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地说:事业单位专技岗副高级职称可以转变为公务员。调任范围和条件,都必须符合新的公务员法,但每个地方规定不尽一致。下面是南方某市选调条件。
一、调任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调任职级公务员主要补充机关紧缺的优秀专业人才。
二、调任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 国有企业中担任与拟调任职务职级相当的领导职务(班子成员或部门负责人)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事业单位中担任与拟调任职务职级相当的领导职务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
3. 处级领导职务和二至四级调研员职级,年龄不超过45周岁;科级领导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5. 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调任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调任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9月30日,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不得参加公开调任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调任: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公职的;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 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 按照有关规定未达最低服务年限或试用期未满的;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