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的通知》(苏农质[]10号)规定的“省考核到市、市考核到县,省抽查到县”分级考核的要求,靖江市组织质量监管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照全省考核文件的“三大项、十五条”内容,逐条进行总结自查、自评,并于11月8日召开了由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体系建设工作会。
会上,靖江市农委副主任杜剑茹要求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工作,认真总结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作,并将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确保总结全面、资料真实、数据准确、上报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