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国家森林城市”是大连市“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任务之一,全市投资100亿元开展城乡大规模植树造林工程在大连市尚属首次。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考虑到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年初谋划工作的时候,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大连市林地管理条例》情况作为唯一的执法检查项目列入了工作要点。执法检查过程中,常委会举办了森林法法律知识讲座,听取了大连市政府的工作报告,重点检查了与“一法一条例”有关的市级重点造林绿化项目、水源涵养林、林地保护项目、森林防火、林业病虫害防治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林权制度改革等情况。
大连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根据执法检查情况和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起草了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大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并形成了审议意见。要求大连市政府依法加强植树造林绿化工作,尤其要高度重视城市区内的造林绿化工作;在注重工程造林的同时要广泛发动全民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形成良好的造林绿化氛围;努力提高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和树木保存率,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依法加强林地保护工作,提高林木成活率,坚决制止和杜绝非法占用林地和劈山毁林等违法行为;建立林木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搞好森林防火、林业病虫害防治工作;合理使用好造林绿化资金,确保专款专用,科学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