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以下简称“新国标”)并获得CCC认证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白底黑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
2、“新国标”实施前在用的,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简称“旧国标”)或符合“新国标”但未获得CCC认证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应当在9月30日前办理过渡期登记,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黄底黑字过渡期号牌和行驶证,号牌有效期至11月30日止。
时间:2024-06-08 17:04:51
1、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以下简称“新国标”)并获得CCC认证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白底黑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
2、“新国标”实施前在用的,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简称“旧国标”)或符合“新国标”但未获得CCC认证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应当在9月30日前办理过渡期登记,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黄底黑字过渡期号牌和行驶证,号牌有效期至11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