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发布#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在办案环节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实施办法》】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在办案环节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将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嵌入各办案环节,将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监督,不断强化办案法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在办案环节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实施办法》-中国吉林网
#临汾头条# 临汾市能源局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能源局:
为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切实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维护煤炭生产建设秩序,促进煤炭资源科学合理开发,根据《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晋能源稽查发〔〕600号)文件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对煤矿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煤矿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煤矿建设项目(新建、改建、资源整合和技术改造项目)。
二、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9月20日—12月20日。
三、检查方式
采取煤矿企业自查,县能源局初查、市局检查的方式进行。市局成立专项检查组,组长由柴红星副调研员担任,副组长由柴海、张俊虎、李树强、张慧虎担任,成员由煤炭工业科、发展规划科、稽查和法制科相关人员组成。
四、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内容以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内容为主,围绕设计,开工、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五方面全面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县(市、区)能源局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加强煤矿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意义,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坚持依法监管、分级实施、覆盖全程、管服结合、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主动监管,创新监管,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确保监管力度不减、服务水平不降。
(二)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能源局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强化落实,严格按照省能源局文件要求,在煤矿企业自查基础上做好初查工作,每季度对辖区内建设项目进行100%检查,并建立健全煤矿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台帐,有效衔接监管工作各环节,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落地。
(三)严格检查。市能源局专项检查组加强对煤矿建设项目的动态监督检查,全年对全市范围内煤矿建设项目进行100%的检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未开展煤矿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县市区予以通报。
临汾市能源局
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