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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

时间:2018-11-16 19: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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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

本报讯(谯曙光 广安区记者站 廖小兵 王丽娜)“参加新农合,就像生了一个幺儿,生病养老不用愁。现在报销比例也越来越高。”日前,广安区方坪乡磨盘村村民刘华云提起新农合就赞不绝口。

原来,刘华云去年生大病在广安区中医院住院用去2.4万余元,新合办按70%比例给他报销了1.7万元,自己贴的钱并不多。今年,他听乡干部介绍说,从3月1日起,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又提高了。“尽管今年参合费用从人均30元升高到50元,但算一下账觉得划得来。这样的好政策我们群众举双手欢迎。”

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工作,提高新农合受益水平,是广安区今年医疗卫生民生工程内容之一。今年,该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调节行为、优化分布,尽力保障、略有结余,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对新农合补偿标准进行调整,并从本月起起实施新的补偿标准。

“此次调整后,预计广安区今年将在的基础上多支出近5000万元,真正体现惠民利民。”广安区卫生局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该区新的补偿标准为调整门诊统筹补偿比,将门诊统筹费用补偿比由70%调整为85%。调整住院补偿比,将区级医疗机构(含按区级医疗机构标准执行的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由65%调整为70%(区中医院为中医特色医院补偿比例由70%调整为75%);医院评审等级达标的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补偿比例由65%调整为70%(未达标的民营医疗机构仍执行原补偿比例);广安市人民医院起付线由600元调整为500元,补偿比例由55%调整为60%。同时,将在统筹地以外的省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补偿比例由55%提高为60%。调整费用报销封顶线:由全年累计个人住院补偿金额不超过6万元调整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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