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入学对象
(1)具有昆山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9月1日~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昆山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3)依据《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昆山市新市民子女中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昆山市入学的年满6周岁的其他适龄儿童。
时间:2021-02-26 11:40:56
小学入学对象
(1)具有昆山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9月1日~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昆山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3)依据《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昆山市新市民子女中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昆山市入学的年满6周岁的其他适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