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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合集 深基坑工程施工方案策划书汇总

时间:2024-03-08 21: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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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合集 深基坑工程施工方案策划书汇总

“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是指针对深度超过3米的基坑开挖和支护而制定的专门施工方案。该方案主要根据基坑周边环境、地质条件、地下水控制等因素,合理安排挖土、支护、安全措施等施工环节,确保基坑施工安全,避免或减少基坑变形、坍塌等事故的发生。该方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设计和制定,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批准后才能实施。以下是有关于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合集和深基坑工程施工方案策划书汇总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1

1、基坑支护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危险源

为了保证超高、超大工程建设项目地下结构施工质量和基坑周围环境的安全,从技术角度对基坑侧壁及周围环境采取的地下水控制、支挡以及加固保护措施称为基坑支护。基坑工程开挖前,必须全面调查基坑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地质水文条件、地下管线等环境情况,进行基坑设计,制定降排水方案,防止基坑开挖、维护、使用环节安全危险源发生。危险源的分析贯穿于基坑工程全过程,包括资料收集、地质调研、数据计算、施工图设计、项目实施、监测控制等环节。常见的危险源如表一所示。

2、基坑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原则

2.1可操作性原则基坑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结合工地实际情况以及工程项目特点,采用的工程技术方案在人力、物力、财力、技术上所提出的要求,应该是施工单位已经具备的条件,或者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有可能争取实现的。这一原则,客观上要求项目部在制定专项施工方案之前,必须掌握主客观情况,认真、深入地进行调查研究工作,收集整理工程现场资料,进行反复对比分析、试验论证。只有这样,编制出来的方案才切实可行,才能用于指导施工。

2.2确保工期,按时交付能

否按规定的期限,保证工程特别是重点工程按期或者提前完成,尽早发挥投资效益,关系到工程项目投资效益的好坏。因此,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工程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竣工,这客观上要求施工企业在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工程量、现场施工条件、资源供应情况等因素,在组织上统筹安排,均衡施工;在技术上,尽可能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及施工经验,提高装配化、机械化、信息化施工管理程度。

2.3坚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第一”

在进行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时,要充分考虑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等因素,坚持安全施工的前提下,质量达标。在提出施工方案时,要充分采取有利于安全、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使专项方案符合安全质量规范要求。不考虑安全、质量的专项方案,其他方面再优秀都是不可取的。

2.4工程投资费用最低

编制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时,在满足其他条件的同时,还必须使方案经济合理,以便增加投资生产效益。这客观要求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尽量采用降低费用的一切可行措施,从人力、物力、材料、机械、间接管理费用等各方面着手,发掘潜力,力争费用最低。以上几点是一个有机统一整体,在编制专项方案时,必须通盘考虑,做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质量达标、进度合理、费用最低,只有这样的方案,才是可行的。

3、基坑支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3.1基坑施工总施工流程

编制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明确总施工流程。首先,应该进行围护桩的施工,这是确保基坑施工安全的基本条件;施作止水帷幕桩,形成安全可靠的止水帷幕,防止周边地下水进入基坑;接下来,进行基坑降水,把地下水位降至工作面以下0.5m处,确保工作面的干燥;进行基坑浅层开挖,同时浇筑冠梁,增加基坑围护结构的整体刚度;进行第一层锚杆的施工,使围护结构整体受力;再进行土方分层开挖,同时进行腰梁、锚杆的施工;最后,当土方开挖至距离设计基坑底300mm处采用人工开挖方式,直至工程全部施工完成。

3.2机械成孔灌注桩施工

机械成孔灌注桩应优先采用325号~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砂子采用中砂、粗砂,含泥量不得大于5%,石子以粒径为0.5cm~3.2cm的卵石、碎石为佳,严格控制含泥量(<2%)。外加剂的选择、使用必须严格实行试验制,未经试验,不得使用。施工前,现场必须达到“三通一平”的要求,地上、地下障碍物都必须清理完毕;施工现场必须经过碾压、夯实;制作好钢筋笼后进行桩位点预验签字。钻孔机进出现场的路线、钻孔顺序,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正式施工前必须进行钻孔试验,其数量须符合规范要求,一般不少于2根。准备工作完成后,则可以进行操作施工,首先钻孔机就位,接下来调直机架挺杆,进行钻孔、注泥浆;继续钻孔,清理孔底泥渣,排除泥渣,射水清底;然后浇筑混凝土,拔出导管,插入桩顶钢筋。

3.3土方开挖施工

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分层开挖基坑土方;基坑分层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同时,避免机械开挖对原土层的扰动,基底须留30cm余土由人工操平。土方开挖前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开挖方法、顺序必须与设计要求一致,按照“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进行。开挖过程中,必须严格防止基坑挖土后土体回弹变形过大;防止边坡失稳;防止桩发生位移和倾斜。同时,配合深基坑支护结构施工。为最大限度地使支护结构均匀受力,防止变形,应采取科学合理的开挖方式,分层、分块、均衡、对称进行土方开挖。

3.4锚杆施工

锚杆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水文情况的勘察,查明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构筑物等情况。接下来,进行钻孔施工,钻孔不能扰动原有土体,尽量控制自重应力释放。钻孔方法包括螺旋钻孔干作业法、压水钻进成孔法、潜钻成孔法。钻孔完成后,安放拉杆。常用的拉杆包括钢管、粗钢筋、钢丝束和钢绞线,应该根据具体土质、锚杆的承载能力和现有材料的情况来确定。之后,进行压力灌浆,这是锚杆施工的重要环节,其主要目的是形成锚固段;防止钢拉杆腐蚀;充填土层中的孔隙和裂缝。灌浆完成后,可以进行锚杆张拉和施加预应力。最后,进行锚杆试验检验,方法主要有循环加、卸荷载法。

3.5排水系统的布置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布置排水系统,如发现污水渗入、上层滞水,可以在支护面层背部设置塑料排水管,水平间距为2m为宜。针对基坑地表水,可在基坑周边地表处作泛水层,宽度大于1.5m,与土钉面网功能一致。对于基坑内的渗水,应在基坑底部设置排水沟、集水坑,并保持离坑壁0.5m~1.0m的距离。基坑工程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其设计要求严格,施工程序复杂,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规范要求,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工程安全与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2

1、工程概况

某商住楼工程主体为7栋28层框剪结构,设两层整体地下室,基坑开挖面积43500㎡,开挖深度为9.6~10.6m,建设场地东南侧为拆迁后待建空地,东北侧距基坑最近约4米有一栋6层民宅,南侧距离约50米为湖里试验小学,西侧为枋湖西路,北侧为枋湖市场。地下室外墙结构南侧距建筑红线约8.2m,东侧约7.2m,西侧约7.7m,北侧约10m.

本工程边坡侧壁安全等级为一级,重要性系r=1.1.

2、场地地质及水文条件

场地为旧拆迁场地,地形平坦。地下室底板标高为黄海高程5.85-4.75m;场地东侧1-1断面红线内土方已降低1米。

土层力学指标见表1:

地下水类型主要为潜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局部地表水下渗及侧向含水层补给,地下水埋深1.7~2.85m,地下水位年变化幅度为2m左右。

3、支护结构方案

根据场地现有条件和地质情况,本工程支护结构采用喷锚支护体系和桩锚支护体系结合,基坑支护安全使用期限为一年。

(1)东北侧6层民房位置设计采用D=1000@1800人工挖孔灌注桩+3道锚索。

(2)西南侧地下室车道处设计采用D=900@2000人工挖孔灌注桩+2道锚索。

(3)南侧、北侧全部及东侧、西侧一部分采用6层钢筋锚杆的喷锚支护,其中第四道钢筋锚杆采用预应力钢绞线锚索。

(4)基坑监测预警指标:支护结构最大水平位移接近40mm或水平位移连续3天不小于2mm/d,且不能收敛;邻近建筑位移接近30mm,桩钢筋应力达70%钢筋强度设计值,锚索拉力达70%锚索拉力设计值;地面沉降差达30mm;地面水平裂缝宽度大于10mm;土体深层水平位移接近40mm;基坑边坡底部或周围土体出现可能导致剪切破坏的迹象。

4、施工步骤及主要技术措施

4.1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

由于支护桩间距太小采用跳挖,控制井圈中心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遇到局部或厚度不大的流塑性淤泥,出现流泥涌砂是地,采取减少模板支护高度(300~500mm)。分段制作钢筋笼,其接头采用焊接。浇筑桩身砼时,使用串筒,串筒末端离砼浇灌面不大于2m,分段振捣。灌注砼时,做到孔底无积水及沉渣,渗水量过大(影响砼浇注质量时),采用水下灌注砼。

4.2土方开挖施工

开挖前应做好施工专项安全方案及论证,确保安全。基坑土方采用分层开挖,每层挖至土钉或锚索标高下50cm内,严禁超深、超长开挖土方,开挖后及时进行支护施工;上排土钉或锚索注浆体及喷射砼面层达到设计强度70%后,才开挖下层土方和下排土钉或锚索施工。支护桩砼强度达到100%及桩项冠梁砼强度达到80%后才进行土方开挖。

土方开挖顺序及速度应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围护应按动态设计信息化施工原则执行,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设计单位。

4.3冠梁、腰梁、基坑边坡肋梁施工

冠梁施工前先按设计要求截面清理桩头、桩侧,围护桩嵌入梁内深度按70mm;冠梁、腰梁模板安装时冠梁腰梁钢筋已绑扎完毕并验收合格,梁内锚索套管经检查埋设符合要求方可安装模板;冠梁、腰梁施工具体要求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基坑边坡肋梁采用在边坡内开槽,按设计要求绑扎肋梁钢筋,经验收符合要求,用喷射砼进行施工。

4.4钢筋锚杆施工

(1)成孔:钢筋锚杆采用螺旋钻机成孔。在钻孔过程中,合理掌握钻进速度,防止埋钻、卡钻、塌孔、掉块、涌砂和缩颈等各种质量通病出现,发生孔内事故尽快处理。钻孔完成后及时安设锚杆并灌浆,为保证注浆质量,注浆管随锚杆绑扎。

(2)钢筋锚杆制作与安装。加工土钉锚杆,每2米设Φ6.5对中架,三个对中架沿锚杆四周成120度布设。安装锚杆前,先认真检查锚杆的质量,插入钻孔的锚杆要求顺直,并应除锈,确保土钉锚杆制作符合要求。安装时防止杆体扭压、弯曲,杆体放入角度应与钻孔角度一致。随杆应绑扎注浆管。锚杆安装后应及时注浆,不得随意敲击、悬挂重物等。插入锚杆时应将灌浆管与锚杆同时放至钻孔底部,锚杆插入孔内长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的95%.

(3)锚杆注浆。土钉锚杆注浆采用搅拌均匀的水泥净浆,水灰比0.4-0.5;注浆时应做好孔口闭浆。注浆前应先清孔,将孔内残积及松动的废土清除干净,注浆管应插至距孔底250~500.水泥浆自孔底向外灌注,随着水泥浆的灌入,应逐步地注浆管向外拔出直至孔口,拔管过程中应保证管口始终埋在浆体内。孔口冒浆后方可停止注浆,注浆完毕24小时后补浆。

4.5预应力锚索施工

锚索的施工顺序为:定位、成孔、锚索制作、锚索就位、注浆、张拉和锁定。

(1)定位:钻孔前用挖掘机修整好钻机操作平台,平台开挖是必须控制标高,才能确保钻机就位准确,钻机就位后底座要垫平,钻孔的角度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2)成孔:锚索成孔采用YB-100型地质钻机成孔,直径150mm,成孔深度比设计深度长30cm,成孔结束后进行清渣,待孔口返出的泥浆不含砂粒时,清孔方可结束。成孔过程中如出现涌水涌砂情况时采用原位注浆(掺水玻璃),及时进行封堵。钻孔时如遇岩石,孔深以入岩深度不小于2m作为控制。

(3)锚索制作。锚索采用三束7Φ5钢绞线制作而成,钢绞线强度指标为1860MPa,钢绞线用定位支架隔离隔开,定位支架采用塑料成品支架。锚杆中间预留一次及二次注浆管,一次注浆软管随锚索绑扎,其端部与锚杆端部间距200mm,二次注浆管随锚索固定,其端部距锚杆端部500mm,采用Φ20硬质PVC管,注浆接口采用Φ20钢管,管口套丝。

二次注浆管在锚索自由段长度内不开孔,仅在锚固段长度内开孔。二次注浆管最上端为3m长直径20mm钢管,钢管不开孔,3m钢管以下为直径20mm硬质PVC塑料管,塑料管沿四周钻3-5mm圆孔,孔距300-500,钻孔采用胶带纸密封,密封完毕采用22#铁丝和锚杆绑扎(见图一)。

(4)锚索就位:在加工场地加工成型的锚索应在成孔后立即置入孔内就位,以免已成孔塌孔后无法置入。

(5)锚索注浆。锚索注浆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为常压注浆,在锚杆置入孔内到达设计深度后进行,先进行清水灌注洗孔,然后进行注浆,注浆压力为0.5MPa.一次注浆胶管在锚杆制作阶段即和锚杆采用胶带绑扎在一起,一次注浆胶管边注边往外拔,注浆完毕拔出孔外,一次注浆水泥用量约10-15Kg/m.第二次注浆在第一次注浆结束后24~48h进行,注浆压力2.5MPa-5.0MPa,注浆浆液水灰比0.45-0.55,锚索总注浆水泥用量按大于65Kg/m控制。施工时根据流量计读数检查,及时对比,发现注浆量异常及时报告并暂停施工。

(6)锚索张拉、锁定。锚索张拉锁在注浆体达90%以上强度后进行,锚具采用OVM系列锚具,用YC-100型穿芯式千斤顶、电动油泵加荷锁定,并用油压表的读数换算成张拉压力进行控制。锚索张拉力按锚索拉力设计值的0.5~0.65倍。

4.6喷射砼施工

喷射面钢筋网采用Φ8@200双向筋。钢筋网布设完毕,再布设喷射厚度标志筋及PVC泄水孔。锚杆坡面钢筋网应压在插筋锁紧装置下面,与坡面的间隙大于20mm,压筋应与土钉锚杆焊接成一体。

砼喷射采用1台风量不小于9m3/min空压机,砼按设计配合比严格配制(水泥、石子、砂重量比1∶2∶2)。细骨料采用干净的中粗沙,粗骨料采用粒径<15mm碎石,喷射砼水灰比0.4,采用干式喷射工艺。

作业开始时,先送风后开机,再给料。结束时,待砼料喷完后,再关风。喷射时,喷头处应与受喷面尽量保持垂直且相距0.6m~1.0m的距离。喷射应自下而上进行,喷头一般按螺旋式轨迹压半圈均匀缓慢地移动。应先绑扎钢筋进行初喷砼,厚度不小于40mm,以稳定坡面,防止松散土塌落,待锚杆施工完毕再补喷不足厚度,喷射时保持砼表面平整,无干斑或滑移流淌现象。喷射砼终凝2小时后应及时浇水养护,养护期不少于7天。

4.7地面及地下水泄、排措施

基坑四周顶部设截水沟阻止地表水流入坑内;坑内设排水沟和积水井,将地下水排入坑内排水沟内再由集水坑用水泵排出坑外。

4.8基坑支护结构监测

为确保基坑安全,应对地下室基坑进行坡顶水平位移、坡顶外地面沉降监测和周边环境监测。基坑监测采用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仪器监测为主,施工单位日常人工巡视为辅。

5、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

(1)原设计支护桩采用冲孔灌注桩,因桩位靠近场地围墙,且桩身根据受力情况采用非对称配筋,钢筋笼吊放入桩孔内时不平衡容易扭曲,难以校正,经设计单位同意更改为人工挖孔桩。

(2)东侧支护桩南段有5根桩人工挖孔时遇岩石,原设计桩嵌固深度为5m,但桩底嵌固深2m左右时遇岩石,难以凿打至设计深度,且临近6层民房,不能采取爆破方式挖除。设计单位采取孔底植筋方式补强(见图二)。

(3)基坑东北角的喷锚施工时,因此部位土层含水率较大。锚杆施工后检测发现第六排锚杆拔拉试验检测值为设计拉力值的70%,经与设计联系采用加密锚杆方式处理,原设计第一排锚杆间距为1500mm更改为750mm,第二至六排锚杆间距由1800mm改为900mm.经处理后监测未发现坡顶位移、土体深层侧向位移和地面沉降位移变形等异常现象。

6、工程效果

整个施工过程中经历了多场暴雨和多次台风的考验,基坑整体支护工况完好。基坑支护结构共布设22个位移观测点,24沉降观测点,4个围护锚索、桩钢筋应力监测点。该工程进行水平位移监测35次、沉降监测33次,最大累计位移25mm,最大累计沉降量为18mm,锚索、桩钢筋应力值均小于设计值的70%,确保了地下室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7、结语

通过精心施工,严格的质量控制,使支护工程即满足了设计要求,又满足了施工安全的要求,尤其是确保了周围建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网的安全使用,为深基坑设计及施工积累了成功的经验。

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3

一、编制说明

1.1编制目的

为保证XX项目基坑工程冬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和安全,保证工程的正常、连续进行,确保公司年度施工计划和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措施。

1.2编制依据

1.2.1施工图纸

1.2.2主要规范、规程(见附表1)

二、工程概况

XX项目场地位于XX地域,该基坑开挖深度为XXm。

三、冬季施工的定义

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中规定:“根据当地多年气象资料统计,当室外日平均温度连续5d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高于5℃时解除冬期施工。”

四、冬季施工的目标

1.保证冬期连续施工,完成生产计划,确保工程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2.确保冬期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保证施工成品不受损坏,保证混凝土、砂浆不出现冻害等质量事故。

3.保证冬期施工期间的施工和消防安全,杜绝重大隐患,不发生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

五、冬季施工总体部署

5.1组织准备

为了确保冬期施工的顺利进行,应充分重视。

1、首先全体职工要从思想上树立冬季施工意识,特别是初冬与冬末,克服不冻不动的被动现象;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的施工现场冬期施工领导小组,成员主要由工程、技术、质量、材料等人员组成。

冬季施工领导小组内部分工如下: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冬施准备落实及冬施实施情况的检查,并负责监督检查冬施期间的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技术人员:负责冬施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冬施各项技术措施的准备及落实。

3、进入冬期施工前,对掺外加剂人员应学习本工程范围内的有关知识,明确职责。

4、冬期施工期间,应密切注意和掌握天气预报和寒潮、大风警报,以便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5.2技术准备

冬季施工前制定技术措施,结合工程特点进度情况编制好冬期施工技术措施,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冬季施工重点分项工程的技术措施。

5.3现场准备

1、根据实物工程量提前组织测温计等有关机具、防冻剂等材料进场。

2、冬施期间,空压机、锚杆钻机等设备的防冻保温工作按动力机械系统冬施措施贯彻执行。

六、冬季施工的技术要求

1、钢筋在运输和加工过程中要防止撞击和刻痕。

2、当雪天、风速超过5.4m/s(3级风)时进行焊接作业,应采取遮蔽措施,焊后为冷却的接头不得碰到冰雪。在负温下施工时,对气源设备应采取保温防冻措施。

3、选用防冻剂要根据预报最低温度,按《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88有关规定执行。

七、冬季施工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加强冬季施工组织领导和冬季施工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建立冬施质量体系。项目经理部要设置专人收看当天或近期天气预报,根据气温变化采取对策,保证冬施顺利进行。各分项工程的冬季施工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如下:

1、花管、钢绞线不得有冰、霜和冻块。

2、湿作业锚索施工时,钻孔过程中排出的水要组织定向有序排水,不得泛流,冻结土体。

3、混凝土喷射作业需外加防冻剂,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4、钢腰梁的加工场地和堆放在场地应平整密实,防止因冻融产生地面下沉,造成钢腰梁弯曲。

5、安装钢腰梁之前,应清除上面的积雪积冰。

八、安全消防措施

1、冬期前后,对现场的施工设备应进行经常检查维修,做好防冻防寒工作。

2、现场供电要有专人管理,按规定作好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现场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接线、维修等。

3、各种动火照明电线不得使用破线或绝缘不良的电线,线号要符合安全用电量。

4、电线进入工作现场与物体接触应架设牢固,不得松动,防止风刮磨擦起火。

5、安全人员应对施工人员加强冬期施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4

一、工程概况

大厦位于*****区,基坑南北边长约300米,东西边长约70米,基坑已开挖至-4.5米。基坑东侧和南侧采用三层φ140锚杆支护。

锚杆间距1.5米,排距东侧1.4米,南侧1.2米。

锚杆分锚1和锚2两种,要求抗拔力分别为10T和20T。

锚杆总计733条,8964延米。

二、场地地质条件

根据工程勘察报告揭示,场地自上而下共划分为6个层,9个亚层。地质条件如下:时代成因层号名称厚度(m)顶板埋深(m)

Qml①-1素填土0.4~2.10

Qpd①-2耕植土0.4~2.20~2.0

Qal②-1中密、密实粉土0.9~4.50.9~4.3

②-2可塑粉质粘土0.4~3.62.1~4.3

②-3松散稍密粉细砂1.1~4.42.2~5.5

②-4稍密中、粗砂1.1~2.62.1~4.1

Qdl-el③-1可塑0.7~5.14.1~8.0

③-2中密、密实粉土1.2~7.04.2~8.0

③-3硬塑坚硬粉质粘土1.5~2.955.45~7.5

K④强岩0.25~11.94.7~12.15

⑤中风化粉砂岩砾岩0.7~10.48.5~20.0

⑥微风化粉砂岩砾岩>9.39.0~>21.3

三、锚杆施工方案

1.锚杆大样

采用4φ25做成井字架与锚杆头焊接,焊缝的宽度和厚度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2.锚杆一览表

锚杆位置条数类型长度(m)角度(°)20MnSi钢筋

南侧上层198锚112301φ25

中层197锚112301φ25

下层196锚110301φ25

东侧上层49锚112301φ25

中层47锚21φ40

下层46锚216201φ40

总计7338964

四、施工工艺及参数

施工前根据设计要求准备好钢筋、水泥和砂。

1.成孔

钻孔直径为φ140。

南侧上、中两排用人工成孔。

东侧三排及南侧下排用300型地质成孔。

2.插入锚杆

锚杆采用20MnSi钢筋。

插入钻孔的锚杆要求顺直,并应除锈。

插入锚杆时应将灌浆管与锚杆钢筋同时放至钻孔底部,锚杆插入孔内长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的95%。

3.采用425#普通配制的水泥砂浆,采用,要过筛,配比为:水:灰:砂=0.4:1:0.2(重量比)

砂浆强度不低于20MPa。

灌浆前应先洗孔。

砂浆自孔底向外灌注,随着砂浆的灌入,应逐步地灌浆管向外拔出直至孔口,拔管过程中应保证管口始终埋在砂浆内。

五、施工设备

地质6台,钢筋切断机1台,3台,砂浆搅拌机5台(2台备用),压浆泵6台(3台备用)。

六、施工人员安排

工地负责1人:

工程师

技术负责3人: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施工员5人: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质安员1人:

助理工程师

试验员1人:

助理工程师

材料员2人:

电工2人。

电焊工3人。

机修工3人。

钻机每台4人,6台共计24人。

浆液搅拌机每台3人,3台共计9人。

灌浆机每台3人,3台共计9人。

人工成孔40人。

七、安全施工措施

为了保证施工安全,设置专门的质量安全员,建立安全制度,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规程施工,管理人员要带头以身作责,杜绝安全事故,现场工作人员穿戴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成立以工地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防火领导小组,以便安全、顺利地完成施工工作。

八、质量检验

每批材料到达工地后,应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按《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J86-85》进行验收试验。

验收应按1.2倍设计作抗拔试验。共抽3组,每组3条,锚杆质量的合格条件为:PAn≥PA

PAmin≥0.9PA

即:

每组试验锚杆平均值≥该组锚杆设计锚固力

每组试验锚杆抗拔力最小值≥0.9倍该组锚杆设计锚固力

锚杆抗拔力不符合要求时,应加密予以补强。

九、施工进度计划

全部工程在28个工作日内完成。

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5

一、工程概况:

焦作明伦商业步行街工程位于焦作市新华街与大厦西街之间,建筑总高度24.9m,钢框结构,东西134.4米,南北86.07米,总建筑面积约33058m2。地下一层为商场,工程为一类建筑,建筑使用年限50年。根据工程设计及现场实际情况,本工程场地自然地坪标高南为-2.500m,坑底设计标高分别为-6.65m,故基坑实际开挖深度为5.200m及9.850m。本工程基坑最大开挖深度达9.850m,根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关于土方开挖工程的边坡值的要求,本场地基坑开挖的边坡值应为1:1,根据基坑与临近建筑物的实际距离,大部分边坡无法满足1:1的边坡值要求,故本基坑按现有实际条件开挖后,必须对基坑采取有效的加固和护坡措施,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二、工艺流程:

1.加固工艺:土方开挖→撒线打桩→验收

2.护坡工艺:土方开挖→架设钢板网→喷细石混凝土护坡→施工位移监测→养护

三、主要施工方法:

1.加固工艺:

(1)土方开挖:根据图纸要求进行定位放线,确定位置后留出相应的工作面,撒白石灰定位进行土方开挖,先用机械进行大开挖,然后人工修坡,并随即清理虚土。

(2)撒线打桩:在现场用白石灰撒线,确定桩的位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1。加固桩为无砂混凝土桩,桩分大小两种桩径。暂定编号ZH1的桩径为100mm,编号ZH2的桩径为200mm,桩长均为9米。成孔后立即下注浆管,投放石料。

2.护坡工艺:

(1)土方开挖:根据图纸要求进行定位放线,确定位置后留出相应的工作面,撒白石灰定位进行土方开挖,先用机械进行大开挖,然后人工修坡,并随即清理虚土。

(2)架设钢板网:先将锚筋打入坑壁,固定钢板网,详见附图2。

(3)喷细石混凝土护坡:分段分层,从下往上进行喷射细石混凝土。

(4)施工位移监测:在需支护坑体每边设位移、沉降观测点各二个。支护监测是支护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监测可随时掌握基坑周边环境的变化,以及支护土体的稳定状态、安全程度和支护效果,为设计和施工提供信息,通过信息反馈体系,可及时修改支护参数、改善施工工艺、预防事故发生。

(5)养护:喷射细石混凝土2小时后进行喷水养护。

四、操作要点:

1.加固工艺:

(1)坡面要注意垂直平整,不留虚土。

(2)ZH1的注浆管直径为25×2.5,ZH2的注浆管直径为42×3.5。

(3)ZH1的石子粒径不超过5mm,ZH2的石子粒径为5~15mm。注浆水灰比为0.8~1.0,水泥浆中可掺入适量的水玻璃等速凝剂。水泥采用PO32.5,注浆压力控制在0.6~1.0Mpa间。

(4)下注浆管时应保持注浆管在孔中心处。注浆时采用2次注浆法,第一次注浆浆液冒出孔口时立即用水泥砂浆封孔口,再次进行注浆。2次注浆压力不小于1.5Mpa。

2.护坡工艺:

(1)钢板网离坑壁距离为2.5mm处,坡顶钢板网连续弯折;也可以在喷射一层混凝土后再固定钢板网。

(2)喷射混凝土面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进行下步喷射。

(3)喷水养护的间隔时间以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为宜。

五、质量保证措施:

(1)组织施工班组长了解加固和护壁工作的必要性,认真学习施工时的操作要点,领会其主导思想。

(2)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使每个施工人员能够熟悉施工过程,掌握操作要点,明白质量标准。

(3)严格控制原材料的质量,加强管理。

(4)注浆或喷射时派专人负责指挥。

(5)实行管理人员跟班作业制度,时刻检查砼施工质量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

(6)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六、安全保证措施:

(1)凡施工人员在工作时内必须戴好安全帽及各种安全用品,应注意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

(2)各种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操作,专人维修。

(3)各种机电设备要一机一闸一漏。

(4)如施工进度拖延到晚上,则必须要有足够的照明,照明路线严禁乱扯乱挂。

(5)电工、机修工要现场跟班作业。

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6

1、基坑护坡工程施工方案

1.1工程概况:

太仓市南郊新城H地块二期住宅(东仓花园二期一标段),41#、42#、43#楼。设计标高±0.00相当于黄海高程3.9m,车库底板底标高为-2.8m。

本场地工程地质性质详见《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基坑护坡设计方案

2.1设计依据

1)《南郊新城H地块二期一标段农民安置房工程施工图纸》;

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3)本工程自行车车库基坑围护设计方案

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2-20xx)等标准规范。

5)设计与计算遵循国家及江苏省有关规范,主要有: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xx)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xx)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ql20—99)

2.2设计方案

根据我公司在太仓市施工经验,结合类似工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技术安全和经济合理,采用锚喷土钉方案。基坑四周按1:1.5放坡作斜坡,共2排土钉,从上至下长度依次为0.8米、1.8米,锚筋1Ф12,二排锚筋1Ф12,水平间距0.8米。以上设计土钉倾角均为5°~10°。横压筋210通长,与横压筋在土钉端部一字架型焊接。土钉成孔直径80mm,固定钢筋网间距0.8m*1m钢丝网现场绑扎;面层喷射细石混凝土C20,厚度80—100mm。

本工程采取信息法施工,各段土钉的排数、长度、间距应根据实际情况由现场技术负责人作出凋整。

2.3施工准备

2.3.1组织结构(见附图1)

2.3.2劳动力计划

2.4施工程序

2.5质量控制

2.5.1成孔

(1)孔位允许偏差±100mm

(2)孔深允许偏差±50mm

(3)孔径不允许负偏差。

(4)孔内渣土应清理干净。

2.5.2注浆

(1)采用二次注浆法。

(2)注浆术用全长压力灌浆,注浆压力不小于0.4MPao

(3)采用纯水泥浆,浆液水灰比0.5,水泥普325Ro

2.5.3制锚

(1)锚杆要达到设计长度,孔口外露统一为80mm

(2)锚杆外露段严禁悬挂重物。

2.5.4喷射混凝土

(1)面层喷射C20细石砼,厚不小于4cm.

(2)钢丝网片,采用绑扎或焊接而成,铺设时绑扎的搭接长度应不小于100mm。

(3)横压筋要双面满焊,不得有气孔、咬肉。

2.5.5滞水处理

(1)设排水沟,挖集水坑,集水外排。

2.5.6质量保证措施

(1)孔位放线定位后,由质检员进行孔位复核。

(2)钻孔钻进过程中随时调整角度,以保证5~10度。

(3)采用适当直径的钻头,以保证成孔直径不小于80㎜。

(4)详细记录钻孔过程,精确控制孔深。

(5)钻孔过程中,遇滞水易塌孔孔段,采取干水泥护。若孔内滞水外流,则采用套管跟进护壁,成孔后立即放入钢筋,边注浆边拔管,并用止浆袋封堵孔口。

(6)严把钢筋进料关,保证使用产品质量合格的钢材,锚筋制作成形后,必须会同有关质检人员及监理人员进行钢筋质量检查。

(7)锚杆注浆后,必须在较长时间(2小时内)内进行二次补浆,以确保注浆满实。

(8)冬季施工应采取有效的保温措施。当日未做完和已喷射砼的工作面,夜间应用塑料布和保温被覆

2.5.7质量管理体系

(1)建立由项目负责人领导控制、技术质量组全体人员基层检查的管理系统,以确保各项质量管理措施落实到各分部工程及各道工序中。

(2)在施工过程中设专职质量员,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问题及时纠正。

(3)各工序设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人,明确岗位,落实责任。

(4)严把材料进场关,搞好复查、抽检,确保材料质量。

2.6施工前的准备

(1)现场三通一平。

(2)制锚场地固定,不得随意挪动。

(3)基坑测量放线。

(4)提供周围管线和地障资料。

(5)搭设基坑周边防护栏和采取足够的照明。

2.7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及江苏省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例及办法。

(2)制订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如:基坑防护标准;各类洞口及临边地带的防护标准:施工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标准;各类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安全防护标准;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管理标准等。

(3)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坚持入场教育.每周按班组召开安全工作教育研讨会,增强安全意识,务必使安全工作落到广大群众基础上。

(4)编制安全措施,设计和购置安全设施。

(5)强化安全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文字交底,双方认可,坚持特殊工种持安全操作证上岗制度等。

(6)加强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2.8文明施工与环保措施

(1)合理进行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做到计划用料,使现场材料堆放降到最低值,保证场内道路通畅。

(2)运输散装材料时,车厢后封闭,避免撒落。

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含边坡)支护结构、支撑体系、地下水处理和土方开挖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加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含监测)方案和施工方案应当经专家评审,其中,设计(含监测)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评审过程由直接负责监督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监督,通过评审并经修改完善的方案报送工程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由监督机构报市建委备案。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深基坑工程,由监督机构报请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第六条市建委负责建立全市深基坑工程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产生。评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应当对设计(含监测)、施工方案作出明确的结论意见。

第二章

深基坑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七条深基坑工程必须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将深基坑工程进行招标,深基坑工程招标时,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深基坑工程,必须依法发包给具有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相应作业能力的施工企业承担。

(一)开挖深度超过8米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的深基坑工程;

(二)深度虽未超过8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比较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的深基坑工程。

对上述条件以外的深基坑工程,必须依法发包给具备二级及以上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相应作业能力的施工企业承担。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将评审通过的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图纸报审图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书。

第十条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含监测)方案和施工方案是否具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程序性审查,对未经专家评审通过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除按规定提交有关文件外,应同时提交深基坑工程设计图纸、深基坑工程专家评审意见、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图意见以及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二条未在本市范围内应用过的深基坑设计、施工新技术、新工艺,应结合合肥市具体地质情况,须经过市建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通过后方可在我市试点应用。

第三章

前期准备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是深基坑工程建设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在按照各自职责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调查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并承担因提供资料不全或不准确而造成事故的相应责任。前期的调查范围从基坑边线起,向外至少延展到基坑开挖深度3倍的范围为止。

对其它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也应作好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应拍照或摄像,布设记号,并作好记录。

第十五条深基坑工程相邻有多项建设工程相继施工时,各相关建设单位要采取措施,共同做好协调、配合工作,避免对相邻建设工程造成不良影响。后施工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相邻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为保证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所需要的相关费用。因深基坑支护问题造成基坑周围建(构)筑物、设施损坏和人员、财产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先给予赔付,后由造成事故的责任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检测、监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其费用应单独列支,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计价的安全技术措施费,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不按审查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不得压缩合理工期和削减施工过程中的检测、监测项目。

第十九条对受影响可能发生争议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单位应当与有可能受影响的产权单位或业主代表共同委托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签订相关协议。检测单位应当提出建筑物、构筑物可承受外界影响的程度。对于因深基坑施工造成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受损而产生的争议,应由建设单位与产权单位或业主代表根据检测报告进行协商解决,也可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第四章

深基坑工程勘察

第二十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规范、设计要求和工程实际制定勘察方案,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进行勘察工作。

勘察报告应当按规范和经审定后的勘察方案进行编写。第二十一条勘察单位应当对深基坑工程建设场地进行勘察,深入了解工程建设场地及周边环境的地质情况,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完整的地质勘察资料。

第二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做好勘察报告提交后的服务工作,为深基坑工程施工做好配合。当地质勘察报告不能满足深基坑设计要求时,必须提供专门用于深基坑设计的勘察报告,并做好后续服务,必要时进行补勘。

工程勘察单位应对所提交的勘察报告准确性负责,并承担因勘察数据不准确而造成深基坑工程险情、事故的相应勘察责任。

第五章

深基坑工程设计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将深基坑工程设计委托给具有岩土工程设计经验(具有3个以上工程设计经验的)的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甲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设计文件应加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

第二十四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地质情况、基坑周围环境、管线情况、主体结构设计要求、施工条件等综合制定设计方案。

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基坑侧壁工程安全等级、基坑设计使用期限、基坑结构及重要相邻设施变形允许值和预警值、提出预防和降低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周围环境造成损害的技术要求和措施、基坑周围地面允许荷载、基坑内外地表水排放系统、地下水位控制、支护结构施工及土方开挖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检测要求和监测项目等。

第二十五条提倡主体结构工程的设计单位承担本工程的深基坑设计。当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单位为非原主体结构工程的设计单位时,其设计文件涉及主体结构工程时应由原主体结构工程设计单位审核确认。

第二十六条采用与主体地下结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时,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密切配合,依据工程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文件资料进行设计,并考虑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基础沉降和变形的适应性。

第二十七条设计单位在接受深基坑工程设计委托后,应首先拿出设计方案,交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设计单位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后,方可出具施工图纸。

第二十八条深基坑支护设计单位应对方案的安全可靠性承担设计责任,做好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跟踪服务工作,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派专人现场指导施工,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现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会同建设、勘察、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研究解决,必要时应当提出补充勘察要求和修改设计文件。

第六章

深基坑工程施工

第二十九条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勘察报告及环境资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内容。

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经修改完善后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条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及时施工支护结构。土方工程施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严禁超挖,基坑周边堆载严禁超过设计允许荷载值。

第三十一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应当依照审定的设计图纸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施工企业如发现安全专项方案中确有不能满足现场施工安全之处,应及时会同勘察、设计、监理、监测单位研究处理,确需对施工方案进行重大修改、变更的,重新组织原专家组进行论证,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随时观察和掌握地表和地下水变化过程、支护结构施工、土方开挖、基础施工等各阶段对基坑及相邻设施的影响。当发现支护结构、相邻设施或者地质条件出现重大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报告各有关单位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发生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有效组织抢险,防止事故及事故后果扩大,并按有关规定向市建委或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保护好所有的监测点,积极配合监测单位的监测。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对相邻设施和基坑变化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盲目施工。施工现场应当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抢险人员和器材。

第三十五条基坑开挖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施工,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当深基坑工程超过设计有效期限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各方对深基坑现状进行评估,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必须进行加固处理。

第七章

监理、检测、监测和验收

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应根据深基坑工程特点,认真编写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理,及时掌握监测数据,切实把好现场施工安全质量关。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在深基坑工程监理过程中,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监测等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

(二)检查和督促设计、施工、检测、监测方案的实施;

(三)检查和督促现场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

(四)检查和督促各项观察、监测记录的履行;

(五)深基坑开挖后暴露时间较长的,应及时制止。第三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重要部位和重要施工环节的检查审核制度。

土方开挖前应当进行开挖条件审核。开挖条件包括:具备合法的基坑工程施工图,经审查的施工方案,基坑监测方案已经开始实施,已完成的支护结构检测合格,截水排水检查或者检测合格等。土方开挖过程中,必须对开挖深度和支护时间等关键点进行控制。

第三十九条监理单位发现深基坑工程的施工问题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出现险情的,应当及时下达暂停令并向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报告,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条监理单位对不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四十一条监测单位应根据本基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基坑安全等级、基坑周边环境和设计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监测方案,提出各项预警值,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经委托方审核后实施。监测单位对基坑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监测,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地下水位等进行监测。

第四十二条监测单位应当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监测记录应当规范。当监测数据接近或达到预警值或出现险情时,监测单位应先口头报告后再书面报告签字确认,并及时通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该工程必须立即停工,建设单位迅速组织有关各方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险,迅速查明原因并制定解决方案后,方可复工。

第四十三条监测工作必须从基坑开挖前进行,直至完成地下结构至±0.00和基坑与地下结构外墙间的空隙回填完毕。若基坑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发生变形,监测工作应适当延长。

第四十四条深基坑支护工程质量检测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基坑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应当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

第四十五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完毕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并通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规定,加大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督。针对深基坑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督方案,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深基坑施工质量。

第四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发现施工现场存在违法违规、违章作业或违反本规定的,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等相关单位,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从严进行处罚。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8

一、工程概况

a)结构形式:底框结构,独立柱基;砌体机构,条形基础

b)开挖方式:本工程设计开挖深度为-3.7m,室内外高差为-1.5m,因此该工程实际开挖深度为-2.2m,由于开挖深度较深,所以不能进行独立基坑开挖。只能用机械进行大开挖,人工修边拣底。

(一)、土方开挖前施工准备

1.测量放线及测量桩点的保护

(1)在基坑开挖之前,场内所有的红线桩及建筑物的定位桩,全部经规划部门测量核准。

(2)在场边道路及场内的临时设施上做好定位标记,以备观测。

(3)在基坑开挖前,根据施工图纸、建筑轴线位置放出土方开挖边线。

(4)所有的测量桩、红线点一经核实后,项目部就落实专人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复核,以确保红线点的准确性。

2.夜间施工照明的准备

土方开挖期间,施工用电主要是夜间照明;

(1)所有用电均可以从现场配备的配电箱内接引,通过手提移动配电箱引至土方开挖区域,但施工用电必须由值班电工专门负责,禁止操作工人随意更改、移动。

(2)整个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通过用钢管架子架设安置的2个5KW大灯具提供照明。

(3)现场大门口,边坡位置均视情况放置一定数量的照明灯及散光灯和警戒灯。

3.主要机具:

挖掘机(带破碎头)、装载机、运输车辆、风镐、尖、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小线或20号铅丝等。

4.作业条件:

(1)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3)场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性排水沟。

(4)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5)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5.操作工艺

5.1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沿灰线切出坑边轮廓线→分层开挖→修整槽边→清底

5.2确定边坡

本工程实际开挖深度为-2.2m,工程土质较好,放坡系数确定为0.5。

5.3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开挖。

开挖大面积线型基坑时,沿坑三面同时开挖,挖出的土方装入翻斗车,由未开挖的一面运至弃土地点。

5.4开挖基坑或管沟,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在该处集中排水。开挖后,在挖到距坑底50cm以内时,测量放线人员应配合抄出距基坑底50cm平线;基坑边每隔2~3m钉水平标高标志。在挖至接近坑底标高时,用尺或事先量好的50cm标准尺杆,随时以水平标高标志上平,校核坑底标高。最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坑边尺寸,确定基坑边标准,据此修整坑帮,最后清除坑底土方,修底铲平。

5.5基坑、管沟的直立帮和坡度,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方,必要时应加以保护。在开挖坑边弃土时,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帮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抛于坑边的土方(或材料)应距坑(沟)边缘2m以外,高度不超过l.5m。在柱基周围、墙基或围墙一侧的堆土高度不大于1.0米。

5.6开挖基坑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至弃土处,避免二次搬运。

5.7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天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段、逐片的分期完成。

雨天开挖基坑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外侧围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支撑、土堤等的检查。

垫层外预留500宽操作面,操作面内挖排水盲沟,转角或高低差处不大于20M挖一集水井。

集水井为直径500、深400土坑。盲沟为300宽、200深土槽,内填碎石,以免不被掩埋并保证坡脚稳定。

挖至基底时预留300mm,人工紧随进行清槽,将清除的土方送至反铲半径之内带弃。

为确保开挖时及时的排出地下水及地表水,在两端(长轴方向)处各设置一个集水井,方便日后排水。若开挖后遇雨水天气,应采用人工将基槽清理至与原基土土质相同的土层,再用级配砂石添至设计基底标高。

6质量标准

6.1保证项目:

基坑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扰动。如果超挖,用级配连砂石夯填或用低标号砼浇筑,做好隐蔽签证。

6.2基坑土方允许偏差:

(1)底面标高0—-50mm

(2)底面长宽不应小于设计尺寸

7成品保护

7.1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坐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检查是否正确。7.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必要时,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7.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损坏管线。

8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8.1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或管沟均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8.2挖土时应防止破坏山体护壁,应事先确定防止山体护壁损坏的措施。施工中随时观察护壁情况。

8.3基底未保护:基坑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出0.3m厚土层,待做基础时再挖掉。

8.4施工顺序不合理;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进行,分层分段依次开挖,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8.5开挖尺寸不足:基坑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所需的宽度,在开挖前均应考虑。

8.6基坑或管沟边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认真验收。

9土方开挖质量保证措施:

(1)开工前要做好各种技术准备和技术交底工作。施工技术人员(工长)、测量人员要熟悉图纸,掌握现场测量桩及水准点的位置尺寸,办理验桩、验线手续。

(2)施工要配备测量人员进行质量控制。要及时复测灰线,基坑开挖下口线测放到基坑底。及时控制开挖标高,做到5m范围内挖土工作面标高控制桩不少于2个。

(3)认真执行开挖样板制,即凡重新开挖边、坡坑底时,由操作技术较好的工人开挖一段时间后,经测量人员或质检人员检查合格后作为样板,继续开挖。施工人员换班时,要交接挖深、边坡、操作方法,以确保开挖质量。

(4)认真执行项目部制定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中要积累技术资料,如施工日记、设计变更洽商、验桩、验线记录等。

10.安全保证措施:

(1)开工前要做好各级安全交底工作。根据工程土质条件以及运土路线等特点,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组织职工贯彻落实,并定期开展安全活动。

(2)如运土车辆需进出大门时应有专人检查车轮是否带泥,并及时清理和做好大门口的清洁工作。

(3)工地全封闭施工,大门口设洗车场、排水沟、集水池,车辆出场时必须冲洗干净,方准离开工地,不准将污泥带出门外,影响市容。

(4)夜间挖土施工时,应配置足够的灯光照明。

(5)为预防边坡塌方,一般禁止在边坡上侧堆土,当在边坡上侧堆置材料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距离边坡上边缘0.8m以外,材料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m。

(6)阴雨天气,在临时边坡上加盖塑料薄膜,以防止边坡上的土体流失。

(7)基坑开挖至设计深度1/2时,基坑周遍用Φ48,厚32mm—35mm的2—6米钢管设置围护栏杆,栏杆以下横杆组成不小于1.2米高,立杆间距不大于3米,所有栏杆均用红白油漆各500mm间隔距离刷为警示杆,并挂警示牌。夜间设置警示灯,以免夜间发生安全事故。

1、回填料的确定

本工程回填料主要利用本工程开挖料,留足回填料。工程师认为不合格的填筑料一律不得使用。

2、标准击实试验

土方回填料确定后,项目部质检员、抽样员邀请监理工程师共同在回填料场进行取样,抽取的土样应具有代表性,各个土层和性状的土都应包括。土样抽取后送实验室做标准击实试验,确定最优含水率下的最大干密度。通过实验作出土方回填料的最优含水率、最大干密度。

3、现场碾压试验

标准击实试验完成后,即在施工现场安排夯实试验。夯实试验的目的:(1)、核查土料压实后是否能够达到设计压实干密度值;(2)、核查压实机具的性能是否满足施工要求;(3)、选定合理的施工压实参数:铺土厚度、土块限制粒径、含水量的适宜范围、压实方法和压实遍数;(4)、确定有关质量控制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碾压试验在标定的回填区域分别进行,蛙夯夯实遍数从4遍开始用环刀法抽取试样,测定干密度值,达不到要求再夯实6遍、8遍测定直到合格。

4、施工前技术交底

土方回填前,由技术部向作业班组质检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将回填区域进行划分、根据碾压试验确定的压实参数、施工方法等问题交代清楚。

二、施工部署

本工程回填按施工段的施工顺序进行,为适应主体建筑物的施工及满足建筑物回填需要达到的条件,按每施工段为一填筑段,其填筑速度与建筑物施工速度相匹配,回填作业连续进行。土方回填时,采取两种方案进行,即堆土区一侧采用装载机送土到基坑,另一侧采用小型挖掘机或人工填土,做到两侧同时回填均匀上升。

三、土方回填控制

土方回填过程中,根据试验确定的土料最佳含水量、摊铺厚度、夯实遍数,对填筑过程进行严格控制。铺土厚度不允许超出经试验确定的铺土厚度。人工夯实按每层20cm一次性达到要求向前推进,在回填铺土夯实时其推进方向与轴线平行。在降雨前应及时压实作业面表层松土,并将作业面作成拱面或坡面以利排水,雨后应晾晒或对填土面的淤泥清除,合格后方可继续填筑。在整个回填过程中,设置专人保证观测仪器与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保护所埋设的测量标志完好。

四、质量检查

1、填筑前,首先对回填段进行地形、剖面的测量复核,并把测量资料报送工程师复检。其次对测量后的基坑进行基础面的清理,然后报工程师进行回填前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回填。

2、土方填筑时,对填筑段选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在现场填筑中进行监督并密切配合监督人员的工作。

3、在土方填筑过程中,根据工程师批准的土方填筑检测计划对每层土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把检测资料报送工程师并报请工程师进行抽检,复检合格并经批准后进行下一步土方的回填。

4、在堆土料场,不定期对土料的含水量进行检查,对于含水量较高的土料必须翻晒,待其含水量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回填。

5、在工程师检查后,对不合格的回填土,彻底按工程师的指示进行返工、修理和补强。

6、土方填筑完工后,首先对工程全部填筑部位按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请工程师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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