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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合同能代拿吗 银行按揭合同可以代签吗

时间:2022-11-05 0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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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合同能代拿吗 银行按揭合同可以代签吗

#法治微课堂# 【每日学“典”:承租人拖欠租金,次承租人可代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来源:法治日报社法治融屏编辑部) 网页链接

我分期提车的,现在还没上牌(店里代上牌),我能拿到的资料只有一个贷款合同,和两把钥匙,还有什么东西销售没给我?求解

【台海说法:微信代买彩票,赊账三万想赖账,法院:不行!】

原告马某某11月14日经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批准,在巨野县某小区门口从事彩票代销,被告戚某某与原告马某某通过微信聊天,从原告经营的福利彩票代销点多次购买彩票,双方的聊天记录显示,戚某某通过微信向马某某购买33794元的福利彩票,但未向马某某支付彩票款。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彩票款,被告辩称不欠原告彩票款,不同意支付。

法院审理

被告戚某某辩称自打票以来一直认为快手号网名某K、微信号eama某、 微信名行某某是彩票店老板,并认可在原告彩票店站点打过彩票,而马某某系中国福利彩票某彩票店的代销者,故能够认定马某某的原告身份。

本案中,原告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被告购买彩票的过程,原告发送给被告的结算单载明欠款数额,被告并未否认欠款,且数次表示“放心 我一分少不了你的”,并承诺尽快偿还。被告辩称案涉彩票店老板错打、漏打及没有返给6%的返点,不欠原告任何账,但未提供6月4日之后支付欠款的证据,其辩称理由,法院不予采纳。

原告马某某经营的中国福利彩票代销点具有销售资质,被告戚某某在该代销点购买彩票,二人之间形成彩票买卖合同关系。原告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被告购买彩票后未及时支付彩票欠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在原告经营的福利彩票代销点购买彩票,应支付相应价款,原被告之间合法的买卖关系,依法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双方通过微信确认了欠款数额,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欠款33794元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判决

由被告戚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马某某33794元。

法官提醒

彩票低成本、高回报,虽然让很多彩民痴迷,但中奖概率非常低,建议广大彩民放弃投机心理,量力而行、慎重购买。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要脚踏实地,不要把致富或改变命运的希望寄托在买彩票中大奖上。

另外,由于彩票不记名、不挂失,无论是亲自购买还是委托他人购买,均要保留相关证据,彩票代理机构在赊购彩票时亦要谨慎,便于发生纠纷时,能够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第六百二十八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编辑 | 李立宇 来源 | 菏泽巨野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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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外包是指企业将某个相对独立的劳务服务项目或工程项目外包给承包单位,由承包单位依据发包企业的要求,组织和直接管理劳务人员完成劳动服务或工程项目施工任务、且对项目成果和质量负责的承包形式。发包企业仅对承包单位的工作成果进行监督,依据项目外包合同向承包单位支付承包费用,不用直接管理劳务人员,也不直接向劳务人员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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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整体外包有什么好处?

1、全面减轻企业负担,分担各环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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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就与实际施工人签订合作协议,且实际施工人直接与发包人完成工程结算,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是转包还是挂靠关系?

二审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关于广厦公司是否应承担工程款支付义务的问题。

广厦公司在与永杭公司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期、二期工程各一份合同)后,分别与周酬生、曾文和订立《工程施工协议书》,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本案一期、二期工程,分别发包给周酬生、曾文和施工。该合同中对工程名称、施工范围的约定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内容一致。据此,可以认定广厦公司是将其承包本案工程,通过与周酬生、曾文和订立《工程施工协议书》的形式转包给周酬生、曾文和。该合同因周酬生、曾文和没有施工资质,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周酬生、曾文和作为本案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在所施工的工程验收合格后,要求广厦公司按该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一审法院根据周酬生、曾文和的主张,要求广厦公司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并无不当。

广厦公司主张周酬生等人在订立本案合同之前订立了《合作协议》,约定周酬生等人就承建本案工程进行合作,且本案工程造价的结算亦是周酬生、曾文和与永杭公司完成的,广厦公司没有参与本案工程的施工和管理,不应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

周酬生等人在订立本案合同前达成合作协议,是为了承接本案工程所作的准备工作,不排除广厦公司或永杭公司提前将本案工程告知了周酬生等人,周酬生等人的该合作行为,并不能证明其是为挂靠广厦公司而进行的准备工作。周酬生、曾文和是本案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其与永杭公司对本案工程进行的结算,在广厦公司对该计算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可视为是代广厦公司与永杭公司进行的本案工程造价结算,故一审法院认定广厦公司是将本案工程转包给周酬生、曾文和并无不当,广厦公司主张周酬生、曾文和是挂靠其公司进行本案工程施工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永杭公司为本案工程的发包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永杭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根据永杭公司、广厦公司的陈述,永杭公司并没有向广厦公司支付工程款,可见永杭公司尚欠广厦公司工程款的金额,与广厦公司尚欠周酬生、曾文和工程款的金额一致,且永杭公司对尚欠的工程款亦应当承担利息赔偿的责任。周酬生、曾文和主张永杭公司应承担工程款本金及利息的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一审法院认定永杭公司仅对尚欠工程款本金承担责任不当,应予纠正。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赣民终458号11月06日

工程挂靠风险与实务

最近银行没钱放款。很多买卖合同签署都没有这一条。“无论什么原因导致买方银行代款没有批复而买方又没有能方支付全款的情况下不属于违约,购房合同自动解除,所支付的定金和首付款需退还给买方”!大家说是不是要加进去?

银行不得代小贷公司从客户个人账户扣款

公民个人账户上的资金是个人的合法财产,近几年,银行有很多乱像,比如有很多网贷、小贷公司和银行合作,可以从受害者账户每月按时扣款!受害者与小贷公司虽有书面借款合同,可能也有个人同意。可根据法律规定,除了司法协助、税务机关扣缴等法定义务,出具法律手续外 银行是无权也没有义务代扣的。银行和小贷公司的合作是非法的,侵害了客户财产权。既然是个人账户,个人有权支配可以随时取消代扣,因为对方不是有权的法定机关,银行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利协助小贷公司让个人履行借贷合同,那是法院的职能。希望有人管管银行的这种和小贷公司勾结的行为。这么大一个国有银行没有法律顾问吗,没有一点法律意识!

“还我压岁钱!”江苏徐州,男子与妻子离婚,双胞胎子女都给了妻子,后又以代为保管名义将子女的16800元压岁钱拿走。子女多次向其讨要,无果后将其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令男子返还!

对此有人说,压岁钱就是子女的,子女要父母就得给,还有网友认为,压岁钱是礼尚往来,父母不给别人压岁钱,子女怎么能收到压岁钱?认为压岁钱本质上还是父母的钱,只是倒倒手。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压岁钱到底属于父母还是孩子?

压岁钱又名压祟钱,是汉族的传统年俗,一般在新年倒计时由长辈将钱装在红包内给晚辈。压岁钱有很好的寓意,通常认为可以辟邪驱鬼,保佑平安。

从法律上来说,压岁钱其实是长辈向晚辈的赠予物。

根据《民法典》第143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以上可知,赠与成立要件有三:第一是,赠与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第二是、赠与人的意思表示真实;第三是、赠与行为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

应当注意的是,不满8周岁在法律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民法典》第20条的规定,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而已满8周岁在法律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19条的规定,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赠与其实就是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为。

换句话说,长辈给晚辈压岁钱需要分情况看待,如果晚辈年龄不足8周岁,需要父母同意接受才符合赠与的法律构成要件,赠与行为依法有效。

而如果晚辈年龄已满8周岁不满18周岁,这种情况下,无需征得父母的同意,赠与行为就依法有效。

再换言之就是,8周岁以下的孩子,接不接受红包的决定权在父母,而8周岁以上的孩子,接不接受红包的决定权在孩子本身。

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无论是8周岁以下还是8周岁以上,压岁钱的对象是孩子本身,接受了,就归孩子所有。

《民法典》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不得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也正是基于以上种种,同时结合男子已经离婚,子女跟了前妻,前妻同意子女起诉等情况,法院最终判令男子将压岁钱返还给子女。

最后,子女因为压岁钱将亲爹告上法庭,这种事情看起来确实有点过了,也正是因此很多人认为这事不是子女的本意,怕是男子前妻搞的鬼!

但不管怎么说,法律就是法律!如果男子没有贪心,也不会有此一遭!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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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13岁儿女起诉父亲返还万元压岁钱#头条热榜#压岁钱到底属于父母还是孩子# #我与宪法40年#

江西赣州,一男子与比他大17岁的女子,发展成为不正当男女关系后,承担了女子的日常开支费用。两人在相处6年期间,男子一共给女子转账、代支付20万元。妻子得知真相后,告上法庭,要求全部返还。

男子徐某与妻子宁某恋爱多年后,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可两人登记结婚后,徐某却不安分了,并在认识比他大17岁的女子许某后,对其展开了追求。

而许某在明知道徐某已经结婚的情况下,却又同意与其发展成为不正当男女关系。两人在一起后,徐某对这个比自己大17岁的情人,非常贴心,逢年过节或重大节日时,都会给许某转账、发红包。

妻子宁某得知两人的关系后,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自己会输给一个比丈夫大17岁的女人。冷静下来后,宁某决定维权,随后其将徐某的所有银行账单都打印出来,查看徐某到底给了宁某多少钱?

宁某查看银行流水后发现,许某居然连打车、充话费都是丈夫徐某给钱的后,当场就崩溃了。在确认过去6年时间,总共给宁某转账20万元、最大一笔是3万元后,宁某告上法庭,主张许某全部返还。

1、对于徐某为什么会花钱找一个比自己大17岁的情人,不仅宁某无法理解,网友们都纷纷表示不可思议!真实原因或许只有徐某本人才知道了。

2、那么妻子宁某的诉求会获得法院的支持么?

首先,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经营收入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夫妻结婚后不仅两个人生活在一起,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日起,双方的所有收入都绑在一起。法律形容之为夫妻共同财产。

注意!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谁的收入多、谁的收入少,原则上都是一人一半的。

其次,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具体而言,双方在没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给对方转账,属于赠与行为。即只要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赠人又表示接受,那么就代表双方是属于赠与合同关系。

最后,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合同成立的前提都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也就是说,即便合同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但只要违背了上述原则,那么该合同关系就不能成立。

具体到本案中,婚内出轨本身就是一种过错行为,且徐某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换而言之,由于徐某与许某之间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已经违背了合同成立的原则,即违背公序良俗的,因此双方的赠与合同,应当予以撤销。

综上,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徐某的赠与行为无效,故许某有返还义务。据此,法院依法判定许某应当将20多万元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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