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说黑吃灰吧?如果不侵权就没事//@烈火视角:有人靠从事深圳黑跨索赔年入过亿。一谈起“深圳黑跨”让很多跨境卖家恨之入骨,但偏偏有些人为了谋求暴利从事这行业,把自己的快乐凌驾在别人痛苦之上。从事这行业的群体很多连高中都没毕业,仅是通过申请低端美国专利进行索赔,操作手法极其拙劣,索赔的对象多数是跨境卖家。从事“黑跨索赔”总结下来就三步,1、不出国找国内代理人申请美国专利,2、看到侵权商家就发起起诉,3、一次索赔就几百万美金。从事这行业拼的不是技术,靠的就是脸皮厚。看完我早期爆料“深圳黑跨”的文章,你要是跨境卖家,估计都能气晕。
烈火视角
有人靠从事深圳黑跨索赔年入过亿。一谈起“深圳黑跨”让很多跨境卖家恨之入骨,但偏偏有些人为了谋求暴利从事这行业,把自己的快乐凌驾在别人痛苦之上。从事这行业的群体很多连高中都没毕业,仅是通过申请低端美国专利进行索赔,操作手法极其拙劣,索赔的对象多数是跨境卖家。从事“黑跨索赔”总结下来就三步,1、不出国找国内代理人申请美国专利,2、看到侵权商家就发起起诉,3、一次索赔就几百万美金。从事这行业拼的不是技术,靠的就是脸皮厚。看完我早期爆料“深圳黑跨”的文章,你要是跨境卖家,估计都能气晕。
有人靠从事深圳黑跨索赔年入过亿。一谈起“深圳黑跨”让很多跨境卖家恨之入骨,但偏偏有些人为了谋求暴利从事这行业,把自己的快乐凌驾在别人痛苦之上。从事这行业的群体很多连高中都没毕业,仅是通过申请低端美国专利进行索赔,操作手法极其拙劣,索赔的对象多数是跨境卖家。
从事“黑跨索赔”总结下来就三步,1、不出国找国内代理人申请美国专利,2、看到侵权商家就发起起诉,3、一次索赔就几百万美金。从事这行业拼的不是技术,靠的就是脸皮厚。看完我早期爆料“深圳黑跨”的文章,你要是跨境卖家,估计都能气晕。
“再谈我对于斯诺登和阿桑奇的看法”
一些朋友总喜欢拿斯诺登和阿桑奇说事,好像我不敢面对这两个人一样。我的观点都是统一的,逻辑也都是闭环。我以前谈过他俩的问题,今天我再总结一下。
1,斯诺登(图1-2)
(1)首先,斯诺登窃取国家机密文件,违反美国现行法律《机密法》。这在任何国家都是违法的。
(2)但同时斯诺登是美国人,受美国宪法保护。而宪法又是最大的法律,凌驾于《机密法》之上。斯诺登揭露的美国菱镜计划是美国政府违反美国宪法,不经过正当程序侵犯美国人隐私的行为。所以从宪法的角度,斯诺登的行为有合理性。他需要找律师从这个角度来打官司,最终依靠九名大法官来裁决。保守派的大法官倾向于隐私权。其实对斯诺登有利。
2,阿桑奇(图3)
(1)首先,阿桑奇是一个澳大利亚人,他也没生活在美国,他不受美国宪法的保护。
(2)另外如果阿桑奇自己通过黑客的手段得到美国机密的文件,这同样违反美国现行法律。那肯定是有罪的。
(3)如果如阿桑奇所言,他的所有机密文件都是其他人提供给他的。那么犯法的是提供给他文件的人。他作为一个记者,有言论自由,有出版自由,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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