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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维修管理制度汇总 三类维修制度章程细则合集

时间:2023-04-01 2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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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维修管理制度汇总 三类维修制度章程细则合集

“三类维修管理制度”通常指的是一种维修管理制度,该制度通常将维修工作分为三类,并针对每类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要求。这种管理制度通常适用于需要维修和保养的设备或设施,如机械设备、建筑物、电力系统等。以下是有关于三类维修管理制度汇总和三类维修制度章程细则合集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三类维修管理制度1

严格遵守我国领域、地区制订的技术标准、检修标准规范和技术文档。按本企业规范开展工作工作中。计量检定及相关资料应该有专职人员存放,按时复检,保证计量检定精确性,并做记录。工作工作人员应用计量检定时,应轻拿小心轻放。

维持计量检定的清理,禁止野蛮实际操作,损害器材,禁止应用精确度不正确的计量检定。严格执行《计量法》,严苛应用法定计量单位。机器设备上的计量检定构件应定期进行检验,保证恰当计量检定和安全性应用。购置新的计量检定时,一定要挑选我国品质质量监督单位评定达标的商品。

坚决贯彻实行“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的战略方针及国家相关的生产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制订适宜本企业的安全制度和各岗位人员、各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定期维护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定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成员,生产制造单位和队组应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承担催促、文化教育和查验员工实行操作规程。按时开展生产安全文化教育和安全常识学习培训,文化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各岗位人员生产流程,加工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不可交通违章工作。

检修车子前,应将车辆停、架坚固后才可工作。升举机器设备应由专业人员实际操作,非工作员禁止进到车下,举车时禁止维修升举机器设备。试车车子务必由具备驾照及技术性娴熟的试运行员开展,并在规范的道路上开展。

三类维修管理制度2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汽车进出厂登记制度:

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状况。

3、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经过检验确认维修项目,交前台对维修费用进行预核算,然后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

4、车辆进入待修区,等待维修。

5、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合格后,根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和竣工出厂合格证。

6、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565—2001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4、对于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还必须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5、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6、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2、开具合格证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总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3、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带台帐供管理部门核查。

4、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1、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2、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3、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4、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5、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6、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7、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8、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9、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三类维修管理制度3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本部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一、质量管理机构

本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xxx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胡新华负责。

二、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本部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本部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三、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店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店。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四、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五、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三类维修管理制度4

1、车间内不准吸烟,发现吸烟者必须立即制止,各清洁管辖区不得有烟头、油污、垃圾和影响安全生产的杂物。

2、按规定的地方存放油料,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车间、工作间不得存放。

3、板金车间不准用油,其他车间不准用火,如确需用火作业的,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同意后,保持安全距离,作好防范错施,方可作业。4、焊接带油污的部件,压力容器、油箱和其它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5、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按规定挂放在明显位置,定期检查、保养,失效的应及时申报更换。

6、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使用各种用电设备及各种机机件设备。7、须维护和增加用电设施的,必须先申请同意,指派专业人员施工作业,严禁私拉乱接。

8、修理厂任何员工都有义务和权利制止、拒绝和揭发违反安全生产的一切行为。有义务积极参加灭火、救灾、应急突发事件。

9、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10、有违反以上规定的,每次罚款100元,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的,赔付一切经济损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作出除名处理,并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人:周志影

三类维修管理制度5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年第7号)作如下修改:

一、第五条新增一款,作为第二款。内容为:

“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二、将第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在取得相应工商登记执照后,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手续。”

三、将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修改为:

“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六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信息和工时定额。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规定执行。”

四、将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使用规定的结算票据,并向托修方交付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计算。维修结算清单标准规范格式由交通运输部制定。”

五、将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

“机动车维修配件实行追溯制度。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记录配件采购、使用信息,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按规定留存配件来源凭证。”

新增一款,作为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内容为:“托修方、维修经营者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

六、将第三十四条修改为: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并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维修档案应当包括:维修合同(托修单)、维修项目、维修人员及维修结算清单等。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维修档案还应当包括:质量检验单、质量检验人员、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等。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及时上传承修机动车的维修电子数据记录至国家有关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机动车生产厂家或者第三方开发、提供机动车维修服务管理系统的,应当向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开放相应数据接口。

机动车托修方有权查阅机动车维修档案。”

七、将第三十六条修改为: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质量监督和管理,采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样检测检验的方法,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质量进行监督。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机动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单位,对机动车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八、第四十五条新增一款,作为第二款。内容为: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对维修经营者所取得维修经营许可的监管职责,定期核对许可登记事项和许可条件。对许可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及时变更;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九、将第五十三条第(八)项修改为: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电子维修档案,或者未及时上传维修电子数据记录至国家有关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

十、将第六条、第四十七条中“交通部”改为“交通运输部”,将条文中所有“交通主管部门”统一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本决定自**年8月8日起施行。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三类维修管理制度6

汽车维修厂机动车维修接车管理制度

1、业务接待室整洁、舒适,业务接待设施齐全。

2、业务接待员应具备助工或高级技工以上职称,有机动车维修两年以上的从业经验;能熟练使用检测设备分析诊断故障;具备维修业务的综合处理能力和自觉服务意识。

3、业务接待员要向客户了解车辆故障情况和以往的维修情况,并做好记录;要与客户一起在现场核实行驶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要对车辆进行技术状况检查和故障诊断。

4、需会诊才能确认故障时,应告知客户有关会诊规定,征得客户同意后,再组织会诊。会诊后,必须出具故障诊断报告。

5、业务接待员应向客户详细说明车辆技术状况、故障诊断意见、建议维修项目、作业内容、配件价格、维修时间和维修费用,并做好接车记录。

6、客户同意委托维修时,双方必须签订维修合同或托修单。

7、业务接待员必须填写交接车清单,记录车辆装备情况,对车辆状态(包括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予以确认。交接车时,客户在交接车清单上签名认可。

8、更换的配件由客户自己带来的,要填写《客户自带配件登记表》,并对自带配件的质量责任作出约定。

9、会诊出具诊断报告后,客户不委托修车时,可向客户收取适当的诊断费用,并将诊断报告交客户。

10、业务接待员要将接车记录、维修合同或托修单、交接车清单、自带配件登记表、故障诊断报告等资料归档保存。

三类维修管理制度7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期制度

1、依照国家规定,对竣工出厂的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2、质量保证期按以下规定执行:

a、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b、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7000公里或者8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

c、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以上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质量保证期从车辆竣工出厂或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计算。

d、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进厂返修的车辆,免返修工料费。

e、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业户,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3、以上质量保证期仅适用于车辆竣工出厂后,托修方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程和车辆走合期规定,合理使用、正常维护的情况下出现的质量问题。

三类维修管理制度8

一、目的

检查并及时处理供配电系统存在的隐患,满足设备在良好的条件下运行,确保设备性能,保证安全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专变供电系统的维修工作。

三、内容

(一)职责

1、运行技工负责机电设备的日常养护(设备不停电能做到的电柜表面、地面清洁)、简易维修(10分钟内能处理好的问题)。

2、维修技工负责机电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

3、维修主管负责对内部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考核。负责外委养护、维修的联系、监督检查。

(二)、管理制度

1、运行主管每年12月按运行情况制订下年度中修、大修计划。

2、维修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程序、停电管理工作程序。

3、由维修技工负责维修,维修前,由维修主管重述本规程中与本次作业相关的部份内容,并按《电气维修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本次维修的工作重点。

4、配电设备故障维修:影响供电质量及运行时的维修,一般不超过1小时,若在1小时内无法解决的重要部位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方案、解决时间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公司主管领导,限期解决;不影响供电质量及运行时的维修,一般可视其用户生产用电情况确定维修时间。

5、凡是夜间发生的,不影响用户生产及其连续试验的、不会产生其它严重后果的供配电故障,可以由当班维修技工及时维修。

6、维修主管提供工作指导及负责检查监督。

四、相关记录

三类维修管理制度9

报表回传:

1.所有报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的要求、及时回传至公司。

2.报表要求字迹工整、认真,不工整、不仔细的视为未交报表,一次罚款20元。

3、报表有不报者,除处罚责任人外,区域经理附带50%的连带责任。

4、《业务周报表》区域经理、业务主管都要回传,业务主管的《业务周报表》可以没有区域经理签字网络传送。业务代表的《业务周报表》可以直接上报致区域经理。传送《业务周报表》必须体现准确性数字。不报或者报告不清楚的.一张罚款20元。

5、《月度生产计划表》必须按规定时间回传,正负准确率在75%,经过核准后不报或者低于标准的,罚款100元。

6、《进场费》、《堆头陈列费》等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市场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要求,否则不予受理,而且必须统一使用公司制定的的申请表格,否则不予审批。其他日常的申请如果没有正规表格的用公文审批卡。

7、《竞品动态表》每月25号要求所有业务人员严格上报至公司邮箱,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报表者罚款50元,二次双倍罚款,区域经理负50%的连带责任。

10、《月度生产计划》、《单口味统计》每月26号由配送部汇总完交给销售内勤、市场部、销售部、营销总监各一份,每月30号销售部给配送部下准确的下月生产计划。

11、每月15号、30号各区域经理分别上报各市场经销商库存表至总部销售内勤处。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报表者罚款50元,二次双倍罚款。

12、凡已经审批的文件,要求区域经理必须留有存档,以便将来进行帐务核销。

13、销售内勤要对所有表格进行编号存档,并负责对报表回传进行落实、追踪。

14、市场部每周一把促销品的库存以及发往各地促销品的汇总以电子版的形式传给区域经理和营销总监,每月5号前市场部要把当月产生的费用详单上报。

出差:

1、区域经理每月出差天数不超过15天,出差要填写《出差计划表》,经销售部长或大区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不予报销,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2、出差业务人员在途中一律不允许逗留(除特殊原因外)不允许游玩,更不允许借机探亲,访友,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作解聘处理。

3、业务人员出差按工作行程计划严格执行,否则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销售部长或大区经理说明,同意后方可顺延。

4、业务人员在异地要保证每日8小时工作制充分利用时间进行运作,否则出现一次罚款50―200元。

手机:

1、手机晚10点前不得关机,早7点以后必须开机。

2、月度关机一次扣除当月通讯补贴的10%,关机二次扣除当月通讯补贴的50%,连续停机、关机5次,扣除当月通讯补贴。

3、手机换号要及时汇报公司。

出勤管理:

1、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日8:00―17:30(具体时间可根据各区域情况进行调整)

2、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15分钟内依人资考勤标准一次扣除10元;

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

3、旷工:

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旷工超过3天开除。

4、离岗:工作中发现离岗1次,按旷工1天处理,发现离岗3次被开除

5、请假:在外人员请假需填写假条传至总部内勤处,报给综合部备案,由总经理批准。

三类维修管理制度10

一、项目主管工作职责:

1、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物业服务的日常保洁管理工作的实施。

2、根据校园各时期的实际状况,提出改进和提高物业服务工作水平的意见措施。

3、对公司和学校双方负责和汇报工作,听取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并在规定期限内改进工作。

4、负责召集各部门每月例会,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布置工作任务,协调关系,就物业服务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若发生重大事件或超出岗位职责权限的应立即向公司和学校汇报。

5、进行巡视,对保洁的服务情况进行了解,每天检查各个重点环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发生紧急事件时,立即组织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按应急方案制定的措施执行。对发生的紧急事件应在事后组织相关责任人员总结、学习,分析原因并写出报告向公司和学校汇报。

7、统一协调本物业各员工的工作,并检查其工作状况和落实情况,负责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定。

8、负责参与、组织每季的物业管理质量大检查及配合作好质量管理体系评审的.有关工作。

9、负责项目部内外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处理本物业的相关投诉,并向当事人通报处理意见和结果。

二、保洁服务范围工作细则

1、保洁范围:校领导室、会议室功能房、楼道、走廊、卫生间、操场等公共区域。

2、保洁工作要求:

对上述范围进行清洁、保洁。不间断巡扫,保持无果皮纸屑、无明显痰迹、无污垢、无蜘蛛网,卫生间无尿垢、臭味、无垃圾堆放,无卫生死角。

A、每天对校领导室、会议室进行保洁;

B、做好会议室会前会后清洁卫生,并保洁;

C、楼道每天清扫,不定时进行巡查,保持无可视垃圾,楼梯扶手每周清洗一次,确保校园干净整洁;

D、卫生间、洗涤盆每节课上课后清洗一次,每周对卫生间用药剂进行清洗一次,保持卫生间清洁无异味;

E、对操场每日清扫,不定时保洁,每周冲洗一次;

F、保持各楼层走廊干净整洁;

G、负责校园内垃圾的清理,日产日清,将垃圾送到垃圾库倾倒;

H、服从管理、服从安排,完成学校和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服务人员违规处罚细则

(1)按时上下班制度

A、迟到5分钟内处罚5元,10分钟内罚15元,30分钟内扣罚当天工资,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

B、中途脱岗发现一次扣罚10元,30分钟内扣罚当月工资,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扣罚3天工资。

C、早退一次扣罚10元,早退30分钟扣罚20元,1小时以上扣罚当天工

(2)不假不到岗位处罚每次25元,并按旷工处理扣罚三天工资,连续3天(含3天)扣罚当月工资,并辞退。

(3)上班偷工减料,不清扫到位留下死角,发现一次扣罚50元。

(4)办公室组织检查时,达不到标准、不干净、不彻底一次扣罚10元。

(5)保洁服务时由于个人原因损坏物品、公共设施照价赔偿,扣罚10元。

(6)对业主、来访人员的询问、不耐心、用脏话发现一次扣罚50元。

(7)对客户投诉,经查实属实者,按情节轻重处10元—100元罚款。

(8)向业主客户索要小费者,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9)员工辞职须提前15天书面告知公司办公室,经同意后方能离岗,否则扣罚半月工资。

三类维修管理制度11

为了保证井下出入人员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及企业财产不受损失,达到标准化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井应具备的条件

1、根据《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矿山企业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矿山企业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所以从事井下劳动的必须是男性成年人。

2、入井人员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经检查不适合井下工作的人员(如聋、瞎、哑、傻、癫、痫、精神分裂症、活动性肺结核等)不准从事井下工作。

3、从事井下工作的人员(包括各种形式的用工),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4、入井人员必须了解本矿井地理位置、生产能力、开拓方式、通风系统,熟知矿井安全管理机构、其主要负责人及紧急求救联系电话。了解本矿井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

二、入井前的准备

1、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严禁穿化纤衣服)和胶靴(电钳工穿绝缘靴),携带矿灯、随身携带自救器。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齐全者,不准下井。

2、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引火物品,入井前严禁喝酒。

3、矿井规定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从主斜井乘坐架空乘人装置出入。主斜井井口设井口工作站,每班设专人负责检身。

主斜井井口,要悬挂包括乘坐架空乘人装置的管理制度牌板。入井人员要听从架空乘人装置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按规定进行排队乘坐,不得拥挤、插队。

4、矿井应当建立健全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严格落实;各矿井要在井口值班室建立入井人员管理牌板,考勤人员要认真做好入井人员的考勤工作,并对每一个班次入井人数和升井人数按照单位、生产区域进行统计上报;入井人员要自觉接受井口检身人员的检查。未经检身或拒绝检身的人员,一律不得入井。

5、矿井对矿灯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矿灯管理制度,每台矿灯都要有标注矿灯编号和职工姓名的矿灯牌,做到专人专灯。

6、严格按照批准的通风能力核定指标,根据年度矿井通风设计、供风标准核定当班井下作业人数上限,严禁超通风能力入井作业。

三、入井后的注意事项

1、井人员入井后应走人行道,注意来往车辆,不准把工具和材料放在轨道上。

2、入井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岗位安全管理规定,听从指挥,不违章操作,不冒险作业,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应立即上报。

3、要保护好各种安全生产设施、装置、安全标志牌和测量标志。严禁擅自动用不是自己使用的设备,无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4、不得单独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业,不准单独一人进入偏僻和危险区。

5、入井作业人员应掌握爆破时间、地点、警戒范围,在爆破之前必须撤离危险区。

6、遇到突然停电,应立即停止工作,撤到安全的地方。

7、工作前应首先敲帮问顶,工作中要随时检查,发现顶、帮松动或脱落,应立即躲开或站到安全地点进行清理。作业地点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时,必须迅速撤出危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同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

四、其他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公司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未按规定交人员定位考勤卡、领取矿灯或自救器的入井人员;

(2)未经井口检身人员检查的入井人员;

(3)井口检身人员未按规定对入井人员进行检查的;

(4)矿灯和自救器发放人员以及考勤人员未按规定对入井人员进行登记,造成入井人数和升井人数有误的,或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造成入井人数和升井人数有误的。

三类维修管理制度12

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期

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录像。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鉴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火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小学科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应编制好仪器设备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应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仪器设备报废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簿》、《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审批后予以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仪器设备报废帐》。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模式,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十、做好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人身安全。

三类维修管理制度13

一、设备基础技术管理制度

加强设备技术管理,为设备管理提供管理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设备的技术基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标准化、设备管理定额、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台帐图纸资料等工作。

二、设备标准

1.设备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等环节,我厂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备技术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用、管、修、造的需要,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设备检修规程、设备制造工艺规程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等规程。设备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管理工作内容制定工作程序,并根据各级责任制,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我厂制定标准时,应该认真总结我厂工人,技术人员的实践与吸收国内先进经验相结合,经过充分讨论,最后交厂部批准颁发实施。

三设备管理定额

1.设备管理定额主要有设备设备检修周期定额、检修工期定额、检修工时定额、维修费用定额,流动资金定额和备品配件、材料的消耗、贮备定额。我厂应保持定额的严肃性,定额的制定和修改需严格执行有关审批程序。

2.我厂应建设执行定额和严格考核定额标准制度。对执行结果应有记载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

四设备技术档案

1.设备技术动力科要有全厂主要设备的技术的档案,车间要有本车间全部的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目录

(2)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制造合格证及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设备调试记录等。

(3)设备履历卡片。设备编号、名称、主要规格、安装地点、投产日期、附属设备的名称与规格、操作运行条件、设备变动记录等。

(4)设备结构及易损件图纸。

(5)设备运行时间累计。

(6)设备检修、试验与鉴定记录。

(7)历年设备缺陷及设备事故记录。

(8)设备评级记录。

(9)设备润滑记录。

2.基础建设、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项目投产后,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应归入设备技术档案。

3.技术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五设备技术台帐

1.设备维修车间应健全全厂设备技术台帐。设备技术台帐是全厂设备的综合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技术内容:

(1)设备主要技术状况汇总表(设备完好率,泄漏率和主要设备缺陷)。

(2)主要设备运转状况汇总表(设备运转时间、停机时间)。

(3)设备检修状况汇总表(大修项目、实际完成项目、计划外项目、计划检修工时、维修费用支出等)。

(4)设备事故汇总表(事故次数、停机累计时间、停机损失等)。

(5)备品配件、材料消耗汇总表。

(6)主要设备技术革新成果汇总表。

2.设备维修车间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技术台帐的汇总工作,并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填报设备动力工作季报。

六图纸资料保管

1.厂生产部负责保管和供应全厂设备的图纸。

2.维修车间负责保管复制和供应全厂设备备品配件的图纸。

3.设备迁移,调拨时,其档案均应随设备调出,设备报废后档案致于厂生产部存查。

4.基础建设、技术措施、安全措施项目的设备投产后,其竣工图纸交厂生产部保管。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屏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由维修车间或设备所在车间保管。

5.维修车间还应复制锅炉、压力容器的有关图纸、建立定期检验记录。

三类维修管理制度14

一、各种机械各种设备、设施都应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二、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操作,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司机无证人员操作。

四、认真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三定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安全及协同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指定专人对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定期检查,以保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六、各种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对违反安全技术规程和可能引发事故的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七、使用场所和停放场所应设有标志、有防火、防雨、防瓷等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看管。

八、停用和检修机具、设备、设施时,必须专人看护、禁电、防止操作失误引发事故。

九、机械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必须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十、现场设备、设施必须登记,做好帐。

十一、安装就位长时间停用后使用等,必须进行安全性能检查试验,经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做到状况、保护、性能符合设计标准、要求,结论肯定手续齐全。

十二、租赁机械设备、设施必须状况好,防护齐全,性能态正常,交接手续齐全。

十三、各种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引用标准正确、有计算、结论肯定、验收部门人员手续齐并作到及时,使用过程中经常和定期复查。

十四、使用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及各项规定要求的按章处罚。

三类维修管理制度15

一、装卸汽车发电机和起动机时,应将汽车电源总开关断开,切断电源后进行,未装电源总开关的,卸下的电线接头应包扎好;

二、需要起动机检查电路时,应注意车底有无他人在工作,预先打招呼、拉手刹、放空档,然后发动,不熟练人员及学员不得随便发动;

三、汽车内线路接头必须接牢并用胶布包扎好。穿孔而过的线路要加胶护套;

四、装换蓄电池时,应有用蓄电池攀带;

五、蓄电池架发现损坏时,应立即移工修理,不得凑合使用;

六、装蓄电池时,应在底部垫以橡皮胶料,蓄电池之间以及周围也应用木板塞紧;

七、电池头、导线夹应装可靠,不准用铁丝代用;

八、配制电液时,应将硫酸轻轻加入蒸溜不内,同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达到散热迅速的目的。严禁将水注入硫酸内,人员应穿戴胶水鞋和橡胶手套,戴防护眼镜;

九、蓄电池维修、装配间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和防火设备,防止人员铅中毒及发生火警。充电池工作间空气要流通,室内及存放蓄电池地方4米内严禁烟火。

十、切实执行电池在新装及大修后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好坏直接影响蓄电池的寿命。初充电后至少应以相当于蓄电池容量的1/10的放电率放电一次,直至单电电压降至1.7V为止。再以初电的充电率充足,充足后安置24小时后方能使用。

十一、充电时应将电池盖打开,电液温度不得超过450C。

十二、蓄电池应用放电叉测量,不可用手钳或其它金属试验,防止发生爆炸。

十三、工作时,如不慎有电液落在皮肤或衣服上,应立即用5%苏打水擦洗,再用清水冲洗。

十四、清洗发电机、起动机及其他电器设备应使用不带添加剂的工业汽油,并注意防火。

三类维修管理制度16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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