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在去年成功开展农机保险补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将农机保险补贴标准提高到30%,较去年提高10%,进一步增强农机户和农机服务组织抵御风险能力和事后恢复生产能力,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安全支撑。
开展农机保险补贴的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财政扶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稳步推进”。兼用型拖拉机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人身意外险,联合收割机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兼用型拖拉机投保的交强险保费标准为:大中小型拖拉机为310元/台,保障额度19万元,县财政每台补贴93元,联合收割机保费标准为519.32元/台,保障额度29万元,县财政每台补贴156元,补贴的兼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须是在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械注册登记,符合条件的兼用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投保时,按先年审先投保先补,补完为止。
补贴资金在投保人投保时当场扣除,由承办保险公司向县财政申请,县财政按照补贴标准划拨,农机保险补贴统一由国元农业保险公司蒙城支公司承保,采取承办保险公司自营模式。
去年蒙城推行农业机械保险财政补贴试点,将农机交强险、农机手人身意外伤害险、联合收割机补充商业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全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参保2160台,完成农机保费收入106万元,财政补贴22万元。对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农机手实现理赔72.8万元,使受到伤害的农机手及时得到济助,尽快恢复农业生产,为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维护农机手根本利益提供了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