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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转计算机专业 关于做好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08 10: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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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转计算机专业 关于做好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级学生:

根据《长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管理办法》及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现将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级本科生转专业范围和工作方式

1.本科生转专业范围以该年级学生入学时招生目录确定的专业类及专业为准(不含工科试验班、自主招生、体育类、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招生)。级本科生共涉及19个专业类及23个专业,详见附件1。

2.级本科生转专业全部工作流程均在线上完成,主要依托“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开展,分批次进行。符合相应批次资格条件的学生,按各批次规定时间在教务系统中进行转专业申报。其中第5批次采取提交电子表格方式申报。

二、转专业申报和录取批次

本次转专业学生申报、录取环节分为五个批次进行。

1.成绩条件符合专业排名前20%且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的学生可参加1-2批次的申报,单个批次限报1个志愿。

2.成绩条件符合专业排名前40%且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的学生可参加3-4批次的申报,单个批次限报1个志愿。

3.符合“转出专业(类)高考时的录取成绩不低于拟转入专业(类)该省高考时的录取成绩”的学生可参加第5批次的申报,单个批次限报1个志愿。

以上申报批次的时间安排详见《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流程及日程安排》(附件2)。

三、工作流程及要求

1. 学院公示学生排名,发布专业接收计划和转专业实施细则。4月1日18:00前,各学院公布本单位《级学生专业(类)学业绩点排名表》(成绩排名不含通识任选课);4月3日12:00前各学院公布《xx学院级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及《xx学院级本科专业(类)接收计划》(附件1),同时将专业(类)计划录入到教务系统(要参照附件1用原招生时候的专业和大类做院系计划)。

2.学生申报。1-4批次学生须在申报批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陆“本科教务系统”进行在线申报,第一批次学生申报时间为4月7日,其它各批次申报时间见附件2。

3.学院录取。学院需在每一批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陆“本科教务系统”进行录取操作(如学院在录取过程安排有线上面试等考核环节,需提前告知学生进行准备)。

4.符合第5批次条件的学生向原学院提交《长安大学转专业(类)申请表》(附件3)电子表进行申报。由学院进行审核学生高考分数是否高于所申报的专业或大类的分数线(各省分数线表后续会下发学院)。学院审核完毕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上报至教务科。

5.教务处对全校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进行汇总,提请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主管校长审批。审批合格名单在校园门户上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下发相关通知并进行学籍变更。

6.各批次全部结束后,学生可登陆“本科教务系统”查询个人录取结果。被录取的转专业学生返校后将纸质版《长安大学转专业(类)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分别报送学生所在学院、转入学院盖公章并签署意见留档,以及本人留存。

四、注意事项:

1.转入学院专业/大类的最大接收人数以各单位报送的计划为准,如申报学生人数突破专业/大类的容量上限,学院根据本单位转专业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择优录取。学生在转专业申报之前要慎重决定,申报成功后原则上不允许反悔。

2.转专业成功的学生本学期仍保留在目前所在专业班级,并要继续完成本学期剩余的全部课程的学习,期末参加其目前所在专业的考核。下学期开学后按照新专业学习和管理。

3.转专业工作结束后,立即启动专业分流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按照上述要求和相关文件规定按时开展工作,及时通知到所有学生并做好政策宣讲和学生相关问题解答。

转专业工作联系人:郭晋燕

邮箱:jwguo@。

教务处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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