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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情节结构的叙述特点和审美特点分析教学论文范本 小说的情节结构的特点(9篇)

时间:2023-08-14 00: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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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情节结构的叙述特点和审美特点分析教学论文范本 小说的情节结构的特点(9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小说情节结构的叙述特点和审美特点分析教学论文范本一

针对xx月xx日我在上课期间耍玩手机的事情,在此向您做出深刻检讨。回首往事,历历在目,在那一个阳光明媚、天气晴朗的午后,我看距离下课时间还很漫长。物理老师正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讲着哈雷卫星如何脱离地球的引力实现绕地轨道飞行。

当时我实在忍不住手贱从兜兜里掏出了这款手机,悄悄地开机看着小说。我以为我这样的小心翼翼并不会惊动什么,可是当我开机的那一瞬间我愣住了。一声熟悉的铃声“主人,那家伙又来电话了”,紧接着又发来了数条垃圾信息,有一些是关于能够提供贷款的短信,有一些是房地产的楼盘广告信息,还有一些是抽奖短信。

当时整个教室都鸦雀无声了...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央视315晚会要这样哭着喊着打击垃圾广告短信,看来真是非常有必要啊。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原本以为自身只要小心翼翼使用手机就不会被发现,而且我也一直没有跟人发短信的习惯,不料我棋错一步,竟然载在了这垃圾短信的手里。

我感慨啊,悲伤啊,呐喊啊...

面对我手机已经被没收的事实,我已经语无伦次,多次起了一头撞死在豆腐上的想法。最后,我只能默默地希望老师能够好好保管我的手机,让我在学期末拿回。

诚挚地向您说一声:我以后不带了,因为已经没有了,我也买不起了。

检讨人:

时间:

小说情节结构的叙述特点和审美特点分析教学论文范本二

这个暑假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

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此时,我感到我的心已经非常沉重了。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时,眼睛里流露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也正是从这里,我的心再一次被深深触动了。

说到福贵,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活着,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亦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我相信只要活着,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活着就好!我高声赞扬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或许像福贵那样活着,或许像老牛那样活着……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更扎我心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不痛,不悲,不喜…仿佛是一片青叶在风中摇曳,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小说情节结构的叙述特点和审美特点分析教学论文范本三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能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可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悲剧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知道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读书笔记20xx字《活着》读书笔记20xx字《活着》。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今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可以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终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

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知道,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远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可以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可以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积极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

现在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直在忙,一直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直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小说情节结构的叙述特点和审美特点分析教学论文范本四

在不久前,我读了一本让我比较印象深刻的书——《简爱》

《简爱》这本书具有很多年的历史,他拥有着详细的内容以及精彩的故事情节,以及这本书中还写了一部分作者经历过的往事。

在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的许多故事,她的出生并不富裕,甚至有些贫寒,她出生的地方甚至经常发生灾难,是一个穷乡僻静,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为她的创作打上了不浅的印记。

《简爱》这本小说印象最深的就是简的坎坷人生,幼时简寄养在舅妈家,但并没有好日子,他经常收到姐妹和表兄的欺负,而且一反抗就会被舅妈关进红房子,简在这里经历了许多折磨,最终导致一场大病,无情的舅妈把他送进孤儿院,因孤儿院环境的恶劣,简的生活丝毫没有比原来好多少,但还结识了许多朋友,但随着好友海伦的去世和谭波儿小姐的离开,他开始想离开那里,离开这种生活,并通过求职广告来到了桑菲尔德。

在这里,她遇到和她相爱一生的人——罗切斯特先生,当这已经是美好的结局是,命运又开始捉弄他们,因为一个疯女人的出现,搅黄了他们的婚礼,简再次陷入无尽黑暗中,她不愿活在别人的世界里当小丑,于是在一个雨天的深夜,她逃走了。后来她一路乞讨,最后被圣约翰所救。不久后因为叔父的去世,她获得了一大笔遗产,可她却将这笔财产与圣约翰平分,本打算回去看望罗切斯特,但却得知庄园被毁的消息,万般驱使下,她又回到罗切斯特的身边,和他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这本是一本普通的小说,但却因为精彩的故事使我印象深刻,她的一生经历了许多坎坷,可以说非常悲惨,但她没有放弃希望,依然努力活出自己的世界。如此平凡的一个人,却活出了不平凡的人生。可想而知,当时作者所处的年代一定充满对女性的歧视。

随着小说的尾声,我不禁赞叹,我也可以为自己而活!

小说情节结构的叙述特点和审美特点分析教学论文范本五

黑夜寂寂悄无声……

一个静谧得足以使人的灵魂出窍的夜晚,我坐在微机前读起了余华的《活着》,我完全融入了主人公福贵那不幸的遭遇之中,面对那接踵而至的,近乎"不可能"的苦难,我陪着主人公一次次的伤心流泪、悲痛欲绝。小说字里行间所涌动的那股感情的潜流使我预罢不能,我读的昏昏沉沉痴痴迷迷颠颠倒倒……

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曾经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终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国民党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来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非常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学校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直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接着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起。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老福贵是这样说的: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面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

生老病死是谁也避免不了的,在读《活着》以前并不是没在书里接触过令人痛心的死亡。《平凡的世界》里的田晓霞,《穆斯林的葬礼》里面的韩新月,这两个正值青春花季女子的死亡也曾令人唏嘘不已,田晓霞是救人时的意外之死,给人一种悲壮而带凄凉的感受!韩新月是死在病痛上,那病痛是冥冥中不可逃脱的网,一次次的治疗,一次次的失望,带给人的也是不断的揪心的痛,当她因病重死去时,反到让人觉得解脱了。《活着》里面的死亡比前两本书写的更加撼人心魄,惨烈的死、平淡的死、激昂的死、失望的死、意外的死……但使我久久不能平静的是老福贵的儿子有庆的死: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不停了。抽着抽着有庆的脸就白了,他还硬挺着不说,后来连嘴唇也白了,有庆才哆嗦着说:

“我头晕。”抽血的人对他说:“抽血都头晕。”那时候有庆已经不行了,可出来个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是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他还不住手,等到有庆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

“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

……

我进去时天还没黑,看到有庆的小身体躺在上面,又瘦又小,身上穿的是家珍最后给他做的衣服。我儿子闭着眼睛,嘴巴也闭得很紧。我“有庆、有庆”叫了好几声,有庆一动不动,我就知道他真死了,一把抱住了儿子,有庆的身体都硬了。中午上学时他还活生生的,到了晚上他就硬了。我怎么想都想不通,这怎么也应该是两个人,我看看有庆,摸摸他的瘦肩膀,又真是我的儿子。我哭了又哭,都不知道有庆的体育教师也来了。他看到有庆也哭了,一遍遍对我说:“想不到,想不到。”体育老师在我边上坐下,我们两个人对着哭,我摸摸有庆的脸,他也摸摸。过了很久,我突然想起来,自己还不知道儿子是怎么死的。我问体育老师,这才知道有庆是抽血被抽死的。当时我想杀人了,我把儿子一放就冲了出去。冲到病房看到一个医生就抓就住他,也不管他是谁,对准他的脸就是一拳,医生摔到地上乱叫起来,……

有庆是一种平静的死,是一种不知不觉的、自己也不明白原因的死,是一种特定的社会里必定引不起重视的死,是社会的悲哀!我读到这里时,透过自己泪水模糊的眼睛,我又彷佛看到了那个个子不高的有庆、那个忠厚诚实而又倔强的有庆、那个无限的依恋着自己的哑巴姐姐的有庆、那个每日风雨无阻去割草维持家庭生活的有庆、那个每日舍不得穿鞋而抱着鞋上学的有庆、那善良的饱含着爱心护羊心切的有庆、那个饿的有气无力喝水充饥的有庆、那个第一次吃糖而兴奋的红了脸的有庆、那个寄托着全家人的希望勤奋读书的有庆、那个正直无邪营养不足而又积极去献血的有庆……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意义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司马迁的活着。司马迁为李陵说了几句公道话,被汉武帝刘彻施以宫刑。这对司马迁来说是奇耻大辱,司马迁说:“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在,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司马迁也多次的想到过死,但他还是活了下来,并且写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以后,很多书中说司马迁是为了立书扬名,彪炳史册,从而比汉武帝活的更长。还有的说是为了和汉武帝做暗地里较量,你想让我死,我偏活下去。这些说法总让人觉得有点差强人意。我现在觉得,实际上司马迁的活,也是生命自身的要求所致,写《史记》只是一种自己活下去的寄托。

当今著名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以后又患了肾衰竭。每周要做三次透析,别人问他你的职业是什么,他风趣的回答说:我的职业是生病,业余搞点创作。他每次做透析之后,贫血、缺氧、几个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呼吸不顺。但他仍然活的非常快乐。他在《我与地坛》中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择,既然选择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通过苦难来体会到了生存!!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小说情节结构的叙述特点和审美特点分析教学论文范本六

尊敬的老师:

您好!

我在您的课堂上,没有认真的来听课,反而是自己在下面看小说,不但是没学到东西,也是浪费了时间,我这样做是很不应该的,也是要好好的向您道歉,认真的检讨。

看小说,其实平时休息的时候去看下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毕竟是娱乐和放松,但是在上课的时间来看,这样就是很不好的,而且我们的课程安排本来也是不太多,而您的课堂知识也是非常的重要,要我们去好好的学的,而不是花费时间在做这些没有什么太大意义的事情上面的。我们大学的时间虽然看起来是挺多的,但是优秀的同学都是抓紧每一刻的时间去多学,多积累一些知识,这样进入到社会,也是有了更多的准备,而我还觉得时间蛮多的,在课堂上看小说,现在回想,老师的`批评也是让我清醒了很多,我也是特别的懊恼,自己怎么就那么的松懈,以前的时候我从来不会这样,虽然说熟悉了大学的生活,老师的监督也是没有以前那么多了,但是其实更是需要我们自觉一些,自己的学习,以后的未来都是自己的,如果自己都不去珍惜,不去重视,那么老师来监督,也是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这次老师说了我,我也是知道,以后不能这样浪费自己的一个时间了。

要好好的来把课给上好,多学一些专业方面知识,而不能松懈,并且得对自己去负责,该学的,要学的都要学好,只有自己自主的来学,那么才能有更好的收获。大学的一个时间我不能再去浪费了,老师的话我也是会听进去,以后的课堂不会再干这些没有什么意义的事情,会认真的来听老师的课,把笔记也是做好,让自己学到东西,下课之后也是尽量的多去图书馆,多去自习室,而不能老想着玩,老想着放松,那样自己也是会没有什么太大的收获,到时候毕业,什么都没有学好,想要找到好的工作也是不容易的,老师的教导我也是会记在心上,不会再让您操心了。

该做的事情,我也是要去做好,老师,错误我是意识到了,课堂要学,而不是玩,大学的时间,该用在提升自己能力上面,而不是用来浪费的,并且我也是要好好的珍惜这段时间,毕竟去到社会,想要有这么好的时间来学,也是不容易的。我不会再看小说了,会认真的来听您的课的。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x

20xx年x月x日

小说情节结构的叙述特点和审美特点分析教学论文范本七

尊敬的老师:

您好!

对不起,我昨天在您的课上看小说,被您发现了,我感到很抱歉。这是不尊重老师的表现,我们可以坐着上课,老师却只能站着上一节课。现在天气这么炎热,讲台那里又没有风扇,往往一节课下来老师一头的汗,我们还可以吹风扇上课。我在上课时间看小说,就是辜负的老师的苦心,老师上课这么的辛苦,我却学习态度这么的不端正。

我在上课看小说是因为下课的时候没有看完,上课的时候就接着看了。老师教授的这门课程是我所有成绩里面最差的一门。在我努力的想方设法的想提高成绩,但是成绩却没有丝毫起色之后,我就开始自暴自弃的不想学了。我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知道,我不应该就这样直接放弃。提高成绩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我不能因为一次两次的失败就直接放弃。这种消极的想法不应该出现在我们高中生身上。而且我现在也才高二,还有一年半多的时间让我提高我的成绩,我过早的放弃只会让我的成绩越来越差,连现在的及格水平都保持不了。

我知道,老师并不反对我们阅读一些课外书籍,但是上课之后应该要立马收心,好好听讲,而不是还想着小说里面的情节,想把没看完的部分看完。要知道,看小说是会上瘾的,我现在可能只是偶尔的一两节课在看小说,之后可能是每一节课都在看小说了。那样我的学习成绩可能就会直接跌落到谷底了。如果想重新回到现在的这个成绩水平,就要我付出更多的时间。

我知道,因为我的成绩一直提高不了,我就上课不听讲,作业也不写,直接抄别人的,这样我的成绩只会越来越差。其实我上课是想听讲的,但是我实在是听不懂,就算一个题听懂了,下一次这个题换了一种方式出现或者出现类似的题目只是改了数据,我还是一样的不会。我知道我错了,在我学习遇到困境的时候我应该要寻求老师的帮助,而不是自暴自弃,更不应该上课不听讲,在下面看小说。

我以后,一定更加努力的提高自己这门学科的学习成绩,遇到不会的就多问成绩好的同学,或者直接到办公室问老师。老师说您也不会嫌弃我笨,您说老师都是希望学生的学习成绩能够提高的。我保证,我以后上课再也不看小说了,我要认认真真听讲。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x

20xx年x月x日

小说情节结构的叙述特点和审美特点分析教学论文范本八

想把《静静的顿河》重读一遍。

这几天一有空,就在手机上看《静静的顿河》,已经看到第一卷的第十九章了。这一次是慢读,细心的品味小说的语言艺术。而且在这一次的细读之中,弄懂了小说基本情节的框架。想写一篇关于《静静的顿河》的描写艺术心得的稿子。我觉得肖霍洛夫的语言描写,在小说中是很成功的。你随便读小说的哪一段文字,都可以感受到小说的语言鲜活、生动而富有形象感染的力量。随便拈一段出来,你独立欣赏一下,就觉得这样的文字,特别有着不同寻常的艺术魅力。这与其他的小说有着本质的区别。我不知是读了多少遍这部小说的第一卷了。先前是在纸质的小说上读的。记得是在,在上班的时候,我又在电脑上打了一遍全书的四分之三的篇幅。至于还有四分之一的篇幅没有打进电脑的原因是什么,我不太记得了。可能是因为有临时的任务,放弃打下去了。也可能是觉得耗费的时间太长,终于厌倦了吧。

《静静的顿河》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有人怀疑肖霍洛夫是抄袭别人的作品。查来查去,后来终于证实,这是毁谤,不是事实。但肖后来的作品,远远不如这一部了。我看过他写的长篇小说《被开垦的处女地》,无论语言与人物塑造,都没有《静静的顿河》达到的艺术水平。与后者比较起来,前者应该是失败之作。

我在广州的时候,与主编闲谈时,曾经说到各人阅读的喜好。主编说,他最喜欢阅读的小说就是《静静的顿河》。此言一出,让我一惊,为什么他阅读的喜好与我一样呢,真是如出一辙。我对他说,我也非常喜欢《静静的顿河》。他说,这书最好看,看不厌的。我说,我不仅看完了这部大部头的四卷,还抄录了不少风景描写的词句。他说,他也是,读着读着,就想将一些喜欢的段落抄下来。记得记了一本笔记,后来搬家,不知弄到哪里去了。

我说,我一般不喜欢读外国人写的小说的。老外的小说,老是用长句子,老是静止的叙述,没有生动的描写,读着读着就读不下去了,不是想放下书本睡觉,就是跳过许多的章节,去看一些认为生动的描写段落。再加上外国人的人名地名太长了,稀奇古怪的名字,读起来拗口,根本记不住。看的时候,眼睛总是在老外的人名地名上打转转,好像是绕不过去的坎一样,真的烦人。反复读了几遍的外国小说,我还是记不住小说里面的主人公的名字。倒是《静静的顿河》这一部鸿篇巨制,我记住了主人公的名字。这一次再次阅读,我将男主人公葛利高里的一家人的名字,全记住了,还将女主人公阿克西里妮亚一家人的名字记住了。

主编说,他也是的,读其他的外国小说,可以说没有读完一部完整的,都是挑着读,没有多大的兴趣读完全本的。

通过与主编的谈话,我才知道,原来,国内喜欢《静静的顿河》的还是有一部分人的。这更加坚定了我对这部小说的看法,将它奉为经典圭皋去读。

当然,我还喜欢另外一部外国小说。这就是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但《追》这部小说,我是纯粹看他的语言,不大关心它的情节。而《静》呢,这部小说,我不仅欣赏肖霍洛夫的语言艺术,还喜欢他塑造的小说人物主人公葛利高里和阿克西妮亚。这一对野情野恋的男女,从小说一开篇他俩出场,一直到小说的大结局,我都是十分关注他俩的命运的。《追》本其实没有一个贯彻全篇的主要人物,也没有什么富有戏剧化的小说情节。所以,小说只有一些关于场景与人物描写值得一看,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看头的。《静》是历史大篇章,是恢宏之作。描写了规模很大的战争的场面,写了很多的人物,但葛与阿的这一对主人公的生生死死的爱情,一直贯彻到小说的最终。写大场面,作者放得开,写小细节,又那么细腻与生动。特别是写草原上的风光,那是让人沉醉不已,我抄写的段落,就是关于草原的描写。那些抄录的文字,我还可以在我的粗糙的毛边纸看查找得到的。去年,我就在一大堆毛边纸里,看到了这些关于《静》的抄录文字。这些文字,是用较淡的蓝钢笔水抄下来的,由于时间较长,文字已经漫患模糊,看不大清了。我一边看着这些笔迹,一边回忆我那时候看《静》的情景,觉得那时候的我,简直是疯狂地阅读,更为疯狂地抄书。拿到什么书就抄一大堆文字在纸上。也不管这些抄录的文字在今后用得上还是用不上。

小说情节结构的叙述特点和审美特点分析教学论文范本九

我想,这是一本很适合在成长过程中念的书。它告诉我们一个关于童年选择如何影响我们成年生活的故事。它有一点残忍,因为它的贴近人性。

1. 贴近人性的故事情节,残忍而真实。却像是我们的成长中的一面镜子,比对着它,似乎也看到了真实的自己,并不是那么美好的自己。

读过了太多甜蜜幸福的故事。它们总是把人性的善良、美好表现在我们的面前。这样的故事必然会在其中安置许多让人产生共鸣的地方。把那些善良美好都共鸣进去,甚至让我开始自我标榜到面对自己真实的人性时显得措手不及。我想,这就更衬托出这个故事的特别之处了。

故事的开篇是不短的铺垫,同样是宁静美好的。主要在描绘主人公阿米尔和和自己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的童年生活。但也在宁静美好中隐隐播下了邪恶的果实,阿米尔的英雄父亲对哈桑像父亲般的关爱和器重让阿米尔,这个有些自命清高的读书人心里总是有些小疙瘩。

故事的小高潮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那场追风筝的比赛。从没让爸爸真正重视的阿米尔有了机会——获得追风筝比赛的第在比赛中阿米尔和自己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全力以赴,最终赢得了比赛。

在接阿米尔受众人给予的荣耀的同时,哈桑去替他追那只风筝。黄昏时候哈桑仍未回家,阿米尔去找哈桑却在巷子里无意间看到了不良少年阿塞夫等人对哈桑的羞辱。阿塞夫提出要求只要把风筝给他,就放过哈桑时,他的态度坚决。

“但在你为他献身之前,你想过吗?他会为你献身吗?难道你没觉得奇怪为什么他总是在没有人的时候才理睬你?我告诉你为什么,哈扎拉人。因为你对他来说,你什么都不是,只是一只丑陋的宠物。一种他无聊时候可以玩的东西,一种他发怒的时候可以踢开的东西。别欺骗自己了,别以为你意味着更多。”

读到这段阿塞夫故意刺激哈桑的言语的时候,我自己好象变成了哈桑。我不断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但抽离出来了,才觉得阿塞夫把一切都看得很清楚,虽然他用他的心胸把阿米尔一些摸棱两可的思想统统拉到邪恶上去。

即使阿米尔和哈桑喝着同样的奶水长大,但阿米尔在自己的心中也不怎么认为自己和哈桑是朋友。因为他会读书,会写作,种族是高尚的。而哈桑只是自己的仆人,是个哈扎拉人。

故事发展到这里,阿米尔理应为哈桑挺身而出。那才是我们心目中符合常理的故事。但事实是阿米尔亲眼目睹了一切,但他只是在一旁袖手旁观地等到事情发展到最残忍的一步。哈桑仍旧不愿意交出风筝,阿米尔强暴了他。

虽然这其中也搀杂着无奈,阿米尔无法应对阿塞夫这些人,冲出去只会让自己也受伤。可是他也不应该袖手旁观,更不应该用那些荒谬的价值观,蒙蔽自己的心啊。不过,谁能要阿米尔一定要是个善良博爱的人?就好象你不能要求商人都是慈善家,你甚至也不能让自己一下子变成一个让父母省心的乖孩子呀。

之后的阿米尔再也无法面对哈桑那张憨厚的脸。“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他明知我背叛了他,然而还是再次救了我,也许是最后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只想告诉他们,我就是草丛里面的毒蛇,湖底的鬼怪。”

于是阿米尔用一种极其卑略的手段赶走了哈桑和他的父亲。他用谎言来埋没谎言。从此他也远离了那些,他已经习惯的宁静生活。

故事读到这里,开始体味到它的残忍,因为它真实的人性。然而,我想我们这些读着童话长大的小孩应该明白,是的,这才是我们真正要面对的世界。

同时也被哈桑的忠诚,感动得唏嘘不已。

2. 故事中对于仆人哈桑和主人公阿米尔的亲密友谊和种族之间的摩擦让人难忘。

即使这样被赶了出来,哈桑却始终以一颗感恩的心对他的阿米尔少爷没有半点怨言。哈桑对阿米尔少爷始终忠诚。那封很多年后阿米尔才看到的信和一个惊人秘密的又让故事进入了高潮。哈桑因忠诚而死去,而哈桑也是阿米尔父亲的私生子。

有一些嘲讽的,又让人不得不感叹起了命运。

3. 故事同时具备时代感和高度的文学质感。

没有赘文,没有无病呻吟,只有精炼的篇章,细腻地勾勒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这是一部政治史诗,当然还有更多。这是男人写的小说,精炼,情感宏伟而不造作;这是有关男人的故事,细腻,让你无法不感动落泪;这是父亲给孩子的一面镜子,让你知道自己不可能是个完全的好人。

读完了这样的小说,除了感动,一定有深思,一定有成长,我庆幸自己可以在16岁半的时候遇到这样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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