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崆峒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和内容,对照检查,详细登记。二是继续加强《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向规模养殖场(小区)负责人和技术人员面对面讲解畜禽养殖的法律条文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三是与规模养殖场(小区)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督促其积极配合做好监管工作。四是通过张贴悬挂标语等形式,进一步规范消毒行为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行为。
此次共督查规模养殖场68家,涉及牛、猪、羊、鸡等畜种。对各规模养殖场(小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书面整改意见,并敦促其限期进行了整改,通过这次督查,进一步完善了全区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规范了规模养殖场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