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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证监局对先锋新材出具警示函

时间:2018-12-27 12: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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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证监局对先锋新材出具警示函

金融界网站:

12月15日,宁波证监局公布对先锋新材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出具警示函。

经查,2月25日至11月28日期间,卢先锋作为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先锋新材”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主动减持和被动平仓,与一致行动人徐佩飞、卢成坤的合计持股比例由25.44%减至20.22%,持股比例累计下降5.22%。

先锋新材虽于11月29日及时披露了上述情况,但卢先锋在与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减少达到5%后仍未停止减持公司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卢先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你应引以为戒,务必严格遵守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先锋新材(SZ300163):

12月15日,宁波证监局公布对先锋新材(300163)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出具警示函。 经查,2月25日至11月28日期间,卢先锋作为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先锋新材”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主动减持和被动平仓,与... 网页链接

证券之星财经:

12月14日先锋新材公开信息显示,卢先锋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2月25日至11月28日期间,你作为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主动减持和被动平仓,与一致行动人徐佩飞、卢成坤的合计持股比例由25.44%减至20.22%,持股比例累计下降5.22%。公司虽于11月29日及时披露了上述情况,但你在与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减少达到5%后仍未停止减持公司股票。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先锋新材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先锋新材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46亿元,同比上升6.27%;归母净利润591.75万元,同比上升1.9%;扣非净利润-54.21万元,同比上升67.92%;其中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6875.42万元,同比上升4.0%;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28.53万元,同比上升201.3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69.97万元,同比上升80.63%;负债率6.24%,投资收益-35.96万元,财务费用-490.05万元,毛利率17.26%。

先锋新材(300163)主营业务: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阳光面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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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新材(SZ300163):

12月14日,先锋新材(300163)(300163)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给予其他处罚。 据了解,“卢先锋:经查,2月25日至11月28日... 网页链接

泡財經:

【概述】

泡财经获悉,12月14日晚间,先锋新材(SZ300163)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卢先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科普】

先锋新主营业务为从事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阳光面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阳光面料、涂层面料、镀铝面料、遮阳帘、窗帘窗饰门店定制。

【解读】

决定书称:

“卢先锋:

经查,2月25日至11月28日期间,你作为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主动减持和被动平仓,与一致行动人徐佩飞、卢成坤的合计持股比例由25.44%减至20.22%,持股比例累计下降5.22%。公司虽于11月29日及时披露了上述情况,但你在与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减少达到5%后仍未停止减持公司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引以为戒,务必严格遵守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此前,12月1日卢先锋收到深交所监管函。也是因为此次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5%时未按规停止买卖。

不过,实控人的被动减持仍在进行。

先锋新材12月2日晚间公告,卢先锋收到质权方华安泰润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通知,将被质权方强制减持不超2%公司股份。

《中国证券报》11月28日刊发文章《维护市场秩序 零容忍信号持续释放》。文章称,今年前10个月,证监会累计作出249份行政处罚决定,罚没款累计15.38亿元;11月1日至27日,约20家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创出今年以来月度新高;多起债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取得新进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中介机构治理不断强化。

据新华社,今年以来,严打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号持续释放。市场人士指出,监管部门坚持“零容忍”“出重拳”,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净化了市场生态环境,预计接下来“严”的主基调将延续,持续以依法有效监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相关企业业绩近况】

先锋新材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46亿元,同比增长6.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1.75万元,同比增长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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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新材(SZ300163):

智通财经APP讯,先锋新材(300163.SZ)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卢先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5号)。警示函内容为: “卢先锋: 经查,2月25... 网页链接

先锋新材(SZ300163):

先锋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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