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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调转委托书 会计人员调转

时间:2023-11-19 12: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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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调转委托书 会计人员调转

奇葩!男子冒充前妻参加诉讼,拘留15日,罚款3万元!

因擅自伪造前妻刘某的授权委托书,冒充前妻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4月11日,旬阳法院决定给予被告王某司法拘留15日、罚款30000.00元的司法惩戒。

案情简介

王某与刘某原是夫妻关系,双方于12月31日协议离婚。此后,在旬阳法院审理原告高某与被告王某、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王某隐瞒其与刘某已经离婚的事实,以刘某丈夫的身份代领了法院通知刘某应诉的相关法律文书,并且在未经刘某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伪造刘某的授权委托书,假冒刘某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该案诉讼活动、并与原告高某达成影响刘某民事权益的民事调解协议,其行为严重妨害了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法应当给予相应的司法惩戒。旬阳法院遂决定给予王某上述拘留、罚款的处罚。

法官提示

法律文书的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依法可以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离婚后前夫与前妻不再是夫妻关系,也不是同住成年家属,不能相互代收文书。

可以被委托为公民诉讼代理人的人员仅限于律师、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离婚后的前妻和前夫非经依法推荐,不能以当事人近亲属的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更不能无权代理、妨害诉讼。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八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九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一)冒充他人提起诉讼或者参加诉讼的;

(二)证人签署保证书后作虚假证言,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三)伪造、隐藏、毁灭或者拒绝交出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

(四)擅自解冻已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财产的;

(五)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给当事人通风报信,协助其转移、隐匿财产的。

来源:旬阳法院

#安康头条#

#呼和浩特头条#呼市房地产遗留项目办结时间再缩短,最快60分钟办理!

根据消息,自7月1日起,凡开发企业不存在的房地产遗留项目,在办理房地产遗留项目不动产转移(分户)登记业务时,开通绿色通道,申请材料齐全的自完税后办理时限压缩至工作时间内60分钟办结发证。

申请材料如下:

1.《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遗留项目转移登记)》(含授权委托书、询问笔录和承诺书)、分户图;

2.申请人身份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

3.房屋买卖合同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协议

4.购房发票或收据。

目前呼市遗留项目办理进入到最后阶段,预计底将逐步清零,大家房本办结了吗?

“既然我们提供了服务,你就必 须支付中介费!”福建龙岩,一男子的一套141.63平米的房子要出售,于是来到楼下的房产中介,委托他们帮忙卖房。中介的业务人员一看上门的生意,赶紧拿了一份《房产出售委托书》让男子签,男子也没有犹豫,直接签了。

(案例来源:福建龙岩中院)

男子签了委托书半个月后,中介也带了好几波人来看房,但有的觉得户型不好,有的认为位置太偏,有的是因为价格问题,都还未能成交。9月23号这天,中介又找到一波客户,其中的一位林某,对男子这套房有兴趣,于是中介约他下午三点左右来男子家看房。

当时林某家来了好几个人,有林某、林某母亲和林某的妻子,看完房后,大致都比较满意,但价格上出现了分歧,双方暂时还没有达成买卖意向。

之后,中介业务电访了几次林某,依然没有结果。可过了一段时间后,男子告诉中介,他的这套房子已经卖了。

中介调查后发现,男子私自“跳单”,和林某进行了交易,并办理了转移登记。于是中介打电话给男子,要求男子按照委托书支付中介费,但遭到了男子拒绝。

中介可不干了,一纸诉状将赖某起诉到法院。作为房产中介,这事算是轻车熟路了,此前已是遇到过类似的客户。中介出示了男子以甲方身份,签订的房屋出售委托书。

委托书di 6条,鉴于贵公司已为促成该物业的成交做了大量工作,如甲方在签署本承诺书后不依承诺书约定将该物业售予买方,或与买方及其亲属、授权人、代理人私下交易,本人承诺向贵公司支付委托售价2%作为违约金。

这样看来,男子输定了,双方签了合同,合同中又约定了违约金,他把房子卖给林某也是事实,老老实实支付2%的违约金,官司都不用打了。可实际上违约金可以根据公平原则进行调整,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而男子则表示,中介仅带林某来看了一次房子,而且没能促成最终交易的情况下,不应该支付中介费用。而且后期和林某谈判、签合同的事情,都是自己一手完成的,凭什么要给你这么多中介费?

男子既然认可了中介带林某来看房子,就说明中介有服务一事。所以法院认为,中介已向男子报告林某欲购房信息,并带上林某实地踏勘男子待售的房子,而且还有进行电话跟踪,中介与男子之间已经形成了中介合同关系。

蕞终,法院判男子按照房屋售价1%支付中介费,也就是12800元。一审判决后,男子表示不服,上诉到二审,但二审法院以一审事实清楚,驳回了男子的诉讼请求。

总之,既然想要通过中介去卖房,签《房产出售委托书》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看,而且得规规矩矩地支付中介费。除非能证明中介从始至终,都未提供任何有价值的服务。否则会遭到起诉。

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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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你提供服务了,必须给中介费!”福建龙岩,一男子有一套141.63平米的房子要卖,找到楼下的中介公司,让他们帮忙卖房子,有人委托卖房子,好事,随后中介就拿了一份《房产出售委托书》让男子签,男子没有犹豫,直接签了。

(案例来源:福建龙岩中院)

男子赖某签了委托书半个月后,中介带了好几波人来看房,但一直没能成交,有的觉得户型不好,有的认为位置太偏,有的是因为价格问题。9月23号的时候,中介又带了一波客户来。

这次中介带来了林某,林某最近正在看房子,他对赖某这套有兴趣,于是中介约他下午三点左右到赖某家看房。

当时林某家来的人很多,有林某、林某母亲和林某的妻子,看完房后,林某比较满意,就和赖某谈价格,因产生分歧,双方没有达成买卖意向。

之后,中介又对林某进行了电话回访,但没有结果,谁曾想到,过了一段时间,赖某说他的这套房子已经卖了,中介通过调查,发现赖某“跳单”私自和林某达成了交易并办理了转移登记。

房子成交了是好事,但我们为你提供服务了,你必须要支付我中介费,于是中介打电话给赖某,让他支付中介费,遭到赖某拒绝后,中介便一纸诉状,将赖某起诉到法院。

告客户这事,这家中介公司很熟悉,在这之前,他们已经和客户打了17场官司,算是轻车熟路了。

法庭上,中介拿出房屋出售委托书。

该委托书第6条约定,鉴于贵公司已为促成该物业的成交做了大量工作,如甲方(赖某)在签署本承诺书后不依承诺书约定将该物业售予买方,或与买方及其亲属、授权人、代理人私下交易,本人承诺向贵公司支付委托售价2%作为违约金。

中介认为,林某是他们推荐的,赖某与林某私自达成交易,属于跳单,赖某应该根据房屋出售委托书,支付中介房屋售价2%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这样看来,赖某输定了啊,双方签了合同,合同中又约定了违约金,他把房子卖给林某也是事实,老老实实支付2%的违约金,官司都不用打了。

实际上并不是这样,违约金可以根据公平原则进行调整,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60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赖某表示,中介要求支付的违约金费用太高了,他们仅带林某来看了一次房子,就要求支付违约金25600元,远远高于自己给他们造成的损失。

其次,除了你们这家中介外,还有其他中介带人来看房子,在你们没能促成最终交易的情况下,不应该支付中介费用。而且后期和林某谈判、签合同的事情,都是我自己做的,凭什么要给你一万多的中介费?(房屋售价1%)

民法采用的是损害填平规则,造成多少损失,就支付多少赔偿金对损害进行填平。

这家中介公司已经打了17场官司,诉讼经验非常丰富,赖某违约金的辩解意见,在赖某看来没问题,实际上正中中介下怀。

赖某的辩解中,已经认可中介带林某来看房子,并提供了中介服务一事。这一点很关键。

《房产出售委托书》第4条约定,若乙方(中介)成功销售,则甲方(赖某)按售出房价的百分之一支付中介费给乙方。

法院认为,中介已向赖某报告林某欲购房信息,并带上林某实地踏勘赖某待售房屋,而且还有进行电话跟踪了解情况,中介与赖某之间已经形成了中介合同关系。

中介虽然只带购房林某看了一次房,但中介已经向赖某报告了订立合同的机会,之后的10月15日,赖某也确实直接与林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应当视为符合“乙方成功销售”约定情形。

最终,法院判赖某按照房屋售价1%支付中介费,也就是12800元。

一审判决后,赖某不服,上诉到二审法院,但二审法院以一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了赖某的诉讼请求。

这一案件告诉我们,签《房产出售委托书》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看,因为中介真会起诉到法院。

@蚂蚁说法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关注热点问题,探讨人心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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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龙岩头条# #头号周刊#

这个里面的保护伞才是社会的毒瘤,国家如果再不打保护伞,社会会越来越差//@鬼谷子思维:“救救我!我没病!”,74岁老太为霸占女儿600万房产,竟诬陷女儿是精神病,强行将她送进了精神病院,女儿在医院无助地喊。这位老太名叫唐美兰,被她送进精神病院的是她的小女儿朱金红。朱金红1968年出生于江苏南通,母亲唐美兰怀她的时候一直期望是个男孩儿,因为前两个都是女儿。但事与愿违,朱金红出生后,母亲一看还是女孩,气得差点将她送人,虽然最后没能送成,但却从不待见她。可朱金红却十分争气,不仅学习成绩好,还自强独立。大学毕业后,去日本做了翻译,定居在日本。经济富裕的朱金红没有忘记母亲,不仅给家里盖起了洋楼,还将自己在国内各大城市购置的三处房产,交与母亲收租,光租金每月就有上万元。这让唐美兰很有面子,走路头扬得高高的,村里人也直夸她有福气。唐美兰因此也对朱金红的态度有了很大的改善。可母慈子孝的和谐关系没持续多久,便急转直下。,朱金红萌生了回国生活的念头,此时她的那几套房产已经价值600多万,她想要自己接管过来,可母亲却不乐意了,大骂她是白眼狼。从那以后,朱金红经常接到同学、朋友的电话询问,原来母亲和两个姐姐逢人便说,朱金红得了精神病!这让朱金红很纳闷,自己明明很健康,怎么就有了精神病!,美国金融危机席卷全球,日本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朱金红失业回到了国内。没想到唐美兰却拿出了大女婿给朱金红开的精神病证明,说什么也要带她去医院治病。朱金红吓得家里不敢待,跑到了同学家里,但很快母亲就找到了她,威胁警告,谁也不准收留朱金红,谁收留就和谁拼命。无奈朱金红又回到了日本。,朱金红想着毕竟是一家人,能有什么深仇大怨,于是决定再次回国,和母亲缓和关系。3月8日,朱金红和母亲唐美兰约定了见面地点,没想到这次见面却将她推向了万丈深渊。朱金红刚到那里,就跑来两个彪形大汉,硬将她塞进了汽车里。车子直接开到了南通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手续早已办好,朱金红被那两个大汉押着进了医院,绑在了床上。随后来了两个大夫,任凭朱金红怎么解释,大夫都不为所动,还说:“到这的人,都说自己没病!”医院给朱金红进行了检查,开具了“患有精神疾病”的诊断,还开了一大堆治疗药物,威胁她:“不吃,就电击,击完还得吃!”朱金红绝望了,自己稀里糊涂成了精神病,每天要忍受药物带来的副作用,还要承受心灵的折磨。在这其间,母亲唐美兰来过两次,让她写一份房产委托书,朱金红不肯。“不写就在这待着!”唐美兰恶狠狠撂下一句话走了。之后,唐美兰又向法院申请,判决朱金红无民事行为能力。法院请了另一家医院对朱金红精神状况进行鉴定。500道题朱金红很快做完了,面对面谈话也对答如流。满以为这一次能证明自己是正常人了,没想到结局却让人大失所望,第三方医院居然得出“无法鉴定”的结论!朱金红彻底绝望了,她写下了遗书和求救信,让朋友寄给了《经济与法》栏目组。很快栏目组来到了南通第四人民医院了解情况,但医院拒绝他们见到朱金红,记者又求助南通卫生局,卫生局回复,他们也没有权限。记者又找到了唐美兰,唐美兰坚持朱金红得了精神病,除非签了房产委托书,否则就是病没好透,不能出院。记者只能无奈而归。朱金红的事情在《经济与法》栏目播出后,引起了广泛关注,一时间各大媒体争相转播。也许是迫于舆论压力,在精神病院住了190个日日夜夜色的朱金红,终于迎来了可以出院的好消息,但要求“谁送来,谁接走”。9月,唐美兰将朱金红接出院,朱金红对着镜头大喊“帮帮我,我是正常人!”唐美兰赶紧打断了她,吩咐司机快走。回到家的朱金红就被唐美兰锁在了家里,不允许和任何人接触,并把她的身份证、护照、银行卡全部收了起来。朱金红趁唐美兰将自己往舅舅家转移时,逃走了。身无分文的她逃到了一个朋友家,这时她想到自己曾经办过二代身份证,由于种种原因,还没去派出所拿。这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在朋友的帮助下,她拿到了自己的二代身份证,并补办了护照、挂失了银行卡,做完这一切,她迅速回到了日本。在日本朱金红委托律师打起了跨国官司,几经周折,她终于赢得了官司,摆脱了母亲唐美兰,夺回了自己的房产。人说虎毒不食子,但在金钱面前,朱金红的亲生母亲却如此对待女儿,不免让人悲愤。好在现在相关法律已经越来越完善,国家通过了《精神卫生法》,这给一些不法之徒敲响了警钟,日后如果谁再以身涉险,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作者:阳光编辑:青草#头条创作挑战赛##社会#

鬼谷子思维优质历史领域创作者

“救救我!我没病!”,74岁老太为霸占女儿600万房产,竟诬陷女儿是精神病,强行将她送进了精神病院,女儿在医院无助地喊。这位老太名叫唐美兰,被她送进精神病院的是她的小女儿朱金红。朱金红1968年出生于江苏南通,母亲唐美兰怀她的时候一直期望是个男孩儿,因为前两个都是女儿。但事与愿违,朱金红出生后,母亲一看还是女孩,气得差点将她送人,虽然最后没能送成,但却从不待见她。可朱金红却十分争气,不仅学习成绩好,还自强独立。大学毕业后,去日本做了翻译,定居在日本。经济富裕的朱金红没有忘记母亲,不仅给家里盖起了洋楼,还将自己在国内各大城市购置的三处房产,交与母亲收租,光租金每月就有上万元。这让唐美兰很有面子,走路头扬得高高的,村里人也直夸她有福气。唐美兰因此也对朱金红的态度有了很大的改善。可母慈子孝的和谐关系没持续多久,便急转直下。,朱金红萌生了回国生活的念头,此时她的那几套房产已经价值600多万,她想要自己接管过来,可母亲却不乐意了,大骂她是白眼狼。从那以后,朱金红经常接到同学、朋友的电话询问,原来母亲和两个姐姐逢人便说,朱金红得了精神病!这让朱金红很纳闷,自己明明很健康,怎么就有了精神病!,美国金融危机席卷全球,日本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朱金红失业回到了国内。没想到唐美兰却拿出了大女婿给朱金红开的精神病证明,说什么也要带她去医院治病。朱金红吓得家里不敢待,跑到了同学家里,但很快母亲就找到了她,威胁警告,谁也不准收留朱金红,谁收留就和谁拼命。无奈朱金红又回到了日本。,朱金红想着毕竟是一家人,能有什么深仇大怨,于是决定再次回国,和母亲缓和关系。3月8日,朱金红和母亲唐美兰约定了见面地点,没想到这次见面却将她推向了万丈深渊。朱金红刚到那里,就跑来两个彪形大汉,硬将她塞进了汽车里。车子直接开到了南通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手续早已办好,朱金红被那两个大汉押着进了医院,绑在了床上。随后来了两个大夫,任凭朱金红怎么解释,大夫都不为所动,还说:“到这的人,都说自己没病!”医院给朱金红进行了检查,开具了“患有精神疾病”的诊断,还开了一大堆治疗药物,威胁她:“不吃,就电击,击完还得吃!”朱金红绝望了,自己稀里糊涂成了精神病,每天要忍受药物带来的副作用,还要承受心灵的折磨。在这其间,母亲唐美兰来过两次,让她写一份房产委托书,朱金红不肯。“不写就在这待着!”唐美兰恶狠狠撂下一句话走了。之后,唐美兰又向法院申请,判决朱金红无民事行为能力。法院请了另一家医院对朱金红精神状况进行鉴定。500道题朱金红很快做完了,面对面谈话也对答如流。满以为这一次能证明自己是正常人了,没想到结局却让人大失所望,第三方医院居然得出“无法鉴定”的结论!朱金红彻底绝望了,她写下了遗书和求救信,让朋友寄给了《经济与法》栏目组。很快栏目组来到了南通第四人民医院了解情况,但医院拒绝他们见到朱金红,记者又求助南通卫生局,卫生局回复,他们也没有权限。记者又找到了唐美兰,唐美兰坚持朱金红得了精神病,除非签了房产委托书,否则就是病没好透,不能出院。记者只能无奈而归。朱金红的事情在《经济与法》栏目播出后,引起了广泛关注,一时间各大媒体争相转播。也许是迫于舆论压力,在精神病院住了190个日日夜夜色的朱金红,终于迎来了可以出院的好消息,但要求“谁送来,谁接走”。9月,唐美兰将朱金红接出院,朱金红对着镜头大喊“帮帮我,我是正常人!”唐美兰赶紧打断了她,吩咐司机快走。回到家的朱金红就被唐美兰锁在了家里,不允许和任何人接触,并把她的身份证、护照、银行卡全部收了起来。朱金红趁唐美兰将自己往舅舅家转移时,逃走了。身无分文的她逃到了一个朋友家,这时她想到自己曾经办过二代身份证,由于种种原因,还没去派出所拿。这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在朋友的帮助下,她拿到了自己的二代身份证,并补办了护照、挂失了银行卡,做完这一切,她迅速回到了日本。在日本朱金红委托律师打起了跨国官司,几经周折,她终于赢得了官司,摆脱了母亲唐美兰,夺回了自己的房产。人说虎毒不食子,但在金钱面前,朱金红的亲生母亲却如此对待女儿,不免让人悲愤。好在现在相关法律已经越来越完善,国家通过了《精神卫生法》,这给一些不法之徒敲响了警钟,日后如果谁再以身涉险,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作者:阳光编辑:青草#头条创作挑战赛##社会#

“这房子已经被我买了,你们必须马上搬出去。”江苏扬州,75岁高师傅的夫妇,住在自家50平米的房子里。近日来了一陌生男子,房门贴上封条,勒令他们搬离,背后的真相让人惆怅。

事情是这样的,,因为老房子拆迁,75岁的高师傅,分到了一套50多平的房子以及一笔拆迁补偿金。

高师傅想着自己都70多岁了,浑身是病,也活不了几年,就提前就做好了遗产规划。高师傅是这样子打算的,大儿子就只给他分一笔钱,至于小儿子呢?等他们过世之后,就把现在住的这套房子转入小儿子名下。

两位老人想着,反正以后房子都是小儿子的,于是就放心地把办房产证的工作交给小儿子去办,可是两位老人万万也想不到,小儿子竟然在房产证上只写了自己的名字。

结果就是,6月,在两位老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老人的这套房子就被低价卖出去了。这次,如果不是买主上门来贴条子。两位老人,至今还被蒙在鼓里。

高师傅看着,即将要无房可住了,心里非常着急,赶忙打电话联系小儿子。

结果小儿子跟老人解释说,自己之前急需要资金去投资数字货币,所以就将房子做了抵押,没想到被对方骗了,以为签的是房租抵押合同,没成想是房屋买卖合同。

记者专门找到了高师傅的小儿子,结果小儿子这边说:“当时签合同比较忙,他签了个字就走了,后来才知道是房屋买卖合同。”

听到高师傅小儿子对记者的说法,买家顿时火冒三丈,指责小儿子撒谎,买家说整个房屋交易程序是合法合规的,他也早早就把钱打给高师傅小儿子了。

买家说,如果高师傅真的霸占房子不肯走的话,那他们只能是法庭上见了。

回顾整个事件,有两个确定的事实,分别是:

(1)高师傅所住的这套房子,房产证上确实只有高师傅小儿子名字,相当于只有高师傅小儿子有房屋处置权;

(2)买家拿出来的房屋买卖合同上有高师傅小儿子的签字,买家也按照房屋买卖程序办理了过户。

整个事件的矛盾冲突点在于,高师傅小儿子坚持说,签合同的时候,自己时间赶,只是签了个字,没有注意到,买家偷偷把“房屋抵押合同”更换成了“房屋买卖合同”。

为此,笔者专门了解了一下房屋买卖的流程,依次分别是:(1)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2)交易双方订立买卖契约;(3)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4)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办理立契手续;(5)缴纳税费;(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

上述的整个买卖过程,都是需要买卖双方到场签字,即使不到场签字,也必须出示公证委托书,否则房屋买卖是没办法完成的。

所以基本可以否定高师傅小儿子说时间赶的说法,那么多个操作环节,难道真的那么碰巧,每个环节都是时间赶,只顾得上签字。而且即使是写委托书,难道都不看一下委托条款吗?

另外专门上网查了一下,6月,扬州地区的土地均价为12445元,按照50平米计算,涉及的交易金额至少62万元。

高师傅小儿子辩称,当时急需要资金去投资数字货币,为此想通过抵押房子筹钱。试问一下,面对62万元的交易金额,难道真的那么神经大条,连合同条款都不看了吗?难道就不怕竹篮打水一场空,一分钱也拿不到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所以,我们基本上可以确定,就是高师傅小儿子,因为急需要资金投资数字货币,于是就瞒着高师傅老两口,偷偷把房子卖掉了。

房子被卖掉这件事,已成既定事实。于是记者咨询高师傅小儿子,他接下来准备如何安置自己的父母呢?

高师傅小儿子的回复,让我至今整个心情都难以平复,高师傅小儿子竟然这样说:“我没有地方安顿他们,当时过户房子的时候,也压根没有考虑他们住在哪里。”

有些网友实在是看不过,惊叹道,高师傅老两口,上辈子造了什么孽,摊上了这种熊孩子。

目前高师傅所在的社区已经介入,他们召集了高师傅的两个儿子,一起共同协商两位老人的赡养事宜。

都说养儿防老,但是放在高师傅夫妇身上,怎么就倒过来了呢?想养老先防儿。

高师傅小儿子的做法,实在是让人无限嘘嘘啊!希望最终高师傅的两位儿子能够拿出一份妥善的方案,让高师傅夫妇俩安度晚年。

#铃木UY125# #二手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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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想入手个代步车,买个菜,接个娃,偶尔四处溜达溜达!准备考驾照,从电动车看到摩托车,然后泡论坛看车,在铃木UY 125和豪爵 AFR纠结中,铃木UY,125有超级芯,各项均衡,神车,连续三年销冠,豪爵 AFR 漆水做工好,发动机也不错,还有CBS,相对来说安全性好。两车之间不断的试驾和对比,价格都差不多,没多大的优惠,也没当初那么心动了。

于是开始在网上找台二手,居住的地方不大,二手资源有限,于是开始在周边找车,筛选下来,周边附近城市有台21款百年纪念版UY125,行驶里程3500公里,保护的很好,二手价格七千左右。咨询了朋友,认为可以准备出发去提车,结果提车前一天在网上看到本地发布了一台22款UY125,行驶里程才1000公里左右,只要八千左右,[哇R]心动了!赶紧联系。

第二天就约好看车,22款魔幻灰,跟新车无异,加装保险杆和改了透镜灯,简单看了下,没啥毛病,直接付款提车让卖家写了收据。

交易比较顺利,下面说下交易细节和过程。由于本人不是农村户口不能过户,所以只能过户到我媳妇那边(隔壁区)

第一件事提档案,装备好二手车交易税务发票,绿本、行驶证、购车保险、买卖双方身份证和双方本人到场(这里提醒一下,个别地区政策不同,需要双方到场,携带身份证原件)我这边为了省事,让卖家写了份委托书代办机动车转移业务。于是我带齐资料到机动车检测中心检测开具二手车交易税发票,花费50元,如果自己不想跑可以去车行代开,大概收费100元左右。然后到车牌所属的车管所提档。办事员不放心,全程录像,让我开视频与卖家核对确认,才放心把档案给我(必须一个月内到所在地上户)接下来就是去我老婆所在地区车管所办理上户。

第二件事上户,就是把车开到上户地区的车管所验车和档案移交,上个新车牌。由于两个区不在一块,中间相差20多公里,早上送娃上学以后,直接开车来我老婆地区上户。12月的天,果然寒风刺骨,虽然穿了很多衣服和冲锋衣,但是依然很冷,开着60-70码在路上狂奔,冻成狗了。来到车管所开始很顺利,验车,拆旧牌,到了档案移交准备上户,这里需要我老婆身份证的原件,我只准备了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于是没办法又返回家里找老婆拿身份证,一个来回就到下午了。档案移交,选新号(一次机会,50选1)拿临时牌,等新牌制作领取,收费60元。这里可以等新牌制作好了直接领取,大概需要一个星期,也可以邮寄。于是我嫌麻烦,要求把新牌邮寄给我。运气好像不错,车管所有现成的新牌,不用等,直接给车上好。美滋滋开车回家接娃。

虽然中间出现了一点小插曲,但是整个购车过程比较顺利,正式开启骑士的乐趣。

最后给各位还未入手的摩友一个建议,不管是UY还是AFR,自己去实体店试驾一下,适合自己就好,说什么UY没有ABS,你又不是开飞机。喜欢什么就买什么,车毕竟在自己手里开,开心舒服就行。

第一,她想有她前夫来负责这个事情,要出具委托书,第二,案件发生后进行转移财产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这个事情建议你通过律师来解决处理,仅凭你个人遇到这个女人你很难。再有这个肇事司机也是希望你去法院起诉他,法院最后的判决,会成为她去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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