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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信用社贷款 青海省绿色信贷

时间:2021-07-14 18: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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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信用社贷款 青海省绿色信贷

#青海首笔“商转公”直转贷款发放#这一政策对于没房的朋友还是很友好的,可惜范及人群有限,对比你们怎么看

#西宁头条# 西宁特钢抵押流动资金贷款

#头条创作挑战赛# #西宁头条# 疫情期间没有收入,还不上贷款怎么办?这也是我很关注的问题,因为我马上就要还不上贷款了。

今天接到了青海银行客户经理打来的电话,问我还房贷方面有没有什么问题,我立刻说明了我的情况,下个月的房贷确实没有着落了,客户经理说房贷可以延期一至两个月,但是延期的这部分要在下次还贷时一并还掉,就是假如你下个月还不了,下下个月你得还两个月的,这个方案对我来说好像没啥作用,我是没钱,不是钱到不了账,但是也挺感谢青海银行的客户经理能给我打这个电话的,最起码人家替我着想了,也提出方案了。

你们的贷款银行是哪个行,都有什么方案能够解决这个问题,还贷紧张的小伙伴赶紧联系一下自己的贷款行,没准会有好的方案。

【青海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唐伟明主动投案】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唐伟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唐伟明简历

唐伟明,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山东掖县人,大专学历,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年11月至1983年7月,西宁钢厂机修部平台划线员、钳工、财务核算员;

1983年7月至1986年7月,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工业会计管理专业脱产学习;

1986年7月至1995年6月,西宁钢厂财务处出纳员、核算员、会计;

1995年6月至3月,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科长、副处长、财务审计处处长;

3月至12月,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部长;

12月至4月,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4月至1月,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其间:5月至3月兼任青海省信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

1月至4月,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4月至6月,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干部;

6月至今,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

来源:青海纪检监察#青海#

【判决书揭#建行青海分行原行长郭继庄受贿细节#:酒桌上帮人搞定上亿贷款】“想着已经退下来了,拿一套房子应该很安全。”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原行长郭继庄在供述中说,他曾询问许诺他一套房子的房地产公司老总:“房子是否还留着?”在得到肯定答复后,郭继庄收受了那套房子,价值126万余元。但他没有料到的是,退休5年后,还是被查了。6月,中央纪委监委驻建行纪检监察组在接到举报后,宣布对郭继庄进行立案调查。2月22日至23日,郭继庄受贿案在青海西宁中院一审开庭。郭被指控从2002年至9月期间,收受包括房产、公司股权、现金及房屋装修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773万余元。判决书揭建行青海分行原行长郭继庄受贿细节:酒桌上帮人搞定上亿贷款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The Paper

#青海# #西宁头条# 青海人的存款余额还没贷款余额多, 差额高达275.44亿元。

按照正常情况来说省份的存款余额大于贷款余额是属于正常的,但是如果贷款余额大于存款余额也就出现了所谓的贷差。

简单来说出现贷差的金融状况,多数是因为区域发展不平衡造成的一种暂时性不良现象。

不过值得注意的就是住户贷款只有1168.29亿元,而企业单位贷款高达5407.96亿元。其中住户存款还是大于住户贷款的。

根据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青海的负债率高达61.54%第二高的是贵州59.77%。

堂堂有名的西宁春发商砼那那都有它的影子,七八年前就听说贷款就有一二十个亿,

【青海信用担保集团唐伟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青海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唐伟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唐伟明简历

唐伟明,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山东掖县人,大专学历,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年11月至1983年7月,西宁钢厂机修部平台划线员、钳工、财务核算员;

1983年7月至1986年7月,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工业会计管理专业脱产学习;

1986年7月至1995年6月,西宁钢厂财务处出纳员、核算员、会计;

1995年6月至3月,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科长、副处长、财务审计处处长;

3月至12月,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部长;

12月至4月,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4月至1月,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其间:5月至3月兼任青海省信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

1月至4月,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4月至6月,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干部;

6月至今,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

来源/青海纪检监察

#北京头条#你们接到过推销贷款的电话吗?

最近每天都有推销贷款的电话,我通常是直接拉黑,今天接一个电话显示手机号是青海的,我还以为是外地的朋友,接了结果还是推销贷款的,因为对方是个女的,出于好奇就跟她聊几句:

“您好,我行授予您30万元贷款额度。”

“你们是哪个银行?”

“我们是北京银行 。”

“在什么地方?”

“北京朝阳区东大桥。”

“我离东大桥比较远,可以在附近的北京银行办理吗?”

“你的微信就是这个电话吗?我加你微信,你接受一下 ”

“不用加微信,我直接去北京银行东大桥支行办理吧。”

“你自己去窗口是办不到的,只有我们才能办理。”

我想问一下有没有条友知道这些人是想干嘛?

我在头条帮忙西宁站发布了一条战疫帮忙求助:店铺今年关门五个月,房租交不动,贷款还不上。@头条帮忙 @夏都西宁 @西海都市报

青海玉树,一女子在银行存了53万元,可万万没想到,在没输密码的情况下,就被银行直接转走44万元,女子多次和银行索要未果后,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院。

(案例来源:青海玉树人民法院)

巴女士在银行有53万元的存款,事发当日,巴女士突然收到了银行的短信提示,提示巴女士的44万元转入了朋友元某某的账户中。

察觉到事有异样后,巴女士找到了银行工作人员想要核实清楚,不料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巴女士给朋友元某某担保过贷款,现在元某某无法偿还,所以银行方面直接将巴女士的存款转到元某某的账户后,再进行还款操作。

巴女士不解,认为银行在未经诉讼的情况下,就擅自扣储户的存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遂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了法院,巴女士认为:

其一,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除了配合司法机关查询、扣款外,不应代任何单位查询、扣款,银行有义务尊重储户的财产自主支配权。

也就是说,银行无权单方扣划储户存款,不能单方行使“自助”行为,而应当通过诉讼、执行等法律手段实施。

本案中,银行在没有诉讼的情况下,随意扣收储户的存款,明显违背了上述法律规定;

其二,按照《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基于保证合同而享有的对保证人的权利属请求权,担保人的保证责任因债权人向其主张才发生债务履行问题,否则,保证人对其是否承担保证责任无从知晓,也无法行使抗辩权。

本案中,银行在未通知自己履行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侵犯了自己的抗辩权,所以自己不应承担还款保证责任。

其三,自己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属于人民法院的裁判权。

众所周知,司法裁判权和强制执行权是法律授予法院独家行使的权力,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的特征。

银行即使作为债权人也不具有强制执行权,即使保证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银行也无权擅自划扣保证人的银行账户款项。

银行方面辩称:

其一,根据《民法典》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本案中,虽然元某某的贷款有4位保证人,但因为双方没有约定保证份额,所以银行方面可以向任何一人主张还款责任。

其二,根据银行与元某某签订的《个人贷款合同》第二条规定,保证人同意在借款人未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时,贷款人可以直接从保证人在银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上述贷款本息。

该条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应当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所以银行扣收巴女士的存款符合法律规定。

一审法院认为,巴女士在银行存钱时,双方形成了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均应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履行。

银行在巴女士未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案涉款项扣划到借款人元某某的账户并代扣其借款既违反了借记卡操作规程,也与《民法典》诚信原则不符,巴女士基于借记卡约定提起侵权之诉,主张银行退还该笔存款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至于银行答辩的其转款行为系基于保证合同约定,不构成侵权的答辩意见,依法不能成立。

这是因为,一方面在银行与元某某的借款合同中巴女士虽然以担保人身份签字画押,但从相关内容来看,担保人有四位,其份额是不明确的;

另一方面,对担保人的责任承担法律有特别规定,作为债权人单方面做主扣划存款构成对巴女士财产权益的侵犯,即在本案中银行现享有的仅是对巴女士保证债权的请求权,而非单方形成权。

综上,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银行方面应当退还巴女士44万元存款。

一审判决后,银行方面不服,继续上诉到了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

本案中,银行因元某某未履行债务,故而主张作为担保人的巴女士履行担保责任而自行扣收巴女士存款,本质上是,银行亦欲将其对巴女士享有的担保物权与双方间的储蓄存款合同之债进行抵销。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本案中,银行既未通知巴女士、双方也未协商一致,银行便自行扣收巴女士的存款于法无据。

同时,按照法律规定,跨越法律关系的权利不能对抗另一法律关系的义务,银行行使权利不能损害作为储蓄存款人的巴女士所享有的权利,即在无法律依据和明确授权的情况下银行无权行使自助行为,即自行扣收被上诉人的存款。

因此,银行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当予以驳回。

最后,是一起非常有典型意义的案件,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呢?欢迎留言、评论、交流。#知识创作人第八季#

#西宁头条#青海省黄南州开出的这张惩戒疫情违法失信人的“罚单”够份量。

景某某从西宁疫情区返回黄南州同仁市后未报备,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潜在风险隐患。

景某某的违法失信行为将受到限制出行、申请贷款、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联合惩戒。

人啊,千万要诚实守信,不要由马信缰,社会是讲规矩的,不能由着性子来,否则,你会被社会所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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