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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模板8篇)

时间:2021-03-24 10: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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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模板8篇)

活动地点:各班教室

活动对象:全体师生

活动内容:

1、跳一段民族团结舞蹈。要求组织幼儿园学生跳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歌舞,开展民族歌舞进校园教育活动。各校充分利用课间操、音乐课等时间,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民族歌舞学唱、学跳、演唱活动,将民族歌舞引进校园、引进课堂、引进课外活动。

2、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组织一、二年级学生学唱民族歌曲,增进民族师生的相互交融和鱼水之情;教育小学生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热爱祖国,热爱和平,热爱生活。

3、看一部民族团结电教片。要求三年级观看民族团结教育电教片,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共同关注民族团结、描绘民族团结、参与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进一步坚定师生团结一致,共同建设美好校园的信心和决心。

4、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四年级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通过举行座谈会的形式积极研究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探讨做好学校民族团结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利用座谈会积极化解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存在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苗头,切实维护学校各民族学生团结稳定。

5、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组织五年级充分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学生召开“民族团结、从我做起”、“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通过召开座谈会使学校学生进一步明辨是非,统一思想,树立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理念,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为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6、办一期民族团结主题板报或墙报。六年级发动全体师生参与,组织安排班级利用黑板报或墙报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精神,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到校园中。在班主任的引导下,发挥各自优点,做到主题突出,内容充实,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将自己的才华展示在黑板报或板报设计中。

7、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七年级为学生推荐民族团结的好书,增长学生的民族知识,使学生懂得各民族之间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相处。

8、组织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作文或演讲比赛。八年级开展民族团结为主题的作文比赛,通过比赛,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激发学生读书和写作的兴趣,提高他们的写作能力;同时,促使教师加强对作文教学的研究,不断提高作文教学效果,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9、开展一次少数民族优秀人物事迹故事会并写出心得。学校积极组织师生开展一次少数民族优秀人物事迹故事会。讲述少数民族优秀人物的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如文成公主、索南达杰、多杰太、苗俊仁、尕仁卓玛等少数民族优秀人物事迹。让少数民族优秀人物的形象呈现在学生的面前,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通过故事会,让全体学生珍惜今天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大好环境,勤奋学习。

10、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主题团队活动。少团队负责组织一至九年级学生利用团队日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团队活动,进一步感受民族团结的力量,引导学生从小树立民族团结意识。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方案篇八

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4月19日,下午,旗民委主任敖敦格日乐主持召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讨论会。旗统战部双林副部长、民委副主任那音太、旗妇联、旗团委、旗总工会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传达了市民委、市总工会、市共青团及市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民委发〔〕5号)文件。其次围绕如何做好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任务等问题开展研究讨论并通过了《新左旗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会上强调,一要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形成联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常态化。二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为主线,增强“五个认同”,做到“五个维护”。三要加强组织建设,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案,联合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品牌。四要各部门重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为进一步加大都兰县创建工作力度,全面巩固提升都兰县创建工作成果,充分展示都兰县创建工作综合效果,9月8日,都兰县创建办结合都兰县工作实际,由县委副书记普华太同志带队,积极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负责人、讲解员,开展了讲解员互观互学培训活动。

互观互检组先后深入蒙藏医院、都兰一小、热水乡龙玛日寺院等受检单位进行实地观摩学习,观摩组一行通过采取实地观摩、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观看专题片等方式,认真了解了各受检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就各单位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提炼、总结出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展开了深入交流,并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次讲解员互观互学,有效地加强了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讲解员间互相交流、共同进步的学习氛围,将好的典型做法与经验,挖掘提炼成为具有都兰特色的工作亮点和典型,使之相互学习,达到固强补弱、共同推进的目的,同时,通过交流学习及时发现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以整改,努力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基础。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工作要求,现就我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县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使社区各族居民及工作人员在思想认识和行动上都认真做到各民族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在全社区努力形成和谐、和睦、融洽的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新临夏营造良好的氛围。自觉的力争在年内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目标,并鼓励全体干部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县镇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群众。开展民族团结宣传的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科室、进家庭。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培训活动。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学习省市县等文件精神的内容,把学习落到实处。每月进行民族团结有关内容的学习和讨论。

3、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开展社区各族群众连心活动。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结合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努力营造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一家亲的民族团结氛围,进一步抒发感恩党、感恩伟大祖国的激情。建立少数民族群众特殊困难帮扶制度,及时协调和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引导教育各族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把这项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各方面、各单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3、加强检查指导。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各单位民族工作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题调研、重点抽查等形式组织检查,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活动时间:20xx年12月15日

活动地点:各班教室

活动对象:全体师生

活动内容:

1、跳一段民族团结舞蹈。要求组织幼儿园学生跳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歌舞,开展民族歌舞进校园教育活动。各校充分利用课间操、音乐课等时间,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民族歌舞学唱、学跳、演唱活动,将民族歌舞引进校园、引进课堂、引进课外活动。

2、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组织一、二年级学生学唱民族歌曲,增进民族师生的相互交融和鱼水之情;教育小学生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热爱祖国,热爱和平,热爱生活。

3、看一部民族团结电教片。要求三年级观看民族团结教育电教片,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共同关注民族团结、描绘民族团结、参与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进一步坚定师生团结一致,共同建设美好校园的信心和决心。

4、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四年级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通过举行座谈会的形式积极研究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探讨做好学校民族团结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利用座谈会积极化解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存在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苗头,切实维护学校各民族学生团结稳定。

5、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组织五年级充分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学生召开“民族团结、从我做起”、“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通过召开座谈会使学校学生进一步明辨是非,统一思想,树立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理念,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为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6、办一期民族团结主题板报或墙报。六年级发动全体师生参与,组织安排班级利用黑板报或墙报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精神,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到校园中。在班主任的引导下,发挥各自优点,做到主题突出,内容充实,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将自己的才华展示在黑板报或板报设计中。

7、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七年级为学生推荐民族团结的好书,增长学生的民族知识,使学生懂得各民族之间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相处。

8、组织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作文或演讲比赛。八年级开展民族团结为主题的作文比赛,通过比赛,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激发学生读书和写作的兴趣,提高他们的写作能力;同时,促使教师加强对作文教学的研究,不断提高作文教学效果,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9、开展一次少数民族优秀人物事迹故事会并写出心得。学校积极组织师生开展一次少数民族优秀人物事迹故事会。讲述少数民族优秀人物的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如文成公主、索南达杰、多杰太、苗俊仁、尕仁卓玛等少数民族优秀人物事迹。让少数民族优秀人物的形象呈现在学生的面前,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通过故事会,让全体学生珍惜今天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大好环境,勤奋学习。

10、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主题团队活动。少团队负责组织一至九年级学生利用团队日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团队活动,进一步感受民族团结的力量,引导学生从小树立民族团结意识。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大举措。在新形势下,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我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民委发〔〕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为把建设成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构建和谐做出应有贡献。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创建活动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民族成员共同居住的单位社区村开展,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在少数民族个体经营户或与少数民族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经营户开展。(具体创建标准见附件)

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拓城市和农村少数民族工作新领域,将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民族工作社会化逐步延伸到基层,夯实基础。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0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县(市区)民宗局申报,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民宗委(局)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此前已被省民宗委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不再组织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10月份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宗委(局)将推荐名单报送省民宗委,11月份省民宗委将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准对各地推荐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进行考核验收,通过验收的,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凡被省民宗委授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社区村经营户)”的,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同时,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民宗工作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民宗委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谭徽在担任,副组长由省民宗委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担任,成员由省民宗委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民宗委宣传处,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地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具体负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要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精干工作专班,派驻到单位社区村和经营户帮助指导创建工作。市县乡三级要根据《省-20xx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创建方案经典,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二)搞好宣传,树立典型。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结合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得好的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定为创建点。要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行业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各级民宗工作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各负其责团结协作的工作合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四)明确责任,加强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各级民宗工作部门要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要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要充分发挥牵头和协调作用,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协调多个部门为创建活动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努力为创建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五)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切不可有临时思想短期行为。要重点做到“六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616对口支援工程”“11对口帮扶工程”结合起来,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单位构建和谐社区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扶贫帮困解决具体困难问题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乡村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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