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河南新乡发生了让人惊讶的小区打人事件,一名男子气势汹汹地一边用手指着倒在地上的女子,一边骂;随后,就朝倒地的女子胸前狠狠地踹了一脚。
紧接着,男子又拿起女子身旁的椅子,朝倒在地上的女子身上狠狠地砸去,一名穿白色衣服的女子见状,快速拖开倒地的女子;但是,椅子还是砸在了倒地女子的身上;一名穿黄衣服的男子见状,快速跑了过来拿开了女子身上的椅子,不让那名男子再砸人;此时,另外一名男子也跑了过来,打人才停止;只听见倒地的女子,滚在地上叫喊。
据了解,被打的女子是房东,叫李女士,打人的男子是楼长(主)。
原来,楼长上楼去找女租客,没有找到人;于是,就叫来房东帮忙寻找女租客,三人见面后,楼长可能是因为等太久了吧,就唠叨了几句;谁曾想,女租客性格也不好,就顶撞了几句楼长;脾气暴躁的楼主就忍不住打人了。
视频被传上网后,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讨论;有网友说道:人都怎么了,太猖狂了,严惩!
还有网友说道:对这样的打人者必须严惩不贷!
我们先不管事件的起因,先看看法律对打人是怎样规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是针对情形比较轻的处罚规定,只要存在殴打他人的行为,就可以依据该条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拘留并罚款。
如果受害人伤势比较严重,行为人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就有可能触犯刑律,构成犯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构成轻伤以上的,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照《刑法》进行定罪处罚。
我们再说这起打人事件,如果租客没有顶撞楼长,也许就不会激化矛盾;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因此,女租客是存在过错的;但是,身为男人和管理人员,楼长应该有肚量才是,不应该对女人这样动粗的;不然,以后谁还敢在那里住呢?
如今,打人事件已经发生,也引起了人们的广泛讨论,似乎声讨楼长的声音比较多;因为人们看不到事件的经过,只看到了楼长的愤怒和暴力;而且,楼长是那样的凶狠,用脚踢还不解气,还拿起椅子狠狠地砸人;直打得女子滚地叫喊,场面着实让人同情。
具体情况如何,就交由警方去调查核实吧!
据相关信息显示,打人事件发生当天已经报警,被打的人也到医院做伤情鉴定,并对身体进行了多项检查。
人千万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作出了害人害己的行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千万不要忽视法律的存在,为所欲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对此,你是怎么看的呢?评论区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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