柱的1/2承重,伸入深度达靠不足10公分,安全稳定性有限。

⑤:地基基建深度广度,是按当时国标承建,防震防外力作用和承重有限。

⑥:建材是按当时国标和当时水平购买施工建设,使用期有限。

⑦:建筑配料施工是按当时国标,人工调配施工建设,均匀沾接结构性有限。

⑧:管道管线是按当时建材水平和国标,规划设计购买布设埋设安装施工,使用寿命有限。

C:房屋房龄

此楼房龄已达到左右或30年,40年,50年左右房龄,已步入使用中期或后期。

D:房产实况

此房产已经过一定历程,现已衰损结构不稳,楼上楼身楼下已出撕裂裂缝,残缺毁损,倾斜移位,管道管线巳破损老化,楼基地基下沉,已向危房步入,无法承受外力动力振力作用等。

E:房屋安全

此楼应加固维修维护或重建,不能破坏本楼结构性,安全性,稳定性等。

F:增加电梯房产增贬值

依据我国实况,安装电梯后。

①:房产增贬值公布

高层房产产生巨额升值,低层房产发生巨额贬值,双方共同聘请有资质合法评估机构评定,将评定出的高层八七六五楼依次公布增值金额,将评定出的低层一二三四层贬值额依次公布。

②:本幢楼房产均价

增贬值方依据评定增贬值额,合总计算本楼使用面积,计算出每平米单价(均价),以此作为各自房产总价值。

③:赔付标准

增值方《八七六五》楼,按超出均价总额,依次向贬值方《一二三四》楼赔付贬值总额。

④:赔付实施行文

由增值方按其赔付总额,一次性向贬值方赔付,赔付后甲方无权干涉乙方。

⑤:公平公正

增贬值方完成赔付后,使高低层业主,享受同等同值同单位面积总值总额的房产,双方都无任何损失,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原则。

G:电梯影响

安装外植电梯后,会对从上至下业主造阳光遮盖,通风透气,糙音隐私等影响,应从上向下依其协商依次赔付,赔付后乙方无权干涉甲方。

U:经济刑事责任划分

①:主使安装电梯方

主使方自愿安装电梯,全权全部负责[《电梯安装维修更换使用拆除》和《房产损毁》及《人员伤亡》和增贬赔付等》]经济刑事责任。

②.反对安装电梯方

反对安装电梯,依法接受电梯造成的增贬赔付,不负责因电梯所造成的任何经济刑事责任。

并依法追究安装方给反对方所造成的经济刑事责任。

③:公证方

公证方依法维护双方责任权力义务。

以上各行明确,双方自愿鉴定《法律文书》。

甲方→反对安装电梯方:

鉴字盖章,(身份,房产,土地使用)证号,或代替证号复印件和联络有效工具。

乙方→主使安装电梯方:

鉴字盖章,(身份,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号或代替证号复印件和联络有效工具。

丙方→主管部门

鉴定盖章,经办人身份证号,职务证号复印件和联络有效工具

月 日

旧改彻底改百姓共欢庆!

旧改增危害百姓难承担!

#邻居私自封闭公共区域走道进行改建,究竟是属于住建部门还是城管部门管辖?#

4月16日,广州李先生向广州市某区城市管理局提交了《关于广州市某某房住户占用公共区域进行违法建设的检举信》,被检举人为广州市某某房住户,反映及投诉的内容主要如下:广州市某某房住户(即被检举投诉人),未经报建和批准,私自非法霸占了对着原本是某某房门口的公告平台区域及楼梯走道,并进行围蔽,将其改造成厨房,且该公告平台区域装置有公用自来水管道的设施,不但构成违法建设,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和防火隐患,对于上述违法建设行为,投诉人要求城市管理局依法予以有效制止,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同日,城市管理局作《投诉举报事项受理告知书》告知李先生反映同某某房占用公共区域、违法建设的投诉举报事项,该单位予以受理。

4月23日,被告属地某城管执法队该涉案房屋被投诉公共平台区域进行检查。同日,执法队回复内容为:经查发现有占用公共部位的情况,违反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位。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应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5月22日,城市管理局认为该案属于住建房管部门管辖,建议李先生向住建房管部门投诉处理。李先生对该处理不服,认为城市管理局对该案的举报存在不作为,后依法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该案房屋业主涉嫌在房屋的专有部分面积外面建起了围墙和窗户,围闭了部分专有部分面积,其中一面围墙和窗户位于建筑物面向二楼平台的外立面,阻隔了原来的公共区域,该围墙及窗户的建设,与建筑物原来的原始建设状态和规划条件不符,改变了物业结构,占用房屋专有面积以外面积,若未经法定许可,则既涉嫌属于《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的行为,也涉嫌属于《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所规定的违法建设。住建部门和城管部门对此均负有查处职能。

律师说法:本案中房屋业主涉嫌在房屋专有部分外的公共区域进行改建,改建后的现状与原始建设状态和规划条件不符,不仅属于违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行为,也属于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位的违法行为。结合本案所辖地域来说,案发地点是广州,根据《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镇人民政府分别负责查处街道、镇辖区范围内违反乡村建设规划管理的违法建设。故,城市管理局有权对该案涉嫌违法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而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及第六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对于物业区域内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位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故,住建部门亦有权对该案涉嫌的违反物业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本案是属于一个违法行为触犯不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两个执法部门都有权管辖,也都应该进行管辖。

#以案说法#

#广州# #广州资讯# #广州头条# #广州城事# #广州身边事# 5月24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加强物业监督管理进行了回复。

广州市住建局领导:

虽然广州市住建局连同其他部门制定了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做到有法可依,但是在执法方面,却仍然存在问题:以合生地产开发楼盘为例,其物业包括骏景花园,逸景翠园等小区,但其物业公司(康景物业)却是物业管理非常差,导致小区破破烂烂,破旧不堪,卫生环境非常差,小区的公共收益(如电梯广告,车位收费等)被物业强行霸占。虽然现在有法可依,但是业主想通过维权,或者成立业委会却非常困难,一是业主比较分散,都要上班,没有精力,且担心牵头被房地产商打击报复。二是成立业委会的程序过于复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也没有予以牵头和组织。因此虽然有法可依,但无法执行!!!!

本人对于物业管理有如下建议:一是加强物业监督执法力量,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要求其硬性公开财务信息,硬性返还侵占业主的合法权益,提升物业管理,投入经费维修小区。二是建立对物业公司的举报投诉热线,对不称职的物业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三是建议由政府部门牵头组织,在全市的大型住宅小区陆续协助小区业主成立业委会,帮助业主参与到小区的自治和管理。作为物业管理管理部门,希望住建局能够真正解决物业管理较差的问题。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网友:

一、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督问题。我局一贯重视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一是通过立法规范。我市首部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明确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程序,界定了物业企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规范了物业企业服务行为;二是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取消物业企业资质许可后,我局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引入社会公众参与,对企业服务实行信用公示,达到规范物业服务市场行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的目的;三是通过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我局研发推广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业主通过“广州物业管理”微信公众号,按照指引即可完成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人、筹集物业维修资金等法定事项的投票表决,有利于实现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

二、关于建立对物业服务企业举报投诉热线问题。广州市已建立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为公众提供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等公共服务,对物业管理包括服务企业举报投诉已整合至12345政府服务热线。

三、关于协助小区业主成立业委会问题。《条例》首次提出建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并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工作。物业管理委员会由镇政府或街道办牵头组织,由镇政府或街道办、居委会、区住建部门、物业服务人和占多数业主代表组成,承担推动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及落实业主大会议定事项等职责,是业主委员会的“孵化器”,能够较好解决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问题。!

#激发广州新可能# #全广州潮我看# #广州城事# #广州头条# #广州身边事# #广州爆料# #广州生活# #广州# 5月17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车陂街道办事处就车陂地铁13号线延长段夜间施工[已回复]

1、该工地从动工起一直存在夜间超长施工问题,我及小区居民多次投诉该工地一切照旧(下附截图)

2、我投诉至12345要求该工地修建隔音棚等隔音设置,该工地仍旧毫不理会

3、3/27起,该工地将早晨施工时间提前到7:00,至此每日7:00至次日2:00噪声轰鸣扰民

请问该工地上述行为是否合法?

请问政府相关部门能否彻底处理?

回复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车陂街道办事处

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该项目是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施工单位是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目前处于左线土方开挖、右线围护结构施工阶段。该项目与时尚名苑小区、逸安阁小区、惠苑楼小区均一路相隔,与小区建筑物最近距离约20米。

为解决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问题,我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以下简称“执法办”)作出以下措施:一是常态化监督。街执法办一直坚持按照网格化巡查要求,对项目地块进行常态化巡查监管。该项目启动后,街执法办及时介入工地监管,要求施工方按照文明施工规定作业,减轻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二是加大巡查力度。自该项目开工以来,街执法办针对居民投诉多的问题调整力量,分别设置巡查组、守点组、夜班组,在中心路段设置固定值班值守点,做到每天有人巡查、每刻有人监管。夜班驻点守点组22时开始对工地进行巡查,一经发现存在夜间超时施工行为,现场及时制止。三是严格依法办事。街执法办收到居民投诉后第一时间到现场核实处理,同时已约谈该地块施工单位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非特殊情况禁止晚上使用大型机械作业,确需使用时一定要提前告知周边居民;二是公布现场联系电话,专人负责接待居民来访,及时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三是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把好环境保护关,做好文明施工,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四是督促施工单位主动与住建、规划、交通、交警、市政、环卫等部门对接,办齐各项手续,施工过程中随时保持联系,加强沟通。

下一步,我街执法办将继续加强对该地块施工的巡查,督促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文明施工,最大限度降低噪音,切实减少施工噪音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广州市海珠区发文:这种售楼手法不能再用!】

4月23日,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显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执行“一房一价”标价,不得以捆绑搭售或“双合同”等限定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不得通过变更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即日起,该局将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整治内容包括无证销售、捂盘惜售、广告中出现升值或投资回报承诺、以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政策变化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全文如下:

辖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住建部约谈广州市、广州市约谈海珠区会议精神,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等调控政策文件,及时科学精准调控,确保海珠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新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申报项目楼面地价、建安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合理确定备案价格。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住建部门将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

二、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交易行为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执行“一房一价”标价,不得以捆绑搭售或“双合同”等限定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不得违反规定向无购房资格的人出售商品房,不得通过变更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三、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配合或协助业主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方式挂牌,不得配合或协助业主以非正常方式频繁调整已挂牌的房产出售价格。

四、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

我局将联同市、区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整治内容包括无证销售、捂盘惜售、广告中出现升值或投资回报承诺、以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政策变化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针对上述整治内容自查自纠,认真组织整改。视情节轻重,我局将联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取消从业资格、暂停网签、限制交易、诚信扣分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政处罚等处理措施。

五、强化行业治理和社会监督

我局将会同市、区相关部门对在售和即将取得预售证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机构通过召开约谈会等方式,进行政策宣讲和风险警示;同时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制度,完善12345政府热线处理机制,对群众的投诉举报问题以及各类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来源| 羊城晚报、金羊网、羊城派

【“弱二线”房价可能有点难!】开年以来,住建部副部长带队分别调研了深圳、上海、南昌等8地,约谈了广州、合肥、南通等5城负责人。跟住建保持步调一致的是人民银行,先后严查商业银行经营贷资金流向,严查首付款来源。

虽然一个从调控下手,另一个从金融下手,但共同点都是针对一线和强二线,其他城市暂时没有。除了政策、金融,再结合中指院一季度300城土拍及84城房产交易数据,有两个特点值得关注:

❶一线、强二线和三四线土拍成交面积都很大,前者溢价率低、楼面价低,后者刚好相反;可是,弱二线3项数据都低。

❷一线和三四线(新房&二手房)成交面积都大,比如前者二手房增幅+122%、新房翻2倍;后者增幅+129%、翻1倍。可是,二线增幅分别是+60%和+70%,都不到1倍,谁强谁弱高下立判。

也就意味着,调控、金融“双管齐下”,一线、强二线底子好,耐操!三四线没底子,不敢操,市场反而得利。但弱二线就很尴尬,头上那把“剑”,可能会来?也可能不来!市场预期摇摆,容易造成观望情绪。

所以,一家小孩皮,老大老二身体好,怎么揍都没事;老四老五还小,不但不能打,还要拿糖哄着。唯有老三做“肉夹馍”!既担心被打,又不能真打,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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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原市长陈如桂被查#一年前卸任深圳市市长,今年1月进入广东省人大任职,陈如桂5月27日还在参与公务活动,难怪本地媒体人听到落马的消息都大吃一惊。

陈如桂是继许宗衡之后又一名曾任深圳市长的落马高官。但不同于许宗衡常年扎根深圳,陈如桂的任职发迹,其实是在广州。他曾担任过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院长、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广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广州市委副书记等职。他经历过2000年以来广州城建的狂飙跃进时期,当然应该明白住建系统的高危性。如果大家还记得一部娄烨电影《风中有朵雨做的云》,时代背景就是的广州冼村强拆案的腐败现象。 头条热榜

广州天河的中洲盛年公寓值得买不?

广州天河智谷的中洲盛年,属于使用权公寓,不建议购买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个不属于“购买”,属于“租赁”,而且出租方不是实际权属方,而是“二房东”,且一次性支付几十年的租金,“长收短付”,存在开发运营方跑路的风险,与前几年大面积暴雷的长租公寓并无本质区别;

而且这类项目用地通常并不属于住宅用地,一般属于工业或商业用地,项目规划设计也不存在双层结构,因为开发商违规擅自更改土地使用用途,即使建成入住,也有被强拆的风险,番禺区We公馆在7月份,就成为广州首个被强拆的使用权公寓。

近些年,在广州、佛山两地有不少使用权公寓楼盘“出售”,也频频出现暴雷的现象,给购买人带来了巨大的损失,甚至出现了集体维权现象,以至住建部门多次针对这类楼盘公布了《风险提示》

所有使用权公寓的合作运营模式,都差不多,所以都会面临同样的风险。

以广州天河智谷的中洲盛年这个使用权公寓项目来说,请注意以下几点:

1、项目卖的是使用权。使用年限,从2024年交楼开始算起,大概39.5年。

可以看到,项目的土地权属人为黄村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商则是广州祥闰置业有限公司,和黄村实业签订相关协议后,取得40年的开发运营权、收租权和收益权(2024年7月1日-2063年12月31日)。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为了规避相关法律规定,虽然在补充协议中约定了赠送,但从现有的判例来看,这部分是会被认定无效的。

2.和买家签订租赁合同的主体是,盛年寓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企查查发现,盛年寓物业由云逸投资控股,7月才成立,注册资金50万。

3.称精装修交付,实际上为毛坯交付,需另外签订《房屋室内装修工程承包合同》及支付装修款项,将违规改建的风险转嫁给“购房”者。

此类公寓被包装的太过完美,以至于不少消费者纷纷上钩。一般有以下销售套路。

比如隐瞒或者故意模糊产权,以到期可以续期,有大产权证忽悠消费者购买;以售后返租、五年回购、回报率高,画大饼引诱消费者购买;擅自改变规划用途,违规商改住,宣传可自住可投资,验收之后加夹层,提高使用率;#广州# #我要上 头条# #我要上微头条# #我要上头条# #我要上微头条# #我要上热门# #感谢头条我要上热门# #头条星闻官# #广州城事# #广州# #公寓# #我要上头条#

1. 11月17日,“成都住建”公众号消息,成都进一步优化区域限购,在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及部分下属市县的无房外籍户籍家庭,可购买一套住房。

2. 近日,贵州遵义市房协发出“商品住房团购活动倡议书”,从11月下旬至年底,凡5个及5个以上有购房需求的市民一起购房,均属团购,享受5%-20%的市场价折扣。

3. 11月16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广州市旧村改造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事项表决指引》,明确旧村改造意愿、方案等需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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