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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报考条件 报考政法干警的条件

时间:2022-08-31 23: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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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报考条件 报考政法干警的条件

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法学、工商管理

学制学费:学制2-3年,学费3.68-5.5万元之间

招生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就读,申硕入学需本科有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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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以上学历的优秀在职人员。

2、申请硕士学位者在申请硕士学位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含三年)。

学制学费:学制2年,学费1.4万元

上课方式:网络班#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在职考研##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超话]#

#新规速递#【新规!儿童火车票优惠标准有变化】交通运输部日前公布新版《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明确对购买儿童火车票标准增加年龄条件。@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陇原剑 @陇南发布 @陇南中院 @陇南检察 @陇南公安 @陇南政法 @陇南日报 网页链接

傅政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7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另外,还有涉及国家秘密、徇私枉法等方面的问题。

曾经的政法干部,站在审判席上是一种什么感觉。按理,更应当懂得遵纪守法的重要,可是,却严重违反法律,且十分严重。特别是涉及国家秘密的问题,更是极不称职。因此,必须严厉惩罚。要知道,政法干部如果违法乱纪、贪污腐败,就会让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出现严重问题。因此,必须对腐败分子严加惩罚。

福建省宁德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0人)

考试报名时间:12月1日-12月2日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辅警#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等。

招聘条件#易考宝典##易考吧#

(一)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管理及工作安排。

(二)宁德市户籍,年龄18至40周岁(即在1982年12月1日至12月1日期间出生)。

(三)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12月1日前取得)。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调整低龄未成年人刑责年龄有两个特#特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26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规定在“特定情形、特别程序”的前提下,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这里的特定情形其实就指的是两种犯罪,一个是故意杀人罪,一个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附件条件:情节恶劣

特别程序: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这不是一种普遍性的下调,其实只是一种例外性的下调。年龄不应该成为坏孩子的“保护伞”,这也反映了我们立法的谨慎,以及立法对民意的谨慎严格的一种回应,体现了一种良好的法律互动。对于未成年人而言,惩罚并不是目的,教育矫正才是目的,要让他们学会尊重。

近年来出现了不少低龄化犯罪的例子,其中两个社会影响较大的例子:

1、4月14日,郎溪12岁男孩杀害10岁女童。

2、10月20日,大连发生一起涉未成年人恶性案件:10岁女童小琪遇害,加害人是同小区13岁男孩蔡某某。

除此之外,校园霸凌事件也是日趋增多,很多例子明明凶手具有明确的杀人动机和凶残的作案手段,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但由于是未成年人从轻处理或是免于刑罚,此次刑责年龄的下降,相信对未成年人犯罪会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头条法律金牌普法官第二季#

#双百政法英模年度巡礼#【孔德雨:怀敬畏之心办好每一起案件】“你是一个新时代的好检察官,心中装有百姓,谢谢你!”这是80多岁的莫婆婆写给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孔德雨信中的一句话。莫婆婆因退休金纠纷到检察院申请监督,孔德雨审查后认为法院处理并无不当,此后他发现莫婆婆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在他的努力下,莫婆婆的生活条件逐渐得到了改善,也渐渐宽心。“要永远怀着一颗敬畏之心办好每一起案件。”孔德雨说,这一路走来,最大的感触就是要认真对待案件,真诚对待当事人。怀敬畏之心办好每一起案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近日公布,今天(4月12日)开始报名,计划招生110人,招生专业共18个,包括计算机,金融,法学,经济学等热门专业,专业很有吸引力,符合条件的高三学子和家长可重点关注,具体报名条件及时间流程等见下图(已圈重点),详情可前往学校官网查询。

东丽法院涉老《人身安全保护令》筑牢反家暴“防火墙”

近日,一位长期遭受儿子暴力行为的73岁老人,来到东丽区人民法院申请法律保护。法院接到老人的求助后,立即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老人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我心里的苦啊,没处说……”“家丑不外扬,我是一忍再忍,这孩子是来要我命的啊!”

不久前的一天下午,在东丽区人民法院的接待室里,73岁的老人贾某断断续续地向法官倾诉着儿子一次次家暴自己的经过。

法官经过核实了解到,孙某(贾某之子)长期游手好闲,四处欠债无力偿还。于是,经常威胁、谩骂贾某,使用暴力手段向老人索要钱款。迫于压力,贾某已经为孙某偿还了70余万元债务。当贾某表示再也拿不出钱时,孙某多次用菜刀砍坏贾某屋内装修,扰乱其正常生活。

贾某无奈于今年6月报警救助。但仅过了3个月,孙某为索要钱款再次对贾某进行威胁、辱骂。为避免被孙某进一步威胁和伤害,贾某请求东丽区人民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官考虑到贾某已经73岁,孙某作为子女非但没有好好孝敬老人,竟然多次使用谩骂、威胁等手段向贾某索要钱财,给贾某的身心造成了巨大伤害,使其无法正常生活。贾某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中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法院最终做出裁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孙某殴打、威胁申请人贾某;禁止被申请人孙某以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骚扰申请人贾某;禁止被申请人孙某前往申请人贾某住处。

法官说法:

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现实生活中,子女不孝顺,甚至因为父母不能满足其苛刻要求而大打出手的事情时有发生。这种让老人寒心的行为使其身心备受折磨、摧残。道德谴责虽然约束不了家暴“啃老”的行为,但法律不会缺席!

面对家庭暴力,请老人勇敢说“不”!因为,家暴从来就不是“家务事”,当个人在家庭矛盾中遭受侵害时,法律将会介入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记者:高锴

通讯员:周紫荆

编辑:邢亚楠

大大您好,感谢您申请季的陪伴虽然最后还是失败了[单身狗]我觉得应该是因为申请太晚了吧,我的条件如果今年9月cuhk一开放就申请,稳妥吗?xxx政法大学民商法88雅7(6)工作党北京律师,被打击太大不知道cu早申保底能行吗[单身狗][单身狗]

因为不想去城大所以22fall只申了港大和中文,23fall还是不想申城大,想把雅思刷高主申港大冲刺nus,cu早申保底,您觉得这样稳妥吗?

不想多折腾一年最后还是不得不去城大[单身狗][单身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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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日大委员:#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首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典型案例,对于各级政法机关规范行使权利、依法保障律师执业具有较高的指导价值和规范意义。通过检察机关的充分履职,诉讼活动中困扰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的“旧三难”(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和“新三难”(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问题已得到显著改观,律师执业底气明显增强,辩护与代理效果持续彰显,人民群众的公正感、获得感、体验感不断提升。#全国两会好声音#

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也面临着一些新问题,如面对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新趋势,部分监狱、看守所存在会见场所紧张、预约困难,音视频、远程会见设备落后或短缺,防疫证明手续繁琐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律师会见权的正常行使和案件辩护效果,这些问题应当引起检察机关的充分关注。

为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协副监事长、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主任迟日大建议,对于来自涉疫防控地区的律师,检察机关应当充分运用好12309平台,提供网上阅卷、网上提交辩护意见、网上听证等便利条件,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确保律师正常行使辩护权。

“律师的非诉讼调查权是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的基础和关键。”迟日大说,当前,各机构普遍落实信息公开与信息保护要求,基本保障了律师非诉调查权的正常行使。但是在具体工作中,各机构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律师非诉调查权的行使。迟日大建议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拓宽检察监督范围和视野,为律师执业活动全领域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人民政协网记者 高峰)

【崔建梅代表:#建议尽快设立未成年人专门教育矫治学校#】#代表委员面对面#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逐步呈现低龄化、成人化、暴力化趋势,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生率也在逐年递增。“目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建设却相对滞后,基层只是在刑事检察部门中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专业性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基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蚌埠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党委书记、总校校长崔建梅建议,尽快设立未成年人专门教育矫治学校,在基层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

“建议最高检加强顶层设计,努力推动基层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建设,逐步实现全国基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全覆盖。并在此基础上,规范专门机构职能,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未检队伍建设,提高帮教保护效果,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崔建梅说。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背后,往往存在监护缺失、关爱缺乏、管教不严、保护不力等因素。大量案件表明,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多有不良行为或违法行为,且其早期不良行为或违法行为多数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崔建梅表示,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可以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送到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她建议尽快在各省市建立专门学校,设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让他们感受到关爱,纠正心理和行为偏差,帮助他们回归社会。

对此,崔建梅提出3条具体建议:

第一,建议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由当地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由教育、民政、政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共同组织负责。

第二,建议专门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负责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协办,负责未成年人的矫治工作,从而体现对违法犯罪(包括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建议专门学校招生范围:一是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二是因不满16周岁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或多次触犯治安管理规定的未成年人;三是检察机关决定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记者 林焕新 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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