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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贷款中间人 贷款中间人 担保人法律责任

时间:2020-07-26 18: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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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贷款中间人 贷款中间人 担保人法律责任

浙江余姚,一名湖北小伙辛苦工作一年,竟倒欠公司10万余元,律师认为公司不仅无权收取欠款,还需支付给小伙25万余元报酬!

(案件来源: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小潘(化名),是一名湖北人,常年在浙江余姚的布料市场工作,业绩一直较好。9月,经中间人介绍,余姚某服装公司盛情邀请小潘担任公司的业务员,双方约定没有底薪,由公司提供宿舍和门禁卡。

小潘与公司并未签订任何劳动协议,双方仅签定了《业务结算协议》,协议中约定业务费按业务销售2-3%提成,并约定应收账未在结算日后15天内收回部分,第一个月按日利率千分之一加收利息,第二个月起按千分之三加收。

协议签定后,小潘利用自己积累的人脉和资源,四处为公司拉业务,短短一年时间就为公司创收了870万余元,按照双方协议约定,小潘可分得25万余元的提成。

但在小潘向公司提出兑现提成时,公司拒绝,并认为小潘还倒欠公司10万余元,其中,因潘某负责的业务中存在部分货款延期收回的问题,按照双方约定要加收利息31万余元,其中有6万余元应由小潘负担,另外还有潘某在工作期间提前支取的各项费用4万余元,总计是10万余元。

小潘百思不得其解,认为自己费尽心思为公司拉业务,怎么最终还落得个倒欠公司10万余元,为此小潘诉诸法律维权,经请教完律师后,律师给的答复是建议起诉公司,不仅10万余元不用还,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5万余元的报酬。

案件经劳动仲裁后,诉至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庭审中,公司辩称,公司与小潘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只是普通的业务关系,双方按照《业务结算约定》进行业务结算、扣费没有不当之处。

为此,法庭归纳了两个争议焦点,一是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二是被告公司是否有权按照协议约定要求小潘承担利息费用?

1、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民法典》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劳动关系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需符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外,还需对劳动者是否具有用工管理权,双方之间是否形成人身及经济上的从属关系进行判断。

结合本案,原告小潘一直以来接受被告公司的管理指挥和监督,被告公司为其提供了门禁卡、宿舍等行为,均符合公司与员工的关系特征。双方虽然未签署劳动合同,但公司以结算协议替代劳动合同,属于规避劳动合同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此应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2、被告公司是否有权按照协议约定要求小潘承担利息费用?

虽然双方之间有签署《业务结算协议》,但该协议属于格式合同,《约定》中关于应收款逾期加收利息的规定属于格式条款,公司将货款催讨责任强加给劳动者,存在格式条款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该条款应属无效。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小潘的诉讼请求,要求公司支付给小潘20万余元的业务提成费,最后,双方基于判决达成了和解!

耳东说法:本案中,原告入职被告公司,虽经双方磋商,没有底薪,只拿业务提成,但被告将原本属于买卖合同对方的付款义务,通过业务结算约定的方式,转嫁给原告承担,实在是有违合同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显然是侵害到了正常的劳动者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点赞、评论和转发。

关注我@耳东说法关注社会热点,体味世间百态,感悟法与人生!#把地球的故事讲给宇宙##头条创作挑战赛#

中間人經濟

掮客中人居間一直是社團群組想要排除的,因為他們總是會哄抬、坑殺、擾亂和給人一種「買空賣空」「不事生產」的形象,使得外界充滿敵意便成了輿論直覺性的指責對象!像是仲介業務、理專投顧、保壽產險、掮客中人等負面印象。

可是有部分的中間人是屬於幫忙協助解決問題疑慮的,也有助於產業供應鏈,所以在B2B商務媒合促成來說屬於既定性的接洽談定,掌握一方既定的資金資源,可以分為以下七種:

(一)系統型:以網站平台、軟體程式的模式且以專方提案對接做帶單、帶貨、接單、代操

(二)隨機型:以推薦引薦、消費購買、銷售販售來做交涉,包括婚友社、中盤商、廣告商

(三)整合型:統籌情報資訊以經紀顧問角色來節省麻煩、主導決策,像是旅行社、出版社

(四)認證型:透過見認公證的評估鑑定,讓情報資訊對等、透明化,以自身聲望信譽擔保

(五)代表型:屬於經紀顧問的代表透過一方既定的資金資源來進行接洽談定,例如經紀人

(六)橋樑型:消除時間、空間、語言、文化等障礙,透過推薦引薦來促成雙方的買賣交易

(七)擔保型:監督雙方以誠信進行交易的公正第三方,必要時運用權力懲罰違反規約的人

,一个远房亲戚借了我爸爸7万块钱,不幸的是,当年我爸爸因病去世了。

后来这个远房亲戚给我妈重新打了借条,并附上了身份证复印件。

后来这个人还很诚实,陆续还我妈1000-2000元不等,我妈认为一个人只要讲信誉,慢慢还也可以接受的最后一次还款时间是5月。

就在下半年,这个人突然拉黑了我妈妈,由于这几年身在外地,又加上有一点亲戚关系,所以今年春节,我妈妈趁回家过年,就专程去找了这个人。

谁知道人家正在家里宴请宾客,院子里摆了五六张桌子正准备开席,一看到我妈就说,我没借过你的钱,当年是你逼着我打的借条!我妈很无语,面对人家一大家子人和这个人耍无赖,只能选择隐忍。

回到成都后我妈去咨询了律师,律师提出2点建议:

1.跟欠债者恢复联系,留存通话或短信记录。

2.找中间人或者当事人一起去理论,扣除已还债务,重新打借条。

总之来说,只要是2年之内无催债记录,无联系证据,可以视为讨债人放弃追债。这就给了欠债人可乘之机,钻了法律的空子。

所以有欠账还没收回的朋友,一定记得时不时或者准时催债,一旦超过2年 时间,是个非常麻烦的事,那真的是口说无凭了。

希望我家的真实案例可以帮到有需要的朋友!#头号有新人##头条创作#

严正声明

近期有不法中间人打着我公司名义在建筑市场发包哈尔滨万宝大道改扩建项目,收取居间费用,我司在此严正声明我司未授权任何居间人对外发包与此项目工程有关得所有施工工作内容,未有我司授权得居间人均为工程诈骗人员,在此我司特发此声明提醒各业内施工企业或个人防止上当受骗。对损害我司形象及信誉得居间人我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得权利。

特此声明

绥化轶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越来越难懂的叶飞

叶飞是谁,在此之前我对这个人不了解,可能是自己孤陋寡闻了。

最近,通过爆料一事认识了他,也知道了他的过往经历,知道了他是拥有百万微博粉丝的私募大V。

但是,他的表现,却让我越来越难以理解了。

叶飞,真是市场一奇人。

一个参与了所谓市值管理的中间人,本应是涉案中人。由于上家不讲信用,导致下家追债,索性选择鱼死网破,将内幕曝光,自身也是难逃瓜葛。

本以为会就案论案,却不想,叶飞索性玩把大的,陆续将把自己私存的内幕信息全部爆料,不仅涉及到18家上市公司、3家证券公司,甚至还有公、私募基金。

这不仅是货真价实的大瓜,而且是典型的连环大瓜。

有人给他定义为爆料人、股市吹哨人,甚至股市英雄。

但是,他最近的表现异常活跃,并且更加奇葩了。

之一:转行股市。

事件曝光后,他在接受记者采访中表示,自己将不再做中介,将会把精力放在股市上。

实际上,他的主要精力从来没有离开过股市,从事私募投资、搞股市高端培训、担任央视财经频道评论员,甚至充当违规交易中间人,这些行当都没有离开股市,谈何转行?难道要成为小散一枚,做一条自由自在的鱼儿?那还要看你在这些爆料内容中的所作所为。如果能够自证清白,或可保留一线希望;如果真是同流合污,真可能会永远不能踏进股市。

之二、现场直播。

对于爆料一事,涉事重大,有关部门已经介入,并将立案调查。在此期间,无论作为举报人,还是涉嫌人员,本应谨言慎行,避免口无遮掩,信口开合,给相关监管部门调查工作带来误导和影响。但叶飞却在微博直播中,口若悬河,并公开录音证据。也属奇葩行为。

之三,开展众筹。

在直播中,叶飞欢迎大家和他一起开投资公司,10万元一股,每家筹资300万,每年收益目标3000万。并要求合作的人可以私信他。真是有些异想天开。

对于这样一个在股市大赛中除了偶拨头筹外,再无明显佳绩,混迹于财经圈和粉丝圈,且在股市违规交易中充分中间人、挣取中介费、坑害普通股民利益的人,到底能够得到多少人的信任,并且还要众筹成立投资公司,的确是一个求知数。

之四、信息付费。

对自己私存的敏感信息的证据,叶飞要求记者采取付费阅读的方式,交2888元的V+付费才能听,顺便还要赠送一个月的学习股票的经验和方法。明码实价,而且还买一送一,不愧是一个买卖人,商人本色无疑。在散户粉丝说要叶飞爆光公募基金接盘时,叶飞表示要加钱,明码实价众筹5万元,他就让公募基金经理走两步。其后他收到粉丝打赏1.7万元。

这样的人担当大义,充当股市英雄,确实有点出乎意料,也令人怀有疑问。

之五、点名私募大佬。

叶飞在微博中,让但斌、王亚伟、林园等私募大佬就行业内幕出来表个态。一幅众人与我皆入地狱的姿态。的确,中国股市这么多年来,市场中难有独善其身之人,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但是,一切都需要证据。无端指责或者贬损,于人于己,都不是恰当的做法。

之六、深谙眼球经济。

在叶飞的微博直播中,他的后侧两边各坐一位身着暴露的美女,不知何意?是否是为吸引眼球,提高事件的关注度。或者还有其他的暗示,未为可知。

不知道叶飞的这一系列的奇葩表现,是他自信的展示,还是虚张声势。

最后一句话:叶飞先生要化身为打怪兽的奥特曼,来拯救中国股市,且行且自重。

但是,如果中国股市能够走上一万点的话,你付出的代价也值了。

最会“忽悠”的女企业家,又成焦点了。

不久前,做出过“国民润喉糖”的金嗓子发布私有化公告,要从港股退市了。作为金嗓子“背后的女人”,掌门人江佩珍在30年间经历了从“传奇女企业家”到“老赖”的大起大落。

想当年,拿出全部身家拯救国企糖厂、推出家喻户晓的金嗓子喉宝时,江佩珍也曾意气风发。然而后来,她因通过匪夷所思的方式“骗代言”“赖广告费”也付出了惨痛代价。

从花团锦簇到“千夫所指”,江佩珍到底经历了什么?也许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何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不守信用的骗代言口碑变坏开始的。

,当红足球明星罗纳尔多跟随皇家马德里俱乐部来到中国参加活动。一直热衷于营销的江佩珍觉得,这对于金嗓子来说可能是个宣传机会。

江佩珍托中间人找到罗纳尔多,许诺30万美元(1美元约合6.5元人民币),只为一起“吃一顿饭”。对罗纳尔多来说,这几乎就是“钱多人傻速来”,他答应得毫不犹豫,殊不知自己才是被“算计”的那个。

等到饭局开始,江佩珍先是邀请罗纳尔多身穿印有“金嗓子喉片”字样的衣服跟自己合影,后又要求罗纳尔多在摄像机前“为大家表演足球技术”。罗纳尔多十分犹豫,但在江佩珍承诺“绝不商用”后,还是半信半疑地照做了。

饭局不到一小时便匆匆结束,几天后,罗纳尔多离开了中国。此时,江佩珍出尔反尔,立马用饭局上的素材制作了“罗纳尔多代言金嗓子喉片”的广告。全国电视观众都津津乐道:一个卖润喉糖的竟然能请到“世界顶流”代言,够大牌的啊!

这则广告为金嗓子在全国彻底打开了销路,然而罗纳尔多一无所知。

由于当年互联网并不发达,他直到才得知此事。当时,一个中国商家去皇马洽谈广告业务,不解地问罗纳尔多为何会接金嗓子的广告,他这才了解情况,气得当场摔烂了一把椅子,然后炒掉了经纪人。

罗纳尔多后来说:“那时候,我只知道一家很有钱、很受人尊敬的公司请我吃饭,我就去了。现在我相信他们有钱,但我绝不相信他们受人尊敬。”

,罗纳尔多状告金嗓子,但此时的金嗓子早已财大气粗。经过系列谈判,双方私了和解。然后,江佩珍扭头花1400多万美元请罗纳尔多的队友卡卡代言。

由于不守信用,被网民鄙视,从此企业开始走下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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