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兴安县度“三个文明” 表彰暨“四大建设” 动员会上,兴安县农业局自以来第七次荣获县直“十佳” 单位。
兴安县农业局围绕富民强桂目标,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狠抓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提质增效,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跨越发展,全面完成农业生产目标任务, 完成农业生产总值37.28亿元,实现农民人均现金收入7792元,同比增长18.9%。全年实现粮食总产24.4万吨,为桂林市下达我县21.8万吨目标任务的112%。扩种水果4.2万亩,为全县目标任务的140%,实现水果总产30.4万吨,为桂林市下达我县23.5万吨目标任务的129%。全年食用菌种植面积已达600万平方米,为桂林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20%。蔬菜全年完成种植面积22.1万亩,为桂林市下达我县21.3万亩目标任务的104%,总产量约 30.9万吨,为桂林市下达我县28.7万吨目标任务的108%;取得了显著成效,,并荣获新农村建设先进后盾单位,服务三大水库建设先进单位,桂林市第六批“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